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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环保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9-28 15:29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拟定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由国家、省、市、区确定的全区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的制定工作;参与审核城区总体规划,并组织评审其中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3、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监督及防治工作;组织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管理、协调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督查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野生植物园、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生态区创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5、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监督各类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布辖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环境污染的纠纷;监督检查辖区内各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6、编制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指导并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7、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国家、省和地方环境保护基金投资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的专项投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组织实施全区现场环境监察、检查和查处一切排污单位和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区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负责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
    9、负责制定和监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全区电磁辐射源、放射源以及放射性废物的监控和管理;参与全区核安全监督管理和核污染、辐射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核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等实施安全监督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部门构成情况
    根据区政府“三定”方案,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区环境保护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环境管理科、宣教法制科、水污染防治科;新增2个工作部门:信息中心和固废、辐射中心;下属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通过着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污染行业执法整治等实效工作,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区各水域功能区断面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水域功能目标要求,水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2%,比上一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
    1、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印发《相城区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苏州市下达给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将今年生态文明建设22个重点工程项目、47项主要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板块和部门。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2015年我区共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工程、生态绿化提升工程等生态文明建设“八大”工程22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36.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3.3亿元,资金完成率达118.6%。其中,虎丘湿地公园工程、“四个百万亩”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阳澄湖生态优化工程、环秀湖生态修复工程、相城区污泥处置工程等6个项目同时被列入市“十大工程”,计划投资18.8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9.57亿元,资金完成率达103.9%。
    3、严守区域生态红线。加强对全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相城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城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对全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标志牌进行规范,完成8个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标志牌的统一制作及安装。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下达省级生态红线区域补助资金783万元给涉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的9个板块31个行政村以及2个重要湿地管理机构,用于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
    4、加快农村生态创建。一是开展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编制了2015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5个乡镇的23个自然村进行环境整治,目前10个村已完成整治任务,13个村在建。对2014年开展整治的22个村进行区级联合自验,全面检查所有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审查台账资料,下拨中央资金1100万,并顺利通过市级复核。二是开展生态细胞工程建设。组织10个村参加省级生态村创建培训,建成省级生态村8个。
    (三)“两湖”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1、推进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今年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我区有点源污染治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项目、面源治理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预警体系项目共6大类20个重点工程,计划投资5.57亿元。目前已完成18项,完成率为90%;2项处于项目后期,在建率为10%。已完成投资额5.25亿元,完成投资率98.52%。
    2、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区共有6大类10项工程项目,目前,10个重点工程项目已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其中相城区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相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2个项目由于省级土地指标下达及拆迁等因素,已申请调整年度目标,目前土地等均已落实,两个项目均已按进度计划如期开展)。计划投资2.51亿元,完成投资2.34亿元,完成投资率92.9%。
    3、强化锑污染防控措施。今年1月12日以来,阳澄湖水源地出现锑浓度偏高的情况,我局通过严控锑排放总量和强化锑浓度超标应急措施来保障阳澄湖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一是加强指导培训。对涉锑排放的5家集中式污水厂及其接管的89家印染企业开展了1次停产排查和3次锑治理学习培训。二是提升排放标准。完成了5家污水厂及89家接管印染企业锑加药沉淀的预处理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该5家涉锑污水厂基本达到锑应急排放标准。三是进行加密监测。自2月以来每周2次开展湖体与入湖河道巡测,完成监测数据2000多个,编制锑质量专题报告60份,并对5家污水厂加装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污染整治全力开展
    1、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今年通过认真排查,将“苏州市蠡口热电有限公司”等16项问题分别列入市、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截至目前,目前,已完成14个突出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1项任务调整至2016年完成,1项问题未完成。总体来讲,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克难。一是制定了《相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工程实施方案》、《相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一系列工作文件,排出任务清单,明确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二是加快推进年度重点项目。根据苏州市政府工作任务安排,今年我区需完成26个治理项目及100台燃煤锅炉整治,目前已全部完成。燃煤锅炉整治方面我区自加压力,总计完成了237台锅炉整治, 10蒸吨以上锅炉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同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全区43家企业进行了有机废气整治,完成194家印刷包装企业VOCs产生排放情况的摸底调查。三是第三方暗访督查。每月开展专项督查,引入第三方督查机制,加大问题通报和曝光力度。四是完成重要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在世乒赛和16+1会晤活动期间,落实电厂煤质控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停产限产、扬尘污染控制等管控措施,分9个组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确保达到环境质量保障要求,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3、黄桥电镀整治稳步推进。一是黄桥污水厂的提标整治工程已在1月初完成并正式运行,从今年以来的监测数据看,全部指标达标排放,运行情况良好。二是黄桥接管企业的在线监管全面实施。今年以来已对3批次21家企业实施强制关阀和停产治理,关停电镀企业7家,实现了黄桥电镀的总量控制。三是加快排污企业设施改造。已有5家企业完成预处理设施提标改建工程并通过市级验收,10家企业设施改造通过现场核查,进入核查阶段。
