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全区水陆旅客、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履行行政受理、许可和日常监管职责,并负责做好春运、假日运输和抢险救灾、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区公共交通(公路出租运输)、道路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参与制订站场建设规划。
(四)负责维护全区水陆运输市场秩序,按法定程序稽查违章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五)负责全区运输行业相关统计、考核工作。
(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财务票证科、综合科、法制信息科、安全监管科、违章处理科、稽查一、二、三、四中队。
三、部门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行政工作:1、严格执行局下发的公务用车、外出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2、逐步完善单位规范化建设。3、做好各类台帐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工作。4、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交通行业管理:1、积极配合市、区的文明创建工作。2、贯彻区委相关精神,积极为企业减负、送服务到乡镇、企业和基层。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三乱”现象。4、加大“黑车”、“非法危化品运输”等打击力度;做好高铁地区的运政工作。5、积极开展基层法制宣传,开展行政指导工作。6、协调完善辖区公交线网布局及调整。7、加强驾校、出租车等行业的规范化指导工作。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以党建组织、纪律、宣传工作为抓手,抓好支部建设。3、积极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行业干部队伍清廉和服务形象。5、深入开展效能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提升单位工作效率。6、做好信访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7、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8、抓好工青妇群团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各项活动。9、积极配合开展好“爱心助残、帮困助学”和局镇(村)挂钩帮扶等活动。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711.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20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91.37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632.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及单位为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7.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三公”经费支出是指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相城区运输管理处(相城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0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各表说明如下。
(一)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单位经营收入、利息收入等。
(5)债务收入:指单位债务融资筹措的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等。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市立项目支出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数对应一致。
(九)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十)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一)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相城区运输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
(一)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八)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5年度相城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