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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审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3 22:30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全区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有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镇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等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全区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条线项目审计
加大对中央、省、市、区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2015年,根据审计署、省厅、市审计局的部署,组织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审计2个条线审计项目,促进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以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法治化为目标,紧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重点环节,不断深化财政“同级审”内容。根据《审计法》要求,开展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收入的计征与入库、预算支出的进度执行、非税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财政结余及暂存管理等情况,专题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分析税收征管情况,督促税收“应收尽收”,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镇级财政预审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力度,计划开展太平街道、高铁新城、阳澄湖镇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通过审计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促进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合理,为推进实施《新预算法》打好基础。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以把握总体、突出重点为原则,进一步关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分析追加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关注预算经费拨款进度,专项资金、专项经费使用与结余,内控制度建设和“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检查部门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情况,促进改进工作作风。今年计划对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三个部门开展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继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经济工作政策、履行职责、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情况,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廉政规定情况,推动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探索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三责联审”工作,促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将安排对原区发改局局长、原区经信局局长、原太平党工委书记、原太平街道办主任、原高铁新城管委会主任等8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等5家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对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6家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三责联审,进一步促进用人、用编、用财的规范管理。
(五)区国有公司资产负债审计
以促进国资“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为目标,以监督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苏州市相城区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相城区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相城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区属国有公司的2014年度资产负债审计以及考核指标情况专题审计,全面摸清区属国有公司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如实反映经营业绩,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区委、区政府考核管理区属国有公司提供决策参考,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
紧紧围绕民生资金使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情况,以预算计划管理、执行效果为重点,开展专项审计。今年计划对万泾二期地块拆迁资金、2014年全区低保及低保边缘惠民政策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确保专款专用,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七)竣工决算审计
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在前期招投标、合同管理与执行、工程施工管理以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建设单位规范建设管理和工程资金管理,促进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今年计划完成对苏州市相城区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陆慕实验小学校舍、学生餐厅工程等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八)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和重点实事工程项目绩效审计
根据区政府规定,计划对区级、镇级实施的区级重点实事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继续完成2013-2014年绩效审计项目,关注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项目发包、合同签订、签证变更、资料整理保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规范性情况,严格控制审计质量。结合中央、省、市、区推荐一个买球app: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的专项治理,促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九)镇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审计抽查复审
根据区政府规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镇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抽查复审工作,进一步强化镇级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财行科、社企科、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2、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城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审计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3459.62万元;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859.6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二)2015年度审计局收入预算总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3459.62万元。
(三)2015年度审计局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859.6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四)2015年度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9.62万元;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859.6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五)2015年度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9.6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859.62万元、审计业务2600万元。
(六)2015年度审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基本工资39.58万元、津贴补贴438.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0.09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退休费15.51万元、医疗费5.9万元、住房公积金58.73万元、提租补贴50.79万元。
(七)2015年度审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无。
(八)2015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9.62万元;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859.6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九)2015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行政运行859.62万元、审计业务2600万元。
(十)2015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基本工资39.58万元、津贴补贴438.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0.09万元、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退休费15.51万元、医疗费5.9万元、住房公积金58.73万元、提租补贴50.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92万元。
(十一)2015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十二)2015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相比201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0万元,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
(一)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八)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2015年度相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及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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