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区经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政策、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拟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综合协调。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相关工作。
3.制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区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
4.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价格状况,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工作计划,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
5.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6.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产业园区(基地)的指导和服务。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7.牵头负责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8.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融合,参与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参与财政性建设资金推荐一个买球app: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9.拟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对全区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事宜。
10.负责组织推进“诚信相城”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11.拟订区促进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监测中小微企业发展态势,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工作以及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企业家队伍培训,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指导面向小微企业的创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参与组织高级经济类、工艺美术类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报批工作。推进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依法经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履行节能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低碳经济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节能监察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局)设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新兴产业发展科)、企业综合管理科、中小企业服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信息产业科和电子政务科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设苏州市相城区墙改与节能中心、苏州市相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苏州市相城区信息中心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区墙改与节能中心及区信息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性质,均不单独设账,纳入区经信局统一管理。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区经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总体保持平稳、稳中有进,各方面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一)抓提质增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一年来,我区工业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推动了全区工业向高层次发展和跨越。一是规模总量迈上新台阶。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增长,工业总产值完成1450.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1037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35亿元。二是新兴产业实现新跨越。坚持增量扩大与存量优化相结合,大力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产值542.6亿元,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2.3%。三是培育企业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小巨人”工业企业培育成长计划,龙头骨干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日益明显。
(二)抓创新驱动,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全区创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工业投入不断加大,区域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工业投资不断增加。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福沃克汽车等项目竣工投产,尚牙电子等在建项目和近百个技改项目进展顺利,工业投资完成168.4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技改投资完成129.4亿元,同比增长20.4%。二是创新活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加强创新和人才工作,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市级17家,新增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企业3家,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三是两化融合不断深化。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进一步融合发展,美的清洁列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开发区获评省级试验区,新增省市两级示范(试点)企业12家,新增省级三星级以上数字企业10家。四是不断推进智慧相城建设。大力发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光网、3G网络优化、4G网络新建工程等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铺开。
(三)抓淘汰落后,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围绕绿色发展,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一是持续推进淘汰落后。全面实施相城区“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生态环境。2015年全区关停淘汰落后企业318家。二是加快绿色改造升级。深入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节能降耗态势保持良好,万元GDP能耗预计下降0.473吨标煤/万元,新增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15家,三星级以上“能效之星”企业2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四)抓涉企服务,不断创新服务举措
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加强运行监测。每月对全区十大重点工业行业、新兴产业列统企业、超亿元工业企业、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以及工业转型升级考核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研究分析工业经济运行走势。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整合出台了《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对上争取。三是加强涉企服务。组织优势企业参加苏州名优新产品沈阳展等各类大型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提升产品知名度;举办政策解读会、项目申报辅导会、企业家主题培训等活动,指导企业熟悉、掌握和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坚持开展企业挂钩联系制度,深入基层主动服务企业。
(五)抓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发展。一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注重带队伍做表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夯实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廉政勤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重要责任,又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局党组的凝聚力。二是强化纪检监督责任。通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自查自纠等形式,认真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四项纪律”,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岗位设置、职能职责等实际,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人员招聘、展会招投标过程中,加强全程监督,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论述摘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学习新《准则》新《条例》等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分批参观常熟、吴江等地的爱国教育基地,参观区检察院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每周发送一条廉政格言警句。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积极配合上级巡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狠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第二部分 区经信局2015年度决算表
(表一至表十一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经信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区经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3975.7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4万元,增长46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75.7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5 年度支出决算3975.7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4万元,增长461 .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以及信息事务支出需要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城乡社区(类)支出 303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以及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二、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5.7万元,占100%。
三、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万元,占17.9%;项目 支出3263.5万元,占82.1%。
四、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7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7.4万元,增长46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资金3000万元。
五、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9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67.4万元,增长46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资金3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6万元,占20.9城乡社区(类)支出3030万元,占7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16.1万元,占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67.4万元,增长46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从区发改局划转,区经信局无该项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6.4万元,支出决算为6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与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差额。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申请专项资金30万元,无该项年初预算。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差额。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经费及市场开拓经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6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公用经费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业务调整,公务接待需求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主要为接待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0人次。国内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33.3%,主要原因为业务调整,公务接待需求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原吴县石棉厂宿舍楼拆迁资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万元,比上年增加26.7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人员增加,公用共用经费增加;二是原有固定资产报废,更换添置了一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信息中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一批服务器、磁盘列阵和其他计算机软件设备等。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计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