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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相城区运输管理处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00:37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全区水陆旅客、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履行行政受理、许可和日常监管职责,并负责做好春运、假日运输和抢险救灾、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区公共交通(公路出租运输)、道路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参与制订站场建设规划。
(四)负责维护全区水陆运输市场秩序,按法定程序稽查违章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五)负责全区运输行业相关统计、考核工作。
(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2014年度部门仅包含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一个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运管(运政稽查)重点工作目标,有三大方面:
一是行政工作:1、严格执行局下发的公务用车、外出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2、逐步完善单位规范化建设。3、做好各类台帐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工作。4、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二是交通行业管理:1、积极配合市、区的文明创建工作。2、贯彻区委相关精神,积极为企业减负、送服务到乡镇、企业和基层。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三乱”现象。4、加大“黑车”、“非法危化品运输”等打击力度;做好高铁地区的运政工作。5、积极开展基层法制宣传,开展行政指导工作。6、协调完善辖区公交线网布局及调整。7、加强驾校、出租车等行业的规范化指导工作。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党建精神文明建设: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以党建组织、纪律、宣传工作为抓手,抓好支部建设。3、积极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行业干部队伍清廉和服务形象。5、深入开展效能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提升单位工作效率。6、做好信访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7、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8、抓好工青妇群团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各项活动。9、积极配合开展好“爱心助残、帮困助学”和局镇(村)挂钩帮扶等活动。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各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548.5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548.5万元。
(2)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交通运输支出548.5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5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8.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5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项目支出7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548.5万元;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交通局运管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5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项目支出7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108.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89.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59万元,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2014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32.6万元,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96.74万元,同比降低66.3%,八项规定以来我处严格按标准执行,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75.75万元,减少比例69.91%。具体明细如下:
1、2013、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4年公务用车10辆,运行经费31万元,同比减少58.76万元,减少比例65.46%,我处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使用车辆。
3、2014年度相城区交通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400人次,合计支出1.6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16.99万元,减少比例91.39%,因八项规定以来我处严格按标准执行。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8.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548.50万元,为区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48.50万元。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548.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路运输管理的工作经费。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6.42%;项目支出74.50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3.58%。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二方面:行政运行474万元,占86.42%;公路运输管理74.50万元,占13.5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占4.9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苏州相城区运输管理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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