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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相城区环保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00:51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拟定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由国家、省、市、区确定的全区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的制定工作;参与审核城区总体规划,并组织评审其中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3、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监督及防治工作;组织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管理、协调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督查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野生植物园、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生态区创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5、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监督各类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布辖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环境污染的纠纷;监督检查辖区内各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6、编制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指导并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7、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国家、省和地方环境保护基金投资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的专项投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组织实施全区现场环境监察、检查和查处一切排污单位和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区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负责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
9、负责制定和监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全区电磁辐射源、放射源以及放射性废物的监控和管理;参与全区核安全监督管理和核污染、辐射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核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等实施安全监督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相城区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相城区环保局机关、相城区环境监察大队、相城区环境监测站3个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是我区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阳澄湖生态优化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我局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以及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到“强服务、促转型、保环境”三者相统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多措并举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今年,通过着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修复、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和污染行业执法整治等实效工作,我区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区各水域功能区断面及大气环境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功能目标要求。2014年,全区小康断面半年度(均值)达标率为100%,小康环境综合指数为90.61,农村地表水综合达标率达到91.1%。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例达65.3%(因PM2.5纳入考核范围,数据较往年偏低)。
(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共实施20个生态文明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34.9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9.58亿元,资金完成率达141%。其中,“四个百万亩”工程、阳澄湖生态优化工程、环秀湖生态修复及景观改造工程、虎丘湿地公园工程等7个重点项目同时列入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计划总投资14.5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投资14.9亿元,资金完成率达103%。
2、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络员制度。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我局牵头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考察,推动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完成。5月和10月,苏州市督查组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我区工作给予肯定。
3、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编制了《相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4-2017)》,并通过省环保厅的评审,计划分批对全区5个乡镇的71个自然村进行整治,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为重点,确保整治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80%。2014年计划整治22个自然村,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完成4个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评审,组织14个村参加省级生态村创建。渭塘镇凤阳村等9个村被评定为省级生态村,4个村被评定为市级生态村。完成新巷村国家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编制和预审。
(三)扎实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和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
1、扎实推进阳澄湖生态优化重点工程项目。2014年,我区共实施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6类22个重点项目(市实施方案中为6类21个项目),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2个项目已完成年度目标,完成投资额7.25亿。点源污染治理项目,7家重污染企业已经全部关停,100家差乱工业企业完成整治,元和科技园等3家工业企业完成废水接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项目,渭塘污水处理厂三期(2万吨/日)已完成设计,开展施工;管网建设已完成19公里建设,完成投资2875万元;城区新建综合性的中型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已开展施工。面源治理项目,施用商品有机肥5000吨替代减少农药使用;采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减少氮、磷用量10%;关闭二级保护区内37家、准保护区内48家禽畜养殖场,完成800亩循环水养殖改造;完成19个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受益农户2000户。船餐和农家乐整治项目,全力推进度假区现存的97条餐饮船只的整治工作,拆除船只31只、集中隔离船只63只、限制经营3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工程(100吨/日),太平街道3家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疏浚河道30条,长度24.8公里,土方量48万方;完成9条河流清淤工程,长7公里,土方7万立方米。生态修复项目,阳澄湖生态放养项目投入资金600万无;完成太平街道葫芦岛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等5项生态修复工程。
2、细化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今年区河长制进行了调整,在原有26条主要河道的基础上增加到31条,监测断面由原来31个增加到46个,深化细化了对区内河流的监督管理。实行污染排查和源头监督,进行每月一次的监督监测,适时反映水质变化,反映治理成效,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3、做好阳澄湖藻类和水质预警工作。自蓝藻预警转向常态化监测以来,我局一直处于预警应急监测状态。4月开始,每周开展2次阳澄湖湖体蓝藻预警监测和一次入湖主要河道监测,今年共开展蓝藻预警监测62次,获得监测数据3999个。
4、全力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紧密围绕确保饮用水安全和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总体目标,推进治太工作,我区2个国控重点断面达标率为100%,引流通道望虞河保持在Ⅱ-III类水质,区域内未发生大面积湖泛、蓝藻。今年,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共实施阳澄湖镇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兴湖生态循环农业,苏太集团发酵床养殖、相城智慧环保、度假区生态清淤等13个重点工程项目,共投入资金2.5亿元;二是强化督查,为有效推进各项治太工作顺利开展,制订了《相城区2014年度太湖治理督查工作计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太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督查,发出通报4份。三是加强对重点流域污染源的现场巡查,查处经营单位14家,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推进了莲花岛船餐、太平农家乐、望虞河沿岸养猪场的污染整治工作。