    4、印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出台了《相城区印染企业整治方案》,完成全区94家印染企业在线监控、电子关阀系统的安装,重点推进阳澄湖、渭塘、北桥3大区域5个印染集中区印染企业预处理设施及涉锑企业锑污染的集中整治,目前,渭西村、阳澄湖镇澄阳工业园、庄基村、渭南村4个集中区印染企业的预处理设施及锑污染治理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灵峰村16家企业的集中预处理工程主体部分已全部完成,进入调试阶段。
    (五)治污减排攻坚取得实效
    1、落实年度减排计划。为做好2015年总量减排工作,根据苏州市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并统筹考虑我区“十二五”任务总体目标,制定了2015年减排计划。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个,预计减排量733.91吨;氨氮减排项目5个,预计减排量84.72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个,预计减排量965.52吨;氮氧化物减排项目4个,预计减排量1261.32吨。目前减排任务已全部完成,等待国家环保部进行核查。
    2、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今年,我局共审批项目总数552个,其中通过进行现场踏勘,劝阻、否决污染严重、选址不合理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区域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56个。同时与各地进行了沟通协调,制定了建设项目审批的负面清单,根据各地特点,把一些集聚的污染行业与项目列入禁止新建名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企业的新增。
    3、推进减排制度创新。在环保经济手段推动总量控制工作上进行了新的探索,积极到苏州市局、吴中区环保局交流取经。试点开展水、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与苏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建立机制,确保所有市批项目都在苏州市排污权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购买交易。
    (六)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1、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从3月上旬开始,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面展开,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至12月底已清理项目3500个,完成2100家企业的网申工作。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48件,其中下发《行政整改通知书》115份,立案处罚37件,立案金额达337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对相关企业严肃处置,除常规性的处罚处理外,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试点约谈其负责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苏州市印将印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对苏州市青台金属工艺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实施关停,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2、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截止目前,我局开展了30次专项执法,其中结合秋收秋种、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先后组织开展了秸杆禁烧、“绿色护考”等专项执法行动,以执法促管理,以执法促服务、以执法促宣传,遏制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5134人次,检查1670厂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80起,下达限期整改169家,限期治理10家,实施立案处罚37家,立案金额337万元,对130家企业实施后督察,加强了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确保达标排放。
    3、及时有效化解环保矛盾。我局始终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环境需求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信访工作作为重点来抓。1-12月份,我局共共处理信访1172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6%以上。
    4、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用。2015年通过“抓执法、抓重点、抓规范”全面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开展排污企业的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截止目前完成排污收费1192万元,超额完成排污费征收目标1000万元的工作任务。
    (七)环保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提高环保审批效率。一是做好项目预审。今年,我局对阳澄湖保护区内的上报工业项目和其它须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到补充资料一次性告知,避免了申报者反复奔波,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二是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坚持开展基层环保助理的现场踏勘制度,对所有报批项目根据污染程度及区域敏感度的不同进行归类,对轻度污染或无污染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三是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对全区92家“小巨人”及成长型企业进行了逐个走访,了解企业的有关服务需求,指导和告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须办理和注意的有关环保事项,为这些企业办理项目审批、验收开展绿色通道。
    2、加强重点区域服务。为保证我区主要工业园(区)能够长期良性发展,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能够实现双赢,一是对相城经济开发区和苏州浒东化工园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抽查了20来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推进入驻企业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提高环评与“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二是协助黄埭镇完成苏州浒东化工园相城区片的各项整改工作,今年化工园内主要企业的明管输送和在线监测工作已全面完成,工业园管理机构也正式成立,污水管网建设和浒东运河整治正在实施之中。三是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区域环评审批开展绿色通道,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了审批,同时为潘阳工业园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省环保厅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提交审批材料。
    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推荐一个买球app: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从2015年1月起,启动了相城区环保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建设,新的门户网站完善了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环保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了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沟通,使各方在知情、参与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共识,以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合力。
    4、落实实事工程建设。推进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实验室的建设。目前,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均已开工,2个浮标站已完成,4个地表站年底前完成。环境监测标准化实验室已建成。
    (八)环境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1、智慧平台创新管理。今年,开展除黄桥以外124家电镀、印染、化工等企业的智慧平台二期建设,安装IC卡总量控制设备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排污企业排放情况。建立全区206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台账,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跟踪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同时在87家企业内安装自动留样设备,25家企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建立2套建筑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安装4套挥发性气体监测设备,以“科技”与“创新”为抓手,转变传统环保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三同时”制度长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对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跟踪管理,其中234个建成投产项目通过了“三同时”验收。在执法检查中,对于发现未按“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三废”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3、危险废物依法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依法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1443批次,共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64万吨;狠抓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企业205厂次,对非法转移、无证经营危险废物者依法处理;对产废企业负责人进行了2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人数达620人次。
