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全区 、航道、港口、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负责全区交通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2、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全区公路、航道、港口、车站、船闸、城市公共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建设;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航标、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全区港口公共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全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3、负责全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和三轮车运输、港站疏远和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港口、营业性客货场站、运输代理、仓储、配载等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管理等行业管理;负责港口企业设立许可和经营秩序监管。
4、承担全区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全区交通运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实施指令性计划运输、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交通物流业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内资、外资工作和国际、国内交通和合作工作。
5、指导全区路政、航政、运政和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资金的筹集与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进步。
8、负责局属单位党、工、团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4年决算单位组成情况:交通局本级(含交通战备)。
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交通局是行政单位;交通战备和9个交管所是全额事业单位;四个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在编人员情况:交通局17人,交通战备5人,9个交管所56人(另人事代理4人),运管处26人,公路处46人,维管处5人,航道处19人。
内设机构 10 个:局长室、主任科员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保卫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计划科、综合运输科、质量监督科、交通战备科。局下属 13 个事业单位:公路处、运管处、维管处、航道处、综管所、渭塘所、北桥所、太平所、阳澄湖所、度假区所、黄桥所、黄埭所、望亭所。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有序推进基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公交网站场亭建设,航道四改三工程,重点项目协调工作;加大融资拓展渠道,加快地产开发进度。
2、交通运输安全保持平稳态势;农村公路养护好路率有所提高;
3、加强执法管理力度,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实现水陆客货运量平稳增长,确保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整合公交资源,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
4、探索缩短出租车招车时间和回场制度,为全区公众便捷出行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服务保障。
5、狠抓隐患排查力度,加大行业综合监管。构建信息平台推进行政指导;加强港口管理促进规范经营;认真履行工程项目质监职能。
6、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文明创建进程。
7、其他各项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部分 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各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994.9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612.3万元。
(2)其他收入: 382.6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91.9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9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2.3万元,其他收入382.6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万元;项目支出40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994.9万元;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万元;项目支出40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11.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7元,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2014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4.99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6.78万元,减少比例57.6%。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3.8万元。
2、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元,与2013年相同。
3、2014年度相城区交通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00人次,合计支出4.99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2.98元,减少比例37.39%。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一)收入总计994.88万元。
包括:1、财政拨款资金612.31万元, 为区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382.57万元,为各镇道路维护经费上级指标农路补助资金210万元、上年结余信息化建设维护费9.39万元、上缴港口货物港务的经费157.5万元、工会经费返还上年结余经费2.94万元和上年结余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新所购置办公设备2.74万元。
(二)支出总计994.88万元。
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如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等工作经费
2、交通运输(类)支出99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90.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1万元、公路养护210万元、公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9.39万元、航道维护83.71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3.79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55%。其中:基本支出590.95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6.51%;项目支出21.36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49%。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交通运输(类)支出612.31万元,占10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占100.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