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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农业局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9-29 13:55 访问量:字体:

2015年度相城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林和农机各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农林和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3、指导农、牧、渔、蔬菜生产;负责动植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和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杀。
    5、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和储备管理;负责国家粮油调运计划的执行;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指导。
    6、指导引进先进农业机械及其推广应用;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
    7、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依法保护和管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渔业纠纷,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相城区农业局设8个职能科室,均为正股级建制。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吸纳、调动、离退休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参与党务、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局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财务审计科
    指导并监督各级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日常及各专项资金的运作和管理;负责审核编制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流动、转移、报损的相关工作;负责财务审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3、粮油科
    负责全区粮油收购、储存、储备管理;负责国家粮油调运计划的执行;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加强财会、统计、仓储数据报表资料的汇总、业务管理工作,提供行业服务;负责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4、科技教育科
    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基层农技人员及农民等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农技人员职称职务的晋升、考核等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办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三品”基地认定和“三品”认证申报审核工作。
    5、农业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局农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送达,实现许可项目“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
    6、农业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农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参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7、农产品质量监督科
    负责全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的登记、申报管理和原产地保护工作;负责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协调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8、畜禽屠宰管理科
    负责起草畜禽屠宰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组成情况。
    我局共有下属事业单位8家,其中4家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家为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家为财政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相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农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 
    负责本区范围内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审查; 
    负责检查农药、化肥、种子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经过登记、审定和批准推广的品种,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负责检查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农资产品的质量、标识、包装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是本区决定推广使用的品种; 
    参与对本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行检测、监督管理; 
    抓好执法队伍的政风和廉政建设,提高农业执法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负责对农资、农药使用、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假、伪劣质和坑农、害农事件,对违法案件,进行核查、立案、查处,协助局属有关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配合抓好执法人员的综合管理。 
    2、相城区林业站 (根据苏编办复[2014]50号文件《市编办推荐一个买球app:同意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增挂副牌的批复》及相政办[2015]49号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该事业单位职能已属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负责绿化、林果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绿化质量和花卉苗木质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成果,以科技进步促进全区绿化事业和林果生产的发展。 
    负责对全区林地征占用,林业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负责林政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木材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等工作。 
    纠正和查处单位或个人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决定行政处罚。
    3、相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苏编办复[2014]50号文件《市编办推荐一个买球app:同意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增挂副牌的批复》及相政办[2015]49号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该事业单位职能已属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拟订全区绿化造林和花卉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城区绿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和养护,建好相关档案,确保城区绿化成果。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令,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履行植树绿化的义务,遵守保护树木绿地的法令,树立爱护绿化的社会风尚,达到发展绿地巩固绿化成果的目的。负责绿化重点工程的绿化质量监督工作。 
    4、相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能: 
    拟定种植业、植物检疫、种子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种植业有关的农业栽培技术推广,重大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对本区农业生化药剂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的指导管理。 
    负责对本区推广的新农艺、新耕作制度进行试验、示范,确定是否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有则同意经培训后推广,无则不能推广。 
    负责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品种及种子质量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品种质量的管理。 
    负责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和长期定位监测,提出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使用化肥,采用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负责对基本农田的地力检测、分等定级;监督管理耕地的使用和养护;监督管理复混肥、专用肥、小磷肥的生产、经营。 
    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业资源破坏情况进行检查。 
    5、相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 
