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作为协助处理区政府日常事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承担着“牵头协调、决策参谋、后勤保障、督查检查”的主要职能。具体内容有: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区政府领导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3、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其他有关部门发送给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中央、省、市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
6、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省、市和区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9、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10、负责管理、服务、协调全区外事工作。
11、负责管理、服务、协调全区法制工作。
12、负责管理、服务、协调全区金融工作。
13、指导全区推荐一个买球app: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区推荐一个买球app:公开事务。
14、指导、监督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15、负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印章的管理工作。
16、做好办公室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人事、思想政治工作。17、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目前,区政府办公室共有十个内设科室,分别是秘书科、行政督查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金融科、外事管理科、法制管理科、应急管理办公室。截至2014年12月,共有在职工作人员39人,退休人员1名,其中,行政编制27人、行政附属编制1人、后勤2人、全额事业编制9人。
第二部分 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各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2787.1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2787.1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278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2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9万元;项目支出164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2787.1万元;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2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9万元,项目支出164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124.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5万元,因公出国(境)出访批次3团10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99.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外事接待费用支出0元。
2014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91.7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32.86元,减少比例26.23%。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20.45万元,减少比例78.97%;因公出国(境)出访批次1团1人次,减少比例90%。
2、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87.4万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12.41万元,减少比例12.4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苏州相城区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1 政府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