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组成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监管、督促全区行政职能部门所有行政许可、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2.扎口管理全区管理和服务类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全区非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3.制定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4.牵头组织、协调区实事工程、重点工程“绿色通道”项目的会商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联审联办。
5.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服务体制发展规划。负责全区镇(街道、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6.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定区域特定商业项目做好联合踏勘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组织好预审前期工作;对全区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开展联合竣工验收。
7.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和中介行业各主管部门实施对全区涉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2-67591866
电话传真:0512-67591877
电子邮件:zrfzzx@yahoo.com.cn
通信地址:苏州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元和街道庆元路168号
邮政编码:215131
二、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工作;负责撰写重要文稿、工作制度、综合性文字材料以及对制发文件的审核、发送工作;负责宣传、信息报道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收发、机要、财务、档案、保密、文印、安全、财产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党群工团的协调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日常办公用品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对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认定、调整工作;负责协调各窗口业务工作和与进驻部门间业务的衔接工作;负责窗口联办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业务统计报表,并进行整理与分析;负责对窗口办件的跟踪、网上咨询的收集和回复工作。负责与镇(街道、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对接与指导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件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的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完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加强长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管理机关对进驻中心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进驻的中介机构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的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导服台联系方式:67591865
电话传真:67591877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1)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总计收入3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支出共计3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
(2)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万元
其他收入3万元。
(3)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支出共计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支出270.2万元,项目支出47万元。
(4)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4.2万元
(5)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支出3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6)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支出3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8.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7)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无因公出国预算;2014年度共支出“三公”经费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同比2013年度公务接待2.8万元减少了2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同比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增加了10.5%。2013和2014年度均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决算表
(见附件)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