(四)着力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1、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和挂牌督办。今年,我区共有“苏州新富士达涂装有限公司”等14项突出环境问题分别列入集中整治及挂牌督办,其中市级4项、区级10项。共涉及6家企业,8个重点区域,覆盖了印染、化工、电镀(线路板)等三大重污染行业。截至目前,14项突出环境问题中,12项已基本完成,其余2项在整改中,总体来说,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和挂牌督办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全面部署落实青奥会环境保障方案。制定了《相城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实施“白+黑”值班制度,全局人员取消休假,电话24小时开机保持畅通,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源、危废、核与辐射等监管,做好环境应急防范工作,努力化解环境纠纷。青奥会期间,对4家燃煤电厂实施煤质控制,10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停产,19家废气排放企业限产,16个工地扬尘管控,圆满完成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3、加大黄桥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加快黄桥污水厂提标整治工程建设,目前,提标工程已进入运行调试。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电镀污染企业依法实行关停,转型或转移,力争到2016年年底,将重污染的电镀企业全部淘汰。2014年,依法关闭整治无望的电镀(线路板)主体企业16家,合计关闭生产车间107个,生产线168条。今年以来,对在线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24家企业,实施强制关阀12批次61厂次。已有6家电镀(线路板)企业明确转移安徽广德、郎溪等地,部分已完成厂房购买。三是以黄桥电镀整治为重点,将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覆盖到黄埭、北桥等全区范围内的电镀污染企业。
4、持续开展印染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推进98家印染企业在线监控、电子关阀系统整治及印染接管企业的预处理提升整治工作,目前,渭西村23家、阳澄湖镇澄阳工业园中16家、灵峰村16家、庄基村5家印染企业已完成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力争在年底全部完成并与区环保局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同时,全面启动阳澄湖镇、渭西村、庄基村、渭南村印染接管企业预处理提标工程,进一步减轻污染负荷,确保污水厂达标排放。
5、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电力行业污染治理。望亭发电厂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已进入土建施工阶段,预计2015年6月底完成改造,工程总投资2.93亿元;蠡口热电有限公司已确定2台100t/h锅炉烟气脱硝、湿式除尘改造方案,并将于2015年完成改造;江南高纤自备电厂3台75吨锅炉电除尘全部改成布袋除尘,并增加炉内喷钙装置;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对脱硫设施进行了完善整改,即将完成1台锅炉的脱硝改造。二是大力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全区燃煤锅炉信息统计核实工作,重点开展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开发区内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制订了《相城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435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改用清洁能源。2014年共完成77台燃煤锅炉的整治。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苏州市下达的21家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我区还在北桥灵峰村家具工业园27家企业中开展了废气专项治理,目前已完成10家。
(五)环保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主动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一是实行项目提前介入联系制,在项目有招商意向之初就及时了解项目情况,进行合理引导,对不符合区域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企业及时否决;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制,及时与上级审批部门沟通,大大减少审批时间。二是根据区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相城区“小巨人”工业企业名单和各乡镇街道上报需加强做好环保服务的成长型企业名单,排出85家作为环保服务重点企业,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逐个走访,为这些企业办理项目审批、验收开展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积极做好基层环保工作。落实环保助理的现场踏勘制度。基层环保助理对所有报批项目根据污染程度及区域敏感度的不同进行归类,窗口工作人员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时,结合项目基本情况和环保助理的现场踏勘表,对轻度污染或无污染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做到让使报批者立等可取。
3、优化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体系。为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我局建立了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使企业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今年经过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基本成熟,网上申报与审批功能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服务企业惠及民生。
(六)环境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1、严格进行环保审批。今年,我局共审批项目总数957个(登记表594个、报告表338个、报告书25个),其中上报市局审批项目51个;此外还劝阻、否决污染严重、选址不合理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区域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65个。对区内48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跟踪管理,其中457个建成投产项目通过了“三同时”验收。
2、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和总量平衡。重金属减排方面,完成苏州市巨丰五金铁丝厂等8家企业涉水、涉气重金属减排台账,预计减排铅214.64kg、镉1.16kg、铬27.45kg、砷65.6kg。总量减排方面,共安排减排项目9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755.5吨、氨氮99.27吨、二氧化硫64.58吨、氮氧化物4627.65吨。今年审批新建项目排放总量为:生活COD量445吨、氨氮42吨,工业COD量41吨,新增总量全部在减排项目中得到平衡。
3、依法规范危废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整治工作,组织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分别对80家次国家级、省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以及5家危废处置单位、8家进口废物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的网上申请,依法审批危险废物转移1048批次118020吨;妥善处理了6家关闭企业的危险废物及2家去年危废抛弃案遗留物,对3家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
4、全面加强辐射管理。今年共完成14家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登记表初审、10家单位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初审、8家单位核与辐射竣工验收初审、3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预审和4家企业自建110kV输变电预审工作,对34家涉源单位的检查建立书面档案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5、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开展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对159家企业进行分为黑、红、黄、蓝、绿五色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17家国控企业参加了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评级。用公开来倒逼,用透明来约束,引导企业规范环境行为,推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1、坚持创新,加大科技监管力度。今年,我局继续加强“智慧环保”二期建设,以“科技”与“创新”为抓手,转变传统环保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排污企业智能监管系统全覆盖。一期项目已建成对黄桥55家涉重企业电子阀监控管理的系列工程,今年在此基础上排出黄桥以外全部138家电镀企业、印染企业以及部分重点化工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建设 IC卡总量控制设备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全天候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和对超排企业进行远程关阀。二是增建水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在维护好现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在重要入湖河道和主要控制断面上,再增加投资建设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为止,6个水质自动站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逐步落实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工作。三是新增移动式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在化工集中区和印染集中区安装了4套移动式大气站,实时监控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切实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信访问题。四是环保管理协同系统完成招标。协同系统目标是建立一套全局一体的业务数据流转机制,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行政处罚管理系统等8大系统,形成一个全局协同、提效增速、服务企业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
