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相城区文化体育局预算概况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相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280号)和《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相城区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相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委发〔2010〕1号),设立苏州市相城区文化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文化体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荐一个买球app: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三)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监督和配合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文化、体育活动的社会化。(四)负责对全区社会文化和文化艺术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协调图书馆、文化馆、文体中心等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五)负责全区文物工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做好全区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各类文化遗产、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村)的考古和文物市场进行依法管理。(六)负责对全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和文化市场、体育市场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市场稽查工作;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八)参与区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监督全区体育竞赛。(九)规划、指导全区文化艺术人才、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各类文体团队、协会和俱乐部等社团工作的开展;负责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工作。(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文体局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 2.文化科;3.体育科; 4.文化产业科。
相城区文化体育局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巩固提升,提高社会文化建设水平
1.推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完善提升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配备。实现图书分馆镇(街道)级全覆盖。推动文化广场“五个有”标准化建设。
2.巩固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健全镇(街道)文体中心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区地方文化资源共建共享。规范全区23家公益性书场管理。支持、鼓励全区24个特色文化展馆的常态化开放。不断扩大文化志愿者队伍。3.开展常态性惠民巡回演出活动。完善“菜单配送”文化服务模式,组织好戏曲、综艺、歌舞等文艺巡回演出。继续开展“一镇一品、多品互拼”的“活力广场”分广场群众文化团队才艺比拼,使各地群众文化特色更加鲜明。
4.繁荣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文化共建。开展群众艺术骨干辅导和培训。发挥本土群众文艺团队的潜力。探索成立相城区区级艺术团队。动员多方力量,创作群众文艺精品。举办“智者乐水”名湖系列文化交流。创造条件参与各类舞台艺术、精品节目比赛。
5.加大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力度。继续加强“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中国曲艺之乡”建设,积极申报“中国书法之乡”,做强“三大文化之乡”品牌。做好御窑金砖博物馆、孙武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口述非遗采访工作。做好文保单位修缮和环境整治。推进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和传承人认定。实施《相城区非物质遗产保护规划》。加大“相城十绝”宣传推介力度,挖掘弘扬冯梦龙等历史文化,有效地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整体推进,扩大全民健身工作成效
1.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以创建省体育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为龙头,努力完善城乡一体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自然村)全民健身设施四级网络。
2.推进体育社团发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扶持培育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优秀团队的规范发展。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指导服务能力。
3.丰富群众性体育活动。以重大赛事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区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业余公开赛,大力扶持区羽毛球、篮球、足球3项民办联赛。围绕“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日”“假日体育”等活动,打造全民健身特色活动体系,推动各板块形成特色体育品牌活动。推动职工体育蓬勃发展,在区级机关试行开展新套广播体操活动。
4.完善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完善体育总会网站。全面启动“全民健身系列大课堂”活动,常年为市民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初步建成城乡一体的国民体质测定体系,每年测试人数超过3000人。
三、融合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1.加强重点园区建设。坚持集聚发展、融合创新,重点抓好“四园一区”(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元和文化创意产业园、相联婚庆文化创意产业园、江苏正华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和“苏州小外滩”婚庆文化旅游景区)的建设。
2.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制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落实分步实施措施。着力加强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加大对创新型、紧缺型、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有计划地开展文化创意知识技能培训。
3.加强文创平台建设。组织好第四届创博会参展布展工作。继续办好中国苏州婚纱婚庆文化节系列活动。搞好首届冯梦龙旅游文化节等文化产业宣传推介活动。成立婚庆文化产业联盟。整合婚庆市场资源,进一步做大产业影响、做强产业实力、做长产业链条。
四、依法行政,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健康有序
1.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事项。依法全面接收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把好事前审批关,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管理队伍培训建设,熟练掌握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操作使用。
2.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加强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体育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网络。突出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明确各地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及举报监督机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效能,依法健全预警、抄告、反馈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巡查、暗访,根据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设备,实现移动执法。
3.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提高“扫黄打非”法治化水平,抓好新闻出版市场安全。加强协调,进一步健全“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网络,实现上下联动,坚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4.提高版权保护工作水平。加强版权保护宣传,做好各类版权项目申报工作;加大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5.抓好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落实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各项任务,力求公共文化指标体系少失分、不失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以抓好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文物安全、大型活动、比赛安全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全系统“平安”建设。
五、建好队伍,激发文体事业发展活力
1.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落实“阳澄湖人才计划”为依托,充实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队伍。完善人才选拔、培养、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文体部门和文化站人员的综合培训。加大对文化产业、文学艺术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的扶持力度。加强文化从业人员管理,做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2.加强效能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执行各项纪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掀起争先创优热潮,进一步打造“人文、责任、效能、自律”的文体形象,保障文体工作高效有序地向前推进。
相城区文化体育局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资金:173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600万。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9.9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03.77万元;项目支出:1633.78万元,总收支合计:2337.55万元。
表一、2015年度区文体局收支预算总表:一、一般公共预算:1,737.55 万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600万;收入合计:2337.55万元。功能分类,支出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支出用途:一、基本支出703.77 万元,二、项目支出:1,633.78 万元。
表二、2015年度区文体局收入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1,737.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万。
表三、2015年度区文体局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703.77 万元,项目支出:1,633.78 万元。
表四、2015年度区文体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1,737.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万。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03.77 万元,项目支出:1,633.78 万元。
表五、2015年度区文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99万元,其他文物支出:13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60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8.2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9.31万元。
表六、2015年度区文体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基本工资:36.04万元,津贴补贴:423.22,社会保障缴费:35.78万元,提租补贴:24.16万元,退休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24.12万元,住房公积金:45.15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独生子女费:0.07万元,单位补充医疗费:6.05万元,办公费:12.85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1.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34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
劳务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2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5.98万元。
表七、2015年度区文体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600万元。
表八、2015年度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1,737.55 万元,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03.77 万元,项目支出:1,033.78 万元。
表九、2015年度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99万元,文 物:13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8.2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9.31万元,
表十、2015年度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基本工资:36.04万元,津贴补贴:423.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78万元,提租补贴:24.16万元,退休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24.12万元,住房公积金:45.15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独生子女费:0.07万元,单位补充医疗费:6.05万元,办公费:12.85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1.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34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劳务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2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5.98万元。
表十一、2015年度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办公费:12.85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劳务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2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5.98万元。
表十二、2015年度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5.69万,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会议费:2.05万元,
培训费:1.2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与对比:2014年度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万元,占总数的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占总数的25%; 2015年“三公”经费:5.69万,“,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占总数的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 占总数的41%.公务用车保有量(辆):1辆。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69万元,同比2014年12.3万元减少6.61万元万元,同比减少54%。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苏州市相城区文化体育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占37%;因公出国(境)2.34万元,占26%;会议费2.05万元,占22%;培训费1.21万元,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