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相城区总工会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区总工会主要职能: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是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和苏州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县(市、区)级地方工会。主要职能:1、贯彻实施区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及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区总工会全委会的各项决议。2、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好维护职能。3、指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参与指导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指导并组织企事业工会建立法律咨询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增强职工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健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及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和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6、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7、协助区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宣传和管理工作。8、组织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科技文化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体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素质。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10、负责指导建立健全镇工会、系统工会和各类企事业、机关的工会组织,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的业绩考核,并向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领导干部。12、负责全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13、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区总工会本级机关财政资金收支决算。相城区总工会为独立法人单位,单位性质是社会团体,经费纳入区财政管理,现有行政编制人员9名,行政附属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
三、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全区工会围绕中心、扎实履职,在积极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中,不断推出新举措,做足新文章,工会工作呈现出新成绩、新亮点、新特色。
一是服务发展有新作为
全区工会积极适应新常态,认真分析新形势,以稳增长、促转型为着力点,动员职工建功立业,为实现“十二五”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一是劳动竞赛不断拓展。全区举办了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各级工会积极动员企业职工参与,共计215名选手参加技能状元角逐。其中,太平金澄精密的陈海伟等2名职工获得苏州市技能状元;北桥锦宇的姚晓华等8名职工获得区技能状元。对各工种状元获得者,区总将优先推荐“相城区劳动模范”候选人,激发了全区职工学技能、钻技术的积极性。此外,按照“一镇一品”原则,各地传统技能竞赛品牌活动深入开展,阳澄湖女职工服装行业技能竞赛、度假区渔家乐技能竞赛规模逐年扩大。区总进一步拓展竞赛领域,开展了公交驾驶、农产品快检和动物检疫等技能竞赛,并评选出年度十佳创意劳动竞赛。全年,各级工会共计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46场,上万职工参与其中。二是经济创新紧跟形势。全区工会结合企业转型升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声有色,发动职工征集“六小”为主要内容的合理化建议数千条,被行政采纳达50%,产生“双增双节”经济效益近9千万元,区总从中评选出了“十佳合理化建议”和“十大职工创新成果”,并予以表彰。其中,开发区工会积极发动企业参与,获奖比例达35%。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持续推进,全区目前已建成6家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为了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相城区劳模评选和管理办法》出台,北桥街道灵峰村书记高兴元被评为全国劳模,光荣出席了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三是围绕安全实招频出。区总积极借助各方行政力量,协力培育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全力维护职工安康权益。一方面联合安监部门,做好“安康杯”竞赛,涌现出了元和工芸冲压等一批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浓厚的市“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二是维护稳定有新成果
区总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抓手,不断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确保企业和职工稳定有序。一是民主建设不断夯实。全年,全区签订工资协议5246份,覆盖职工约20万人,连续多年实现建会企业100%要约。区域(行业)覆盖建会企业协商制度不断完善,有效覆盖各类小微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全区工会加大了职代会制度推行力度,规模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已超95%,各村(社区)工联会均能如期召开年度区域职代会,就区域工资集体协议等事项进行专题协商,从制度上保障好小微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二是和谐创建纵深推进。2015年,黄埭潘阳工业园和太平文创园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填补了全区空白。潘阳工业园聚集着全区主要工业企业,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获评后的影响力也较大,对整个面上职工队伍的稳定也有积极意义;文创园是我区重点打造的数字出版示范园区,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企业汇集的园区,区内近百家文化创意团队,近5000人的员工,本科学历以上占80%,其中硕士、博士等占8%左右,员工的年龄结构80%为80后,在全新的文化产业领域和环境中开展和谐创建,是工会工作的全新探索,也是工会工作服务转型发展的全新尝试。此外,包括开发区同亨科技、丰铁机械在内的12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目前,全区已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7家,其中省级和谐企业2家。三是服务网络渐成体系。按照“六位一体”标准,全区工会稳步推进企业职工之家和板块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苏相合作区、阳澄湖度假区等职工服务中心验收合格,至此,全区十个板块均完成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实现职工服务体系基层全覆盖。
三是普惠职工有新举措
全区工会以“职工之家”和“娘家人”为标准、以共享成果为核心,着力铸造相城工会普惠品牌,竭尽全力为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一是帮扶救助顺势推进。经过两年时间的调研和试行,《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保障实施办法》日趋完善。随着各级工会对大病救助条例宣传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职工知道了条例的内容,受惠职工面也同步扩大,全年共计29名会员得到补助。同时,市、区两级工会就普惠工作的统筹、衔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相城区职工医疗自费部分补助办法》,主动将全区职工同步纳入到市工会会员的保障体系内,使相城区职工能在患病时有双保险。此外,在基础性帮扶工作方面,全年54名职工享受到区总特困补助、500名职工得到工会生活补助;全区43名困难职工子女享受到了助学金;17名困难劳模和低收入劳模领取了困难补助和收入补差;17名困难工会干部得到了帮扶救助。二是爱心驿站初见成效。区总按照上级工会要求,从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角度,高标准建设环卫工人安康驿站,并力争将安康驿站同时打造为关爱一线工人的爱心驿站。全年分别在元和、开发区筹建、启用环卫驿站4家,面积近280平米,约能惠及1000名环卫工人。同时,区总关心女职工,做好妈妈驿站建设工作,在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打造女职工关爱、休息和心理咨询的温馨家园,全年共计建成妈妈驿站11座。其中,黄桥街道王成电子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第一时间投入运行,得到了市级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东桥小学和渭塘苏万隆等妈妈驿站,建设标准高、功能齐,得到了单位女职工的一致好评。三是阵地建设手笔不凡。在区委区政府及市总的支持下,经区总沟通协调,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正式落户相城,并列入今年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实事工程。计划筹建的文化宫将由相城区供地、市总工会出资的形式合作,产权归市总、使用权归相城区,占地约70亩,总投资预计5亿元,将以旗舰型文化阵地的规模建造、以超前的意识进行布局。落成后,有望进一步提升相城区城市聚集度、提升城区形象、弘扬相城和苏州传统文化,并使工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更有效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提升工会形象。四是文体活动暖心聚力。依托全区完善的工会阵地网络,职工文体活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开发区和黄桥街道举办了职工运动会、黄埭镇工会承办了镇首届全民运动会、元和街道开展了职工羽毛球和足球赛、北桥“北工杯”篮球赛、渭塘的职工长跑活动等都成为职工展示风采的大舞台。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合唱比赛中,工会选送的《我的祖国》获得最佳创意奖。在全省职工歌手大赛上,区总选派的四名选手获得女子组合金奖,在全省的舞台上展示了我区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是职工维权有新进展
