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利、水务(以下均简称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范围内的河流、湖泊的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负责编制城乡供水和排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城市防洪等专业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写工作,组织有关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重大建设项目中涉水事务的论证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水资源调度。参与城市建设竖向标高控制;编制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调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监督实施,监测河道、湖泊和地下水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组织实施蓝藻打捞;组织编制全区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大)。
6、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征收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有关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全区供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排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工程建设和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负责城区排水设施的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负责镇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区供水排水特许经营管理。
8、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和验收,组织实施用水审计及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
9、指导全区水环境治理,组织实施城区水环境治理。
10、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区沿河、沿湖滩涂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河道管理工作。
11、组织编制、审核、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
12、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13、拟订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组织实施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14、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及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好防汛防台和水环境保障工作。重点抓好各类闸站、排涝站的管理,全力做好可能出现的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应对工作,仍将重点做好城区立交、地下空间、低洼小区及地段的防汛应对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水环境情况,做好河道水草、蓝藻打捞清理日常工作,及时开展调水引流,确保总体水环境稳定并有所好转。全面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确保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果。
2、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按计划扎实推进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抓紧实施蠡塘河、第六批农水重点县(河道疏浚)等重点水利项目,确保及时投入运行,发挥效应;抓紧实施2015年度农村冬春水利建设项目,力争主汛前完成;继续推进生态河道治理,加强圩区达标建设管理,加强各类河道长效管理考核,重点落实骨干河道“河长”责任制,探索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3、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三年工程”。列入区政府重点工程,从“污水截流”和“水系畅流”两方面,继续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督促各地新铺设污水管网53公里,完成105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受益1.4万多户,计划实施河道疏浚整治43条、土方92万方,启动城区河网畅流活水工程,按照阳澄湖优化行动要求,重点推进阳澄湖地区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入阳澄湖河道清淤治理建设。
4、落实好水利水务建设管理经费。继续加大对上政策、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研究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尽早做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探索实行水利项目代建制,建立河道、闸站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用好区水务公司平台,保障水利水务建设任务完成,确保水利水务设施安全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5、强化各项涉水安全管理。抓好“防汛、供排水和工程建设”三大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类防汛预案,加强险工险段建设和动态管理,全面强化防汛防旱事务日常化管理;加强对供排水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管和考核考评,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大水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确保正常的水事秩序。
6、完善水利系统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新修编的局16项内部管理、12项效能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局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局机关及各水务站行政效能考核考评;加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竞赛、培训等多种形式,营造自觉学习氛围,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贯彻依法治水理念,加强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强化“水润民生”服务品牌建设,着力提升水利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史志年鉴、信访、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人民武装、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督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
负责党建、纪检、工会、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和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局直属单位及乡镇基层站的离退休工作。
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的预算、使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利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的维护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
2、水利建设管理科
负责水利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中长期规划和水利专项规划。综合平衡水利各类专业规划,组织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业务的论证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及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全区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组织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区水环境治理;编制全区水环境治理和河道整治规划。
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组织编制、审核和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文件等。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区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指导全区流域性和区域性河道、湖泊、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沿河、沿湖滩地资源的治理和开发管理;负责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批;负责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水利工程水费。指导、协调城区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批河道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3、水政水资源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政策、意见、办法,承办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负责本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发证、送达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相城区水利局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水利局本级),4个下属区级事业单位和9个水务站。相城区水利系统共有161人,其中:行政在编8人,行政退休3人;区级事业在编27人、退休7人和水务站在编48人、退休68人。单位名称:(相城区水利局、相城区河道管理处、相城区水政监察大队、相城区水费管理所、相城区堤闸管理所(江苏省望虞河苏州相城区管理所)和九个水务站)。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5年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量力为出、量财办事”、“一要吃饭、二要稳定、三要建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支出的整合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四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五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2015年部门预算的编报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各表说明如下。
(一)水利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本年度收入预算收入为1142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51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6286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6286万元,农林水支出为499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20.18万元,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合计为11427.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基本支出为1199.40万元,项目支出为10228万元,支出用途预算合计为11427.40万元
(二)水利局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本年度收入预算总计为114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51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为6286万元。
(三)水利局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总计为114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99.4万元,项目支出为10228万元。
(四)水利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本年度收入预算为1142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51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6286万元;支出预算为114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99.40万元,项目支出为10228万元。
(五)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为11427.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6286万元,农林水支出为499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20.18万元。
(六)水利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为1199.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81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24.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9.30万元。
(七)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6286万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141.40万元,即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5141.40万元,支出预算为514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99.40万元,项目支出为3942万元。
(九)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141.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5.28万元,农林水支出为499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20.18万元。
(十)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99.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81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24.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9.30万元。
(十一)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64.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9.30万元。
(十二)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中支出预算为37万元,与上年度预算安排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8万元,会议费为5万元,培训费为4万元。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度预算收入船泊过闸费130万元、水资源费1630万元,水利工程水费120万元,房租收入262万元,总收入2142万元。2015年水利部门支出总预算1142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81.07万元,事业经费65.00万元,人员经费953.33万元,项目经费10228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渭泾塘河整治工程、太湖大堤防汛公路改造、蠡塘河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黑臭河道整治、生态河道建设、河道长效管理、河道疏浚、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全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补助等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