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区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
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推动结构调整;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区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8、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9、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统筹协调全区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2、统筹协调我区与其它地区的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全区对口支援、南北挂钩、援建协调等工作;扎口管理全区引进内资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与省内外对口区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全区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发改局是相城区的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区综合经济、投资管理、服务业管理、物价、统计、电力能源、电子政务、综合体制改革以及企业上市、小贷公司等金融工作,有统计局、物价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3个挂牌单位,1个直属行政机构相城区物价检查所,下设相城区信息中心、相城区综合调查队、相城区价格认证中心3个事业单位。现有局长一名、副局长4名。下设12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54人,其中 :行政编制17人,附属编制1人,新进后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编制外用工4人。退休职工21人(包括农电退休人员16人)。
二、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决算表(表一至表八,详见附件)
三、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苏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总表中包含了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为17359万元,其中:
1、 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收入173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492.70万元。
(2)其他收入19.90万元
2、 支出决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9.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92.70万元,农林水支出1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68.2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6110.7万元。
(二)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决算表说明
全年收入1737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59万元,其他收入19.90万元。
(三)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支出决算表说明
全年支出1737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2万元,项目支出16110.7万元。
(四)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总额为173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492.7万元。
(2)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支出总额为17378.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2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71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2.7万元。
(五)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2万元,项目支出598万元。
(六)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4年度相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2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50万元,公用经费190.70万元。主要用于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单位为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七)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辆执法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70批次,接待了1400人。2014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3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了1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减少8.3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2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减少4.33万元,下降22.6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省委十项、苏州市委十二项和区委十四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执法用车规范使用。
(八)2014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5492.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92.7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电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