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

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推荐一个买球app: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财政审计

2015年相城区卫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11:05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相城区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委发〔2014〕36号),设立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体负责在省招标平台上遴选、采购基本药物,并统一组织配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助区政府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创建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协同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工作及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为重点,加快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程,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夯实卫生计生服务基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机构建设步伐,完成相城人民医院一期改扩建工程,启用新建的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太平卫生院、度假区卫生院、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区三院改扩建工程。加快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年内建成3家示范村卫生室、3个特色科室。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完成相城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审工作,完成区医院儿科、区中医院骨伤科、区二院和区三院普外科等区级重点专科评审,创建1—2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科技项目申报。完成市级项目、区级项目和科普项目的申报,年内争取申报成功2项。
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与知名院高校的科教研合作,重点引进和培育阳澄湖医卫人才,做好2015年卫生系统人才专场招聘和择优考录工作,加大全科医师转岗、规范化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医治细心,努力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院级领导任期制,对达到任职期限的院部领导进行轮岗交流和转任,定期选送优秀院级后备干部到局机关轮岗、双向挂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4、加强智慧卫计建设。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与市卫生中心平台对接,实现全市信息共享。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卫生信息化建设,拓展信息化建设内容,推行自助缴费、自助挂号、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服务,方便群众就诊。加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提高省平台信息统计质量,提升信息变更及时率、准确率和覆盖率。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完善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系统,做好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完成2015年计划生育事业年度分析,继续实行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制度。
(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
1、坚持目标管理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目标管理,加大重点工作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确保完成“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2、发挥政策引导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指导工作,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做好再生育审批、户籍准入审核等工作。继续做好全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公益金等制度的实施工作。统筹实施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公益金三项制度为主的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 
3、完善计生服务机制。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服务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病残儿童鉴定事项,重点监测病残儿童家庭,建立病残儿童家庭预防-诊治监控制度。加强科学育儿宣传服务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不良反应监测,推动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4、健全流动人口综治机制。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加强基层网点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流动人口计生办证等服务。落实流动人口积分制、群租屋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百日行”、“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大区域双向协作力度,加强出生、孕环情等重点信息交换与通报。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做好埃博拉出血热、H7N9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完成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与管理任务,落实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加强血寄地防查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做好60岁以上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快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成人乙肝接种5万人。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管理工作,发现率达到3‰以上,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增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继续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和四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化母婴阳光工程,做好婴幼儿健康筛查和孕妇产前筛查,进一步提高全区高危婴幼儿的风险监测、早期预防干预、优化促进发展及健康管理水平。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杜绝违规发证。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认真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评审和校验,确保辖区内托幼机构萌芽保健室建设率达100%。
3、提高卫计综合监督能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综合监督职能。加大非法行医和 “两非” 打击力度,继续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放射卫生监管专项行动。加大违法生育纠处力度,重点加强对基础较为薄弱的镇、村监督,规范征收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经常性监督,实现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全覆盖,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建档率达100%。
(四)增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准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的督查,严禁违规开展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技术项目。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目标监测,加强医疗废物和消毒供应管理,对屡经整改不合格的一些消毒供应室予以关闭取缔。进一步落实“三合理”规范,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控制门诊输液率。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2、完善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进一步规范全科团队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思路,强化对社区重点人群、慢性病人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推进家庭责任医生制度,重点人群签约率30%以上,并加强签约项目后续服务和管理。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的上门服务,在社区及重点场所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使广大群众能就近接受方便、快捷的社区卫生服务。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区医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扎实推进中医药服务功能区基本建设,确保公办各级医疗机构100%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通过国家先进区复核评审。推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开展体质辨识、健康干预、健康管理和季节性健康教育工作,重点推进对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4、推进爱卫健教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深入开展“五进”工程、健康大讲堂及大型义诊活动。加快健康教育场馆和阵地建设,完成健康教育园或健康小屋2个、健康长廊1个、健康步道2条、健康主题公园1个。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成居民健康素养基础调查工作。巩固卫生镇村创建成果,渭塘镇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推进农村改厕步伐,完成200户生态户厕建造任务。加强控烟。做好灭蝇、灭蚊、灭蟑工作。
5、抓好红十字会救助。深入开展“三献”工作,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600人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采样报名不少于50人,并引导居民开展遗体及器官捐献。做好“三救”工作,完善捐赠资金管理,不断提高人道救助能力。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和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做好区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调整工作。
(五)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1、严格党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带动学、党员固定日学等形式,把好思想“总开关”。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开展党员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业务能力教育。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岗位练兵、干部轮训、菜单式培训等活动,不断丰富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知识,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引导党员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练就新本领,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严格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细化整改方案,认真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完成任务。完善制度建设,重申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市委十二项、区委十四项等规定,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加强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制定党代表、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三条禁令”,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
3、严格组织建设。加强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帮扶,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推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同时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党员普查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建立完善出口机制,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公示六联审”制度,规范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严格责任落实。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确保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实施局领导挂钩联系和廉政谈话制度,与基层医疗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开展党委督查工作。制定局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办法,通过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下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政策等情况进行督查,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责任追究。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点工作调研、目标任务考核、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报送、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报道、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工青妇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监督和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职称申报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做好本系统干部、人事、工资等统计年报。
(三)医政科(挂“中医管理科”牌子)
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实行全行业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责组织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技术规程;依法受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医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护理、急救、采供血、医疗设备等管理;负责组织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教育和执业医师定期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负责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卫生科技攻关和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审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负责医疗广告的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方案,拟订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协助督查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的落实。指导医院药事工作、临床用药,参与药品监督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权限内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组织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民健康工程和卫生现代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队伍建设;配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配合协调城乡一体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
拟订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
(五)规划与信息科
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综合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的规划建设。
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络和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协调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软件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力度;负责中心机房数据的安全和运行保障;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安全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汇总、评估和上报。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加强对镇、村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业务指导及对统计员的业务培训;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六)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指导工作,参与涉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做好全区医疗机构和医、护职业资格的发放,接受市局委托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许可证。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科
统筹协调全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计划、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卫生镇(村)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环境整洁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会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拟订全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城乡除“四害”工作,组织实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八)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科(挂 “科技服务科”牌子)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以及技术服务规范、专项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妇幼重大、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生服务项目;依法指导开展妇幼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性残疾工作,负责全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
(九)综合监督科(挂“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拟订卫生应急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医药应急活动。对突发性传染病组织实施防控、落实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规范、制度;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一)财务审计科
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负责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追踪管理和卫生事业费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财务和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督查管理;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管理。
另按规定设:纪检监察室。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1.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4600.89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43.89万元、项目支出3757.00万元。
(二)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全年收入总计4600.8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600.89万元。
(三)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460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9万元,项目支出3757.00万元。
(四)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1.收入预算合计4600.8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
2.支出预算合计4600.89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43.89万元、项目支出3757.00万元.
(五)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600.8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红十字会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6.09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和计生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以及单位开展专业业务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六)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43.89万元。
(七)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八)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60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9万元,项目支出3757.00万元。
(九)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600.8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红十字会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6.09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和计生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上述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十)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43.89万元。
(十一)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40.00万元。
(十二)2015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苏州市相城区卫计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合计支出预算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用于因公出国人员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单位执法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其中重要指标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根据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相城区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委发〔2014〕36号),设立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是区卫计局首次编制预算,无上年数据,上、下年重要指标不做对比分析。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
(一)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政府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5年度相城区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苏州相城区卫计局2015年预算公开.xls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