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相城区总工会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相城区总工会概况
相城区总工会为独立法人单位,单位性质是社会团体,经费纳入区财政管理,现有行政编制人员9名,行政附属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
二、区总工会职责、任务: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是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和苏州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县(市、区)级地方工会,
1、贯彻实施区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及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区总工会全委会的各项决议。
2、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好维护职能。
3、指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参与指导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指导并组织企事业工会建立法律咨询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增强职工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健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及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和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
7、协助区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宣传和管理工作。
8、组织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科技文化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体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素质。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建立健全镇工会、系统工会和各类企事业、机关的工会组织,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的业绩考核,并向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领导干部。
12、负责全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区总工会本级机关财政资金收支决算。
四、相城区总工会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相城区总工会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要求,使全区工会干部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礼,纯洁了党性,杜绝了“四风”,转变了作风,确保全区工会工作更加为民务实,为基层、为职工服务举措更为丰富,社会和职工对工会满意度有新的提升,全年工会工作取得新进展。
1、群众路线,贯穿始终
工会作为党的群众工作部门,做好群众工作是工会应有之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总始终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与工会工作结合,从源头上查找问题,从制度上改进工作,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重新定位工作、谋划工作,使工会工作更好地置身职工、服务职工,名符其实担当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区总机关走访了10个镇(街、区),召开了6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各级工会主席对工会工作的意见,深入10个村(社区)、35家企业,面对面,心贴心,与350名一线职工交流谈心、征求意见,活动中疏理归纳意见建议97条、“四风”方面的问题12个。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即知即改,由主席负总责,分管主席具体抓,部门包干实施,使活动中征询到的意见和问题做到件件有人管、件件有人改、件件有答复,决不让基层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束之高阁,对事关长远和制度性问题,区总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定了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新起点、新标准,使群众路线更入心、群众观念更牢固、群众利益更重视,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使工会的群众路线越走越畅。
2、服务转型,多建功业
全区工会始终把服务转型发展作为工会工作首要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动员职工立足企业创新发展、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节能降耗,开展好合理化建议活动;发挥好劳模引领作用,全区成立劳模精神教育实践基地4家,组建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4家,成为全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领头羊;全区共有1300多项技术创新成果运用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去,评选出了十佳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有利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要转型,关键在人,关键在提高职工素质。全区工会注重职工素质教育,助推在职职工参加学历提高班,为职工成才畅通渠道;职工技能竞赛领域更加广泛,全区新增水务水利、妇幼保健、交通指挥三个全区性职工技能竞赛,使全区职工技能大赛拓展到10个,全年累计参加工会举办的技能竞赛人数超过千人,为全区职工提升素质、交流技能搭建了推荐一个买球app:的平台。
3、尽心履职,维护稳定
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也已拉开序幕,社会各类矛盾和利益交错,工会履职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局面。全区工会迎难而上,全力维护职工基本权益,全年全区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5336家,覆盖职工17万人,从制度上保障大多数职工的经济权益,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全区工会大力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区建制规模企业1208家,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的村(社区、行业)达到117家,畅通了职工民主渠道,成为企业与职工和谐共赢的纽带。随着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不少企业出现了暂时性经营困难,出现了欠薪裁员现象,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全区工会主动参与、及早介入、掌握情况,特别是各镇(街、区)工会对群体事件做到即处即报,妥善处理了应华、华宇等多起群体性案件,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劳动纠纷,区总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培训力度,先后在北桥、望亭、太平集中对规模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肩负好调处本企业劳动纠纷的职责,让推荐一个买球app:的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
4、好事实事,普惠职工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影响下,全区工会注重职工服务工作,倾全会之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全区会员大病救助办法正式实施,现已有12名职工得到了救助,另有1名职工正在审核办理中。全区60名职工享受到区总特困帮助,近600名职工得到区总困难补助,金秋开学之际,全区52名困难职工子女获得了工会助学金。全区86名农村及企业退休劳模得到了区总的劳模津贴和医疗补助,区总共向17名困难劳模发放了困难补助和低收入补贴,对部分劳模进行了健康体检,区总还分别组织了三批劳模和一线职工进行短期疗休养。全区职工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庆“五一”、“十一”职工文体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充分展现了职工风采,提高了工会的影响力,上声公司、北桥荷缘戏曲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区级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分别获评苏州市职工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苏州市职工文化优秀团队、苏州职工优秀体育团队、苏州市职工文化品牌。关爱女职工行动扎实推进,免费为全区女职工进行专项体检,保障好女职工特殊权益。“安康杯”安全生产活动稳步推进,特别是昆山“8.2”事件后,全区工会劳动保护网络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更加规范严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5、固本强基,激发活力
工会的基础在基层,工会的活力在基层,全区工会注重基层建设,按照全总“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我区提出了融职工书屋、职工调解室、职工文体俱乐部、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技能实训室、职工服务站六位一体的职工之家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工会建家制订了实实在在的目标和制度,使基层工会建家工作有样本、有标准、有参考。加大基层工会阵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区、镇两级工会对建设达标的基层职工之家给予阵地建设经费补助,对基层工会工作完成年度工作考核任务的村、企工会,区总发放工会工作工作补助,调动基层工会干部工作积极性,年内又有5家基层工会被评为苏州市模范职工之家。加强基层工会干部能力建设,全区2590名工会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市、区工会种类业务培训和全总工会干部网上培训,提高了全区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区工会队伍不断壮大,全区基层工会数突破1300家,职工入会意愿增强,全区会员人数接近20万人。随着建家活动的深入,基层工会活力得到激发,工会作用得到发挥,工会的凝聚力得到提高,特别是工会普惠职工政策的落实,让职工切身感受到工会的温暖,工会形象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相城区总工会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区总工会决算编制限于本单位,资金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
(一)区总工会2014年收入为456.4万元,均为区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其中项目经费为57.2万元(劳模管理经费47.2万元,退休、困难职工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
(二)区总工会2014年支出为456.4万元。
2014年支出按功能分类为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劳模管理、退休和困难职工管理服务等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3、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
2014年支出按经济分类: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困难、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
3.劳模管理服务经费47.2万元,主要用于劳模疗休养、劳模荣誉津贴和医疗补贴发放、低收入劳模生活补助发放、组织劳模体检等。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99.2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7.47%;项目支出57.2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2.53%。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9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占12.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对比分析:
2013年度,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2014年度与2013年度基本持平,略有增长,主要是因为有小部分2013年底时的“三公”经费于2014年初支付。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节约30%。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区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主要是用于开展上级指导工作、下级办事、兄弟单位前来交流接待开支等,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人数108人,费用1.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