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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3 23:21 访问量:字体:

一、主要职责

负责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建设、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的行政事务、办公秩序、安全保卫、保洁消防、设备设施保障等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区级机关组织的大中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下属苏州春申湖大酒店、在水一方大酒店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以及其国有资产的管理、清查工作;负责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协调、管理、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其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公车治理工作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公文收发、整理、归档等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工资社保资料核定上报工作;负责单位资料汇总上报、信息资料汇总上报、人事工资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法人年检工作;负责单位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日常会务接待和日常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及指导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及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后勤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具体工作。 
(二)基建管理科
    负责区级机关行政区域内各部、委、办局办公用房的管理、维修、改建、消防等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区实事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承建管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建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协调审计部门做好对基建工程的审计工作。
(三)总务科
    负责区级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区党代会、人代会、区级机关大中型会议、会务保障、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的文件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的办公秩序、安全保卫、生活服务、环境绿化、设备设施保障、爱国卫生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大楼的物业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区级机关办公设备的采购、配备、保管、发放、维修工作。
    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
    负责苏州春申湖大酒店、在水一方大酒店、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上述二酒店国有资产的管理、清查工作;负责上述三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上述三中心物业、安保、节能、宣传、招商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公车治理相关工作。

三、2015年度工作任务:

(一)强服务,在后勤社会化改革上有突破。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坚持“管办分离”原则,变“办服务”为“买服务”,实现后勤资源的合理配置,持续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完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根据苏州市下发的普通员工工资标准,对照相关社会相关行业员工工资水平,建立合理有效的后勤员工工资浮动机制,进一步调动后勤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快机关食堂的改造,抓住下步食堂改造契机,坚持硬件、软件一起上,重新挑选优质委托营运商承包,完食堂管理长效机制,丰富菜肴品种,满足差异化需要,注重营养搭配,重点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构建中心、就餐职工、委托运营单位三方参与、多层把关的质量监督体系;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管,打造好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两个品牌,在对内服务上,严格检查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章的落实,在行政中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办公用房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对使用单位也要建立一套相关的监督机制,如在水电保障上,根据每栋楼单位能耗,折算一年所需要经费,下发至各单位支出,实施奖优罚劣的办法,督促各单位主动在节能降耗、设施设备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上,主动参与管理和监督,从而提高服务质量的效益;对外服务上,抓好市民活动中心品牌创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其服务管理水平,打造好“亲民、为民、便民”的平台,真正把中心建成广大市民欢迎的“学园、乐园、家园”。
(二)强管理,在提升职能监管上有加强。继续打造好机关事务自身核心职能,切实加强管理职能的提升。一是公车专项治理上,根据市下发的公务用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调研究,梳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好《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使公车管理上进一步的精确化,增强操作的实用性和可行性。二是公共机构节能上,一个是,继续组织开展好下一年度能源消耗的统计,制订用能计量标准和节约单位评定标准,建好行政中收能耗监测平台和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另一个,持续开展好节能减排的宣传,加强对行政中心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以及下属单位用能控制,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步伐;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上,一个是,进一步完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帐卡和使用档案,定期对“三中心、两酒店”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查漏补缺,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另一个,积极稳妥的寻找一个办法,把资产监管和经营分离开来,集中精力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从单位自身实际,中心目前在位9人,经营人才缺乏,力量不够的矛盾比较明显,牵扯和影响比较大的精力。
(三)强素质,在员工综合能力提升上有成效。注重抓好队伍建设,通过提升素质挖掘潜力,力争把工作推上新台阶。一个是实施“素质提升”策略。坚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干部队伍作为提升素质的重要任务,努力在中心营造学理论、兴研究、谋发展、促落实的浓厚氛围,彻底改变自身部分人员对机关事务不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奖励措施,鼓励中心人员积极报考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现代科技、经济、文化知识学习,对获得文凭、证书的学费一律给予报销。二是实施效能提升策略。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心“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之风基础上,加大对单位典型培树力度,准备明年在群众推荐,组织测评的基础上,确定一到二个过得硬的先进典型,真正做到树一个,带一片的作用。三是实施“强基固本”策略。进一步加大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群众智慧,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深入的开展 “三进三促”、“慈善义工”等活动,切实把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四)强制度,在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上有建树。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打破和改变目前机关事务上下缺乏行业指导,同级缺乏监督,本级内部职能分散现状。一是“构建”,同全市相关兄弟单位一起,筹划组建机关事务行业协会,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初步的上下业务指导关系,实现机关事务工作由“块块”管理向“条块”管理的转变,增强业务上与兄弟单位的横向交流和市局的无缝对接;二是“完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机关事务的监督检查机制,如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统一”,下步将对全区内各部门机关事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对涉及机关的综合性、全局性的事务工作,能集中的则集中,能统一的则统一,同时,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同其它部门交叉的职能,综合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向政府建议,明确关系该分的分,该保留的保留,便于下步工作的开展。