新常态在发展领域最直观的体现就是由“快”转“稳”,对劳资关系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全区工会重心进一步靠向职工,注重源头参与。一是劳动纠纷工会组织主动参与。全区工会四级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立的劳动纠纷信息平台运作逐步完善,依托平台,面对各类职工纠纷,全区工会均能主动参与、及早介入,对群体性事件做到即报即处。全年,各级工会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其中,区镇两级工会先后悉心解决丰裕机械、巨星玻璃等群体性案件,不仅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同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世乒赛期间,阳澄湖镇史威特织造公司未与职工协商,决定企业迁址,导致爆发群体性事件,镇工会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做好职工情绪稳控工作,协助党政平息事态,全力维护职工利益。二是职工信访工会干部不推不拖。面对日益增多的职工利益诉求,全区工会始终按照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谨慎处理每件职工来信来访,决不推诿。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能力,区总工会、人社局联合举办了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元和的张笑霄和望亭的邹奕磊分获一、二名,并代表我区参加市调解员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五是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面对新常态下的挑战,需要更加稳固的基础。在开展固本强基工程中,全区工会不断突破自我,基础工作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和元素。一是建会工作有新高度、新路径。阳澄湖、太平、渭塘和度假区先后换届选举成立镇(街道、区)总工会,下一步,其余板块逐步将完成换届选举,成立镇级总工会。板块工会在工作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镇级总工会的成立,客观上必将加强镇级工会力量、全面促进全区工会工作。区总针对村(社区)和独立建会企业,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工作三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在集中建会活动中,望亭镇大胆实践,在御亭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成立工会,成为苏州大市范围内首个成立工会的农产园,是工会工作向职业农民延伸的全新尝试,也是“工农联合”的现代创新版本。随后,北桥牧谷农场、阳澄湖农产园也先后组建了工会,使大量农技人员融入到了工会大家庭。元和街道工会围绕“党工共建”方针,在汽车城成立工联会,高标准建设工会阵地,活动开展丰富多彩。二是会员发展有新群体、新对象。“工会组建跟着工程走”,区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力求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融入到工会中来,积极配合市总做好餐饮行业建会、餐饮行业农民工入会的调研,同步启动建会入会工作。充分利用区域工会、行业工会等现有工会组织,将少数没有纳入到工会体系的小微型企业、候鸟型企业,吸纳进来,同步指导企业外来农民工入会。全年新建工会400个,其中大部分包含外来农民工,发展会员1.5万人,农民工会员比例约占45%。三是培训教育有新气象、新内涵。区总注重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职工素质知识答卷、征文比赛等形式,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5.1”讲话后,在职工中开展了劳动最美丽、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幸福的劳动精神系列教育活动,使职工立足岗位、创造财富、成才成业,并与区新闻单位一起广泛宣传新当选的全国劳模高兴元及11名新市劳模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崇尚劳模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各类培训,包括女职工大讲堂、工会干部上岗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结合“六五”普法迎检工作的培训,共计有100余场,参训人员近上万人次。
第二部分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决算表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一至表十一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收入决算为504.53万元,比2014年增长48.13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2015年度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100%。
2、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支出决算为504.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功能分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04.53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428.26万元,项目支出76.27万元。
①基本支出428.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76.27万元:包括退休和困难职工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劳模管理经费66.27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收入决算为504.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53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4.53万元,占100%。
按功能分类:行政运行经费428.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万元,其他群众团体管理事务经费66.27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支出决算合计为5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26万元,占84.88%;经常性项目76.27万元(包括退休和困难职工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劳模管理经费66.27万元),占15.1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504.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28.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万元,其他群众团体管理事务经费66.27万元。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其中:基本支出428.26万元,项目支出76.2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504.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28.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万元,其他群众团体管理事务经费66.27万元。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26万元,经常性项目76.27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8.26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决算320.99万元,占74.95%;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公用经费3.66万元,占0.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61万元,占24.19%,包括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职工医疗费等。
七、2015年度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相城区总工会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无其他“三公”经费支出。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会议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培训费支出决算0.03万元。
2015 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省委十项、苏州市委十二项和区委十四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同时部分2015年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于2016年初支付。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相城区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万元,比上年减少27.55万元,减少88.49%,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规定,减少办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部分2015年的办公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于2016年初支付,且当年没有印刷费开支。
十一、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说明
相城区总工会2015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计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