    4、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积极指导帮助涉源和射线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区43家涉源和射线单位申请率达100%;加快“三同时”验收工作,目前验收率为95%,剩余2家材料已上报市辐射中心,等待验收;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涉源射线单位42频次,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编印《相城环保》月刊。编印《相城环保》双月刊,每期均发送至各板块及四套班子办公室,及时汇报沟通我局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动态,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媒体宣传沟通,重点对生态文明建设、阳澄湖生态优化、四项整治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落实,强化了环保社会效应。
    2、举办“6.5”世界环境日活动。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践行绿色生活”,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相城区生态文明成果摄影展,通过前期在社会广泛征集和甄选,选出了优秀摄影作品进行展出,宣传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二是在元和之春社区广场开展“生态相城”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活动,今年在区内成立5支志愿者服务队,共同服务我区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三是召集志愿者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自行车骑行活动。
    3、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一是在对相城区渭塘伟明塑料厂等污染企业进行查封执法时,主动邀请媒体到场监督报道,为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操作办法的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对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二是“6.5”环境日当天,邀请媒体对丰富多彩的环境宣教活动进行报道,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三是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继续设立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组织阳澄湖镇小学参加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申报和复查工作。围绕和谐社区、绿色社区建设,创新环保工作方式,全区市级绿色社区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绿色社区11个。
    4、开展环保法制培训。为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了17场专题培训,邀请省厅、市局法规处专家、领导围绕形势热点、法律解释、案例剖析等方面集中讲解。重点开展了全区新《环保法》宣贯专题培训,联合司法联动成员单位赴浙江大学开展了环境监察司法联动专题培训。此外,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环保局组织的各类环保法规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


第二部分  相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相城区环保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相城区环保局2015 年度收入决算386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730.19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智慧环保二期建设项目和水质自动站建设两个项目。其中:
    1.财政拨款3845.0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21.87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二)2015 年度支出决算386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730.19万元,增长44.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324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环境监察与监测以及污染防治方面。
    2.城乡社区支出622.29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二、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5.03万元,占99.43 %;其他收入21.87万元,占0.57 %。
    三、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3万元,占32.44%;项目支出2612.59万元,占67.56%。
    四、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845.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9.63万元,增长4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智慧环保二期建设项目和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五、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22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4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7.23万元,增长36.84 %。主要原因是: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部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共计3222.73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73万元,减少5.7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中的环保污染整治专项支出减少,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2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1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2)公用经费106.56万元,主    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救济费、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99万元,支出决算68.86万元,完成预算的6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17.72万元,完成预算的59.07%。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是出国人次少于预期;
    二是公务招待较往年明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26 %;公务接待费支出17.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7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7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机票和食宿。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2.07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无人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上年增加13.83万元,增长53.54%,主要原因今天购置的车辆为应急用车,车价较贵。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及保险和维修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37万元,减少5%,    主要原因今年车辆维修费较少。
    3.公务接待费17.7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72万元。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200人次。国内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9.88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为上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用餐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22.3万元,本年支出62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开发支出622.3万元,主要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8万元,比上年增加7.6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15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15年度苏州相城区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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