(五)抓意识转型,不断夯实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思想基础。1、树立强烈的负责意识。做到对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2、树立成本效益意识。中心从财务角度对资产进行管理,建立定期财务分析制度,在每月办公会上认真研究分析,并在各项工作开展前,坚持把成本计算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了深挖细扣,力争为降低行政成本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学指导,达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3、树立精细管理意识。中心利用“书香机关”等建设这一契机,掀起全体员工学管理、懂管理、会管理的热潮,进一步夯实精细管理思想理论基础。
(六)抓服务升级,着力破解机关事务工作的难点问题。1、做好减法。把市场作为主体,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市场能够做好的事情,充分交给市场。在对酒店管理上,积极采用委托和承包方式,结合市场实际,逐步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和考核办法,以利加强对酒店监管力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损失,以期达到社会、经济和政治效益的统一。2、做好加法。充分认识到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市场化自身的缺陷,做到将市场化管理与自身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安保、水电等维护人员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坚定走市场化管理与自身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真正实现从“办后勤”向“管后勤”转变。3、做好乘法。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在对食堂管理、水、电等管理中,制定工作程序、标准和流程入手,把工作要求细化量化为具体的考核标准,并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在全过程管理中做到执行有标准、过程有监督、事后有总结。
(七)抓制度创新,逐步完善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1、完善对上的配套制度。针对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办法的相继出台,中心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问题的梳理,并根据中心担负的任务和实际,在上级规章制度的框架内,搞好对接、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使机关事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完善对下监管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对下属酒店、物业等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重点是对涉及到的相关工作责任、内容、标准、程序采购、报修及人员管理、奖惩等进行了重新的准确定位,做到因事设岗、因岗定责。3、强化监管机制。加大机关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治理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构建相关信息数据系统,通过强化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静态管理和动态跟踪办法,真正把这两项工作抓上手、抓到位,防止和克服相关问题的“反复”和“回潮”。
(八)抓作风改进,着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质量水平。1、强化作风建设。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以精细化管理的方法,真抓实干,真正把服务对象需求作为检验和评判我们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服务主动性和及时性。2、注重活动引导。把开展“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五大服务之风和让“领导、机关、群众、自己”四满意活动,贯穿到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去,不断强化“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一天干不好会影响365天”、“既要任劳又要任怨”的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3、加强队伍建设。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同时,积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学习引进新的经验、办法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工作的档次。纠正和克服部分员工以前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想法和思维。

推荐一个买球app: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收支
编制说明及情况

一、2015年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各项要求。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2015年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二年,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地方彩礼安排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一要吃饭、二要稳定、三要建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坚持把“保吃饭、保稳定、保重点、收支平衡”作为财力安排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凡政策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前应按基本建设申报程序和政府采购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2015年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的编报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二部分 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的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单位经营收入、利息收入等。
(5)债务收入:指单位债务融资筹措的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等。
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为4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8万元,基本支出406.8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支出预算
(1)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事业经费以及各区级项目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56.84万元,公用经费及事业经费50万元,各项目经费3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06.8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收支内容
(1)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总预算收入436.84万元,公共财政拨款436.84万元,基本支出406.84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30万元。
(2)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84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30万元。
(3)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财政拨款你基本支出406.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6.23万元,津贴补贴244.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3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50万元,工会费1.8万元,福利费0.43万元,车改补贴1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20.97万元,医疗费3.82万元提租补贴12.99万元。
(4)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经费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维护费2.9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其中包括委托业务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医疗费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万元,包括4.5万元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5)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支出总预算“三公”经费共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数0.3万元有所保留,主要是考虑到单位接待等事宜的突发性。并且与2013年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附件: 苏州2015预算公开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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