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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10:11 访问量:字体:

预算部门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旅游局
2015年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旅游工作。
(二)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贯彻实施《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拟订鼓励旅游招商的政策意见。
(三)制定全区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制定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展活动的中长期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承办全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四)负责我区港澳台旅游事务的管理。
(五)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区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指导和全区旅游体制创新改革工作。
(九)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促进科),设1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推进阳澄湖度假区建设。按照省级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考评细则的标准,指导度假区启动莲花岛旅游环境整治和农家乐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对游客反映的交通拥堵、水上安全隐患、卫生环境脏乱、农家乐质量偏低,旅游配套设施缺失等问题进行整治和改善,启动莲花岛精品民宿、“彩色稻田”等项目建设,完善游船码头、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度假区旅游环境。
(二)抓好荷塘月色公园、花卉植物园改造提升工作。对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和专业的改造提升策划方案,指导生态园启动荷塘月色公园改造提升工作,改建游客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策划举办好“荷花生日”民俗旅游活动,提高旅游档次和品质。
(三)做亮乡村旅游产品。按照旅游景区的标准,指导灵峰牧谷农场完善农业种植和体验项目,策划举办系列旅游活动,年内争创江苏省五星级乡村旅游点。同时,借鉴牧谷农场的经验,指导黄埭新巷村、太平旺巷村等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参与办好“冯梦龙文化旅游节”活动,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
(四)积极参与“一区一带”建设。积极参与推进中央生态区、阳澄湖西岸滨湖生态带的旅游策划规划,融入旅游要素,增创生态环境新优势,打造生态旅游新样板。
(五)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积极探索“微营销”模式,开通相城旅游官方微信、微站,3A级景区、星级酒店建设“微营销”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旅游“微营销”体系。加强与同程网、携程网、途牛网等战略合作,开展线上、线下游客互动交流活动,达到以小博大、以轻博重的营销效果
(六)建设标准的旅游景区道路指示牌。按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的要求,在新建的中环快速、新苏虞张公路和227省道、相城大道、阳澄湖路、太东路、广济北路等重点道路设置旅游景区道路指示牌,提升城市形象。
(七)加大旅游行业监管力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旅”理念,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依法打击诱导、欺骗、宰客和强迫消费等行为。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农家乐明查暗访,提升行业文明水平。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和排查力度,完善旅游突发性事件应对机制。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736.77万元。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736.77万元。
(1)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366.77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部门预算收入736.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736.7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366.77万元,专项收入37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部门支出预算736.77万元,其中,基础支出366.77万元,专项支出370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736.77万元;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支出预算736.77万元,其中基础支出366.77万元,专项支出370万元。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万元,商务服务业支出478.77万元。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77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6.7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支出366.77万元;专项收入370万元。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支出预算73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7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相城区旅游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8.7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6.7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7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43.77万元。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相城区旅游局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9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相比,增加78%。增加原因:
1、2015年预计省、市旅游局分别有一次出国旅游推介活动。2014年无因公出国费安排,2015年预算9万,增加10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7万与2014年预算3.5万相比,增加50%,随着我区相城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景点景区趋于成熟,参观学习人员增加,秉着例行勤俭节约的前提下增加公务接待预算。

附件: 苏州相城区2015年度预算公开(旅游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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