2、加强执法,保持环监高压态势。一是为认真吸取昆山“8•2”事故教训,积极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同时也为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消除环境隐患,我局8月6日-8日集中三天时间,由局领导带队,分成6组对近百家企业开展了相城区环境保护检查专项活动。二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群众投诉热点等开展了20次环保专项执法。根据区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等“五个专项行动”,针对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突出环境问题开展8个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夏收夏种、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先后组织开展了 “绿色护考”、秸杆禁烧等10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其他2项专项执法。三是以执法促管理,以执法促服务、以执法促宣传,遏制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4052人次,检查1335厂次,生产企业设施运转率100%,达标1148厂次,达标率86%,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0起,下达限期整改118家,限期治理44家,实施立案处罚45家,立案金额244余万元,对80家企业实施后督察,加强了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确保达标排放。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全年完成排污收费1441.4502万元。
3、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形成合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相城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进一步重视环保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由区环保局、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司法联动小组继续进驻黄桥街道,进一步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与公安、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接管排污、危险废物处理、危化品等进行督查。共行政拘留12人,批捕2人。
4、重视信访,及时化解环保矛盾。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窗口,我局始终将信访工作作为重点来抓。2014年,共处理信访1494件,处理率100%。
5、简政放权,发挥基层监管优势。成立元和街道环境监察中队等八个环境监察中队,把区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取证权下放到乡镇来开展本辖区内的环境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责令限期整改。在区各镇(街道)及各村(社区)共设有104名基础环保协管员,形成“区、镇、村”三级网络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和巩固环保监管的实际效果。
(八)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加强对外宣传。开展“3.15”、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日、“寒山闻钟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工作,面向群众、企业、环保监督员开展了21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面向新华日报、苏州日报、苏州新闻综合频道、名城苏州等15家媒体召开2014年相城区环保工作媒体见面会,全方位向媒体介绍了当前环保工作情况。编印《相城环保》月刊,每期均发送至各板块、区四套班子办公室、市环保局办公室及市局宣教中心,及时汇报沟通我局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动态。
2、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向污染宣战”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包括黄埭中学“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元和之春社区广场开展“生态相城”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活动,召集志愿者开展“绿色出行”百人自行车骑行宣传活动。
3、开展环保法制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提高全局人员严格按照法规开展工作的水平,每月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环保法规培训,在局机关开展6期环保法制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新《环保法》学习辅导讲座5次,组织重点板块、重点行业新《环保法》集训4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市、条线安排的环保法规及执法培训13次。
(九)强调队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月份以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群教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城区环保局推荐一个买球app: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保障活动各环节落到实处。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落到实处。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0次,集中讨论5次,集中收看《焦裕禄》《周恩来》等电影5次,实行学习辅导和领读领学,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到实处。局党组成员先后与54人次进行谈心谈话,梳理出4个方面11个问题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平均易稿8次。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落到实处。按照“四有”(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认真制定局班子整改方案,个人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围绕树牢宗旨意识、积极服务群众、推进“五个环保” 建设、推进工作转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细化完善具体制度,推进环保整体建设。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公开表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2136.7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21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9.8万元。
(2)其他收入:21.4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8万元、农林水支出0.1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2136.7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2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3万元;项目支出113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8万元、农林水支出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20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3万元,项目支出103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7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相城区环保局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共使用180.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7.73万元。
2014年度“三公”经费共使用64.2万元,相对2014年预算减少34.8万元,减少比例35.15%。相对2013年度决算减少支出116.73万元,减少比例64.52%,主要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项规定。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相对2013年度增加支出16.88万元,增加比例85.6%,主要由于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014年相城区环保局保有公车7辆。
3、2014年度相城区环保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900人次,合计支出27.6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130.13万元,减少比例82.5%,主要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相城区环保局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由土地开发支出安排79.8万元。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36.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2115.36万元,为区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1.39万元,为苏州市环保局对我局国控污染源监督检测补助资金。
(二)支出总计2136.7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万元,主要用于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2054.01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保宣传、环境监察及监测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79.84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智慧环保建设二期工程支出。
4、农村水支出0.1万元,为城乡一体化改革考核先进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相城区环保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5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 %。其中:基本支出1005.32 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49.4%;项目支出 1030.20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50.6%。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相城区环保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万元,占 0.14 %;节能环保支出2032.72万元,占 99.86 %。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相城区环保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64.2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6.57 万元,占 57.0 %;公务接待费 27.63 万元(含太湖办公务招待费),占 43.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区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区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4年度苏州相城区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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