相城区司法局立足四个发力点,多渠道多举措向全区开展立法民意征集工作,积极推动立法民意“直通”和“速达”。
强化基础,以队伍组建为立足点。依托镇政府(管委会)、居委会等设立6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依托“一所五站点”要求在12个司法所(办)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依托司法行政服务站在全区141个村(社区)、部分企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围绕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保护资源环境、建设生态城市等重点立法领域,最大范围集中民意、民智。依托1个区级立法民意咨询库、11个镇级立法民意咨询团,统筹指导工作,落实好基层司法所、综合治理部门、联动部门等对立法民意征集工作的相应责任,结合各部门职能特点探讨工作办法,发挥好基层单位在熟悉基础情况、过滤整理碎片化意见、保障各方有序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拓宽渠道,以征集覆盖为着力点。在线下征集立法民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公众参与度高、居民建言献策便捷的特点,开辟线上立法民意征集通道。依托相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辟的立法民意征集模块、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苏州高铁新城企服平台、江苏智慧司法所平台立法民意二维码等,开展指尖上的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注重征集在执行过程中的衔接问题、落实中的实操问题、矛盾纠纷多发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积极意见建议,做到征集范围全覆盖、立法直通不打烊。
规范运行,以“六有”“三有”为切入点。各立法民意征集区做到有立法民意征集区标牌,有电子显示屏或告示栏投放立法计划、草案、评估和调研信息,有制式登记表记录群众的相关意见建议,有与立法相关的宣传资料供群众取阅;有解说员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有立法民意征集箱方便群众投放意见建议。各征集点实现在公告栏中有立法民意征集板块、有受理人员、有制式登记表。通过完善“六有”“三有”的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民意征集和反馈的流程,切实发挥好上传下达作用,落实好发放相关立法草案、协调筹备相关座谈会议、走访群众、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提炼、反馈等工作,保障立法民意征集有序运转。
职能融合,以宣传调解为结合点。将立法征求意见稿融入到全区各类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中,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传立法工作,征集立法工作建议。结合“一法一条例”、《民法典》宣传等活动,深入村居宣讲立法民意征集工作,引导群众关注相关立法草案,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提升立法建议针对性,注重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现社会关注点、矛盾纠纷多发点、政策法规缺漏点,为加强立法和政策完善提供针对性意见。(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