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

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推荐一个买球app: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财政审计

2015年相城区国土分局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11:01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计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 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 承担优化配置全区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镇(街道、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镇(街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参与上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核。
(4) 负责规范全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并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 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不减少。参与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参与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经营城市土地方案,按规定配合市局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管理,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7) 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管全区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市局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参与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9) 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参与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监管区级地质勘查项目,参与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0)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参与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参与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1)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12) 组织协调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测绘资格证书的年检送审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维修、委托管理备案和保护工作;负责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测绘统计工作。
(13) 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参与监管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4)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及计划,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土地、房屋、森林、林木、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16) 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在落实主要职责的基础上,全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科学发展需要,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办公室(档案信息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法规监察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
2、局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0个(含9个国土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局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土地登记站、征地事务所、土地整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经费组成:包括预算内拨款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两部分资金。
(一)收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补助)资金1337.35万元,政府性基金220万元。
(二)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1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4万元。
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58.35万元,项目支出59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19.8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7.67万元。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保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开展业务支出。
4、住房保障资金109.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5万元。
对比2014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节约70%,(车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节约46.75%。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各表说明如下。
(一)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单位经营收入、利息收入等。
(5)债务收入:指单位债务融资筹措的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等。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市立项目支出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数对应一致。
(九)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十)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一)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
(一)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5年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2015年预算公开(表式部分)国土局(1).xls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