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区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
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推动结构调整;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区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8、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9、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统筹协调全区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2、统筹协调我区与其它地区的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全区对口支援、南北挂钩、援建协调等工作;扎口管理全区引进内资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与省内外对口区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全区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发改局是相城区的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区综合经济、投资管理、服务业管理、物价、统计、电力能源、电子政务、综合体制改革以及企业上市、小贷公司等金融工作,有统计局、物价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3个挂牌单位,1个直属行政机构相城区物价检查所,下设相城区信息中心、相城区综合调查队、相城区价格认证中心3个事业单位。现有局长一名、副局长4名。下设12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54人,其中 :行政编制17人,附属编制1人,新进后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编制外用工4人。退休职工21人(包括农电退休人员16人)。
(三)区发改局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精心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前期研究工作,针对“十三五”规划涉及的重要领域,广泛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广开言路,听取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汇总课题研究成果。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制度,有效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着手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各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切实做好服务业、电子政务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扎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坚持依法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确保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确保全年项目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按照“早谋划、勤管理、常跟踪、重协调”的原则,科学筛选 2015年度的实事工程和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共确定实事工程九大类31个大项,2015年计划投资58.6亿元;市级重点项目11个,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60.5亿元;区级重点项目16个,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21.9亿元。实施长效管理,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序时进度,按月做好项目进度汇总及汇报,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3、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强对全区服务产业布局的研究,编制完成区《服务产业项目特定区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库,定期对有关行业开展调查,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撰写有关服务业运行分析。做好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争取、兑现工作。培育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休闲创意、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完成服务业引导资金100万元。根据《相城区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培育一批带动性、导向性强的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培育品牌,提高服务业质量,争创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个或优秀集聚区1个;培育和引进总部经济企业1个;市级优秀服务业民营企业1家。
4、积极探索金融创新。继续做好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对道森钻采、苏明装饰、金禾邦电子、德兰能源、碧海玻璃等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将全力推进企业 上市步伐。同时加快推进对有意向上“新三板”的企业组织和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消除企业上市的障碍,争取全年有3家企业挂牌。同时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成长性“新三板”后备企业,逐年进行推动辅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新增小贷 公司1家。
5、扎实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做好2015年110千伏下良变、汤埂变的投运工作,协调高铁新城110千伏由巷变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苏虞张两侧高压线沿永方路迁移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电力线路工程。配合黄桥街道开展永方路拓宽改造10千伏高压线路入地工作。组织开展齐陆路、阳澄湖西路、澄阳路改造高压线入地迁移工程。继续扎实做好2015年有序用电工作,研究和预判供用电需求,及时和苏州供电公司调度、用电大户加强协调与沟通,及早准备2015年有序用电预案,尽可能减少因限电造成的生产影响。积极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需求侧试点削减用电负荷3.0万千瓦的工作目标。
6、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积极开展以“企业一套表电子台账”为核心的“基础数据质量保障示范区”建设。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分析,着重做好对基本现代化、省“八项工程”、转型升级、节能降耗等监测工作,完善转型升级监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及时提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与建议。严格执行国家局《基于需求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着力做好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深度开发普查资料,结合相关行业实物指标和经济指标数据,规范核算各镇(街道)增加值,准确反映行业发展规模、结构、速度、质量和效益。
7、确保物价总水平平稳。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加强农产品平价商店日常运营管理,确保重要商品年度价格不突破预期目标;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动态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和供应情况,发现价格异动情况,及时预警预报,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费力度,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继续开展“12358”价格服务活动,不断加强价格市场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规范价格市场秩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刑事、民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
二、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预算表(表一至表十二,详见附件)
三、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苏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总表中包含了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7907.52万元,其中:
1、 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7.5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
2、 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0.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83.52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6824万元。
(二)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90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90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00万元。
(三)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基本支出预算1083.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0万元。
(四)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290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00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083.52万元,项目支出16824万元。
(五)2015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907.5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08.45万元,事业经费75.00万元,人员经费900.07万元,项目经费16824万元(1、相城区2015年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经费30万元。2、十三五规划专项经费50万元。3、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经费27万元。4、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费50万元。5、农电退休人员经费37万元。6、2015年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经费10万元。7、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经费90万元。8、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业务经费30万元。9、上市扶持专项600万元。10、服务业发展经费450万元。11、区对口援助项目资金250万元。12、政府门户网站、区信息网络及外来人员信息设备维护保障经费200万元。13、电力工程项目经费15000万元)。
(六)2015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金额1083.52万元,主要用于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
(七)2015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金额15000万元,主要用于相城区电力工程建设。
(八)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2907.52,用于基本支出1083.52万元,项目支出1824万元。
(九)2015年度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07.52万元,主要用于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单位为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2015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辆执法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培训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4年度减少6万元,下降1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度相比没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减少12.5%;公务接待费减少5万元,下降2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省委十项、苏州市委十二项和区委十四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执法用车只能执法时用,其他公务一律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