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

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推荐一个买球app: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财政审计

2014年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3 22:50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实施机动车维修行政许可。目前全区共有一二三类维修企业352家,其中一类20家,二类61家,三类271家。全区现有4S店23家,其中一类18家,二类5家。拥有营运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为26家,其中客车维修企业1家,货车维修企业25家(其中1家为危险品货车维修企业)。长期从事运营车辆二级维护送检,且送检量达到每年100量次以上的有25家维修企业。全区现有从业人员1645名。
(二)认真贯彻省地方标准,全面推进规范达标工作。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要求,严格做好新申请企业的行政许可工作,积极开展已开业企业的达标工作,以贯彻省标开业条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维修许可行为,推进全区所有一类维修企业和部分二类维修企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维修市场秩序,确保维修市场平稳运行。针对三类维修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问题,通过采取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及定点整治的方式大力整顿,有效维护辖区内维修市场秩序。
(四)安全责任监管到位,确保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配合省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处对危险品维修企业、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和检测站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其它企业有计划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与全区一、二类维修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行业安全生产。
(五)联动整治机动车维修送检员。为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管理,规范维修企业送检行为,我处和市区、吴中区成立三区联动小组,一是定期召开送检员管理工作协调会,交流和通报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开展送检企业联合检查工作;三是进行送检企业资质核查工作,并对送检员准入和退出的联合审查。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处《苏州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送检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在使用IC卡的基础上,深化信息化程度加强科技手段,要求每家送检企业必须安装视频摄像系统,达到相应的影像科技水平来满足现代化的科技需要,为今后采用视频监控软件系统做好前提准备工作。
(七)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狠抓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有力的维护我区客货运市场的安全运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严格按省标要求实施许可。
(二)清理无证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三)强化各类考核,倡导维修行业诚信经营。
(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企业品牌化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维修从业人员素质。
(六)切实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公开表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122.6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122.6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交通运输支出122.6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122.6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项目支出3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122.6万元;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项目支出3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共使用2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元。
2014年度“三公”经费共使用15.5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8万元,减少比例51.62%。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与2013年度都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元,相对2013年度增加支出0.7万元,增加比例4.7%。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有公车2辆,由于年久,2014年车辆进行大修理,增加了修理费用。
3、2014年度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68人次,合计支出0.8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8.7万元,减少比例91.5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相城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无涉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4年相城区维管处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