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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相城区住建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24 01:14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全区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责任。
(三)、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四)、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
(五)、承担全区房屋管理的责任。
(六)、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等规费,负责区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的监管。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承担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
(九)、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
(十一)、承担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的责任。
(十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综合管理全区人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人防场所和指挥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政科、物业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人防和地震科
挂牌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地震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房屋征收办公室
下属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建筑安装管理处、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站、苏州市相城区房产交易管理所、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相城区城建档案馆、苏州市相城区白蚁防治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产管理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房产管理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房产管理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房产管理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房产管理所。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区住建局将认真全面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能,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重点做好三个方面16项工作。
1、突出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监管水平
2、突出拆迁安置和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3、突出物业管理,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
4、突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美丽镇村创建水平
5、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
6、加强标后管理,进一步健全标前标后闭合管理体系。
7、健全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8、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9、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0、加强对人防馆、地震馆建设和宣传。
11、积极做好建筑工程白蚁防治工作。
12、积极创新档案收集、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
13、强化教育。
14、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5、完善机制,创新监督方式。
16、高效行政。

第二部分 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各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决算收支2330.3万元。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2168.5万元。
(2)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61.8万元。
2.支出决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国防支出1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99.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4年收入决算2230.3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4年支出2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5万元;项目支出64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2230.3万元;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相城区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2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5万元,项目支出641.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8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206571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4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0802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361元,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2014年度三公经费一共使用36966.5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169604.5元,减少比例82.1%。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72408元。
2、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0110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20692元,减少比例50.71%。
3、2014年度相城区住建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0人次,合计支出16856.5元,相对2013年度减少支出76504.5元,减少比例81.94%。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住建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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