    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动物防疫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畜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负责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提供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监督管理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负责畜牧兽医新品种、新兽药、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负责有关动物防疫、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证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掌握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动物及产品的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对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负责对各镇畜牧兽医站实行监督管理工作; 
    纠正和处理违反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行为。
    6、相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
    全区水产生产的规划、布局和落实工作负责研究水产新品,研究开发和引进新品技术,进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和及鱼病防治、检疫工作为全区的水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提供义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水产生产情况的收集、统计、数据分析。
    7、相城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统一的牌、证照和换证、定期审验。
    参与改型、改装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的审核和安全鉴定。
    负责在田间、场院和乡以下道路停放或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章行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上道路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负责上报和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按国家规定收取和管理农业机械监理费。
    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
    依法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8、相城区渔政监督大队 
    主要职责:
    承担综合协调全区湖、河等渔业水域的监测、科研、开发利用和渔业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疫病防控指导和渔业资源评估、监测、增殖、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依法保护和管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工作;协调渔业纠纷,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暨现代农业建设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全年农业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强化监管,全区现代农业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呈现了新亮点,实现了新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园区建设创新转型,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综合得分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今年,全区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5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000亩。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实施提升,启动园区规划修编,完成十亩滩池塘改造工程,规划阳澄湖生态渔业展示馆,精品线路景观建设展现新貌。御亭现代农业产业园启动建设500亩水稻智能灌溉基地,被命名为苏州市首批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成为全市获得确认的6个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中唯一的农业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漕湖生物农业产业园新建、改建500亩省级永久性“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产品配送中心成为新亮点。黄埭循环农业万亩示范区规划建设总控中心,成功举办冯梦龙文化旅游节,促进农文农旅融合发展。渭塘现代农业示范园完善规划布局,建成渭塘乡情馆,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区千亩特色农业基地展示新貌。灵峰牧谷农场入选首批江苏省乡村旅游创新项目,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示范点。太平农产品电商生产基地初建成效。度假区美人腿生态农业基地进一步优化提升。莲花岛入选华东十大油菜花观赏地,荣获“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乡村”称号。
    (二)粮食作物丰产丰收,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全年粮油总产达2.66万吨,较上年增长10.8%。全区实种小麦2.69万亩、油菜0.16万亩,亩产分别298公斤和137.5公斤,总产分别8016吨和220吨。实种水稻2.99万亩,亩产614公斤,总产1.84万吨。继续实施良种统一供种,重点推广南粳46、武运粳29、扬麦16、苏油1号等优质品种。农药集中统配率达80%以上。落实好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粮油收购等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全区本地入库小麦 5420吨,本地收购粳稻5800 吨。全面落实粮食保供任务,地方粮食储备量足质优,安全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做好粮食仓储管理、清仓查库、轮换销售工作。分三批拍卖轮换小麦5927吨、粳稻 21000吨。落实地方粮食储备3万吨,其中:粳稻21000吨、小麦9000吨。做好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与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完成北桥、黄桥、渭塘、太平等四地粮管所国有资产移交地方工作。有序推进区级3万吨粮食储备库筹建工作。
    (三)“菜篮子”工程稳步推进,设施水平实现新提升。发展城郊都市型农业,主动服务城区,丰富市民“菜篮子”。重点支持北桥、太平拓展“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争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85万元,新增、改造提升蔬菜生产基地500亩。全区累计蔬菜播种面积3.94万亩次,蔬菜总产量6万吨,总产值1.41亿元。全区水产养殖面积12万亩,水产总产量2.61万吨,其中:池塘养殖面积4.66万亩,产量1.34万吨;湖泊养殖面积6.99万亩,产量1.13万吨;特种水产养殖面积6.05万亩,产量0.62万吨,其中:河蟹养殖面积5.71万亩、产量3937吨。全区存栏生猪3.8万头、家禽6.48万羽、奶牛0.36万头。共出栏生猪5.78万头、家禽24.65万羽。全区猪肉产量4046吨、禽肉447吨、禽蛋530吨、鲜奶13678吨,总产值1.16亿元。
    (四)培育培训加快转型,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把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按照现代农业发展和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的新要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以优先选择本地中青年培育为重点,以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等发展急需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线,制定印发《相城区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方案》并实施,大力度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经验介绍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创新培育培训工作方式,重点培育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中青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今年共举办农产品电子商务、职业渔民等各类培训班19期,累计培训1070余人。分别选送5人、50人参加农业部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区新增新型职业农民230人,累计新型职业农民1920人,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五)装备能力显著增强,农机化发展实现新提升。大力度推进农机化工作,制定出台《2015年相城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2015年相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对新购置插秧机、育秧流水线、收割机、中拖、秸秆打捆装置等给予财政补助,大力度推进黄埭等乡镇发展农业机械化,全力提升全区农机化整体发展水平。全区新增90马力以上中拖14台、秸秆打捆装置4套、育秧流水线4条、高速插秧机16台,累计投入资金达1078万元。全区小麦机收水平达100%,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近100%,水稻机插秧率达60%,水稻机械化收割率、稻麦秸秆综合机械化还田率分别达100%和70%,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88%。强化农机监理,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年检道路运输拖拉机115台、中拖70台、收割机44台。农机政策性保险中拖75台、收割机38台、驾驶人意外险71人。发放驾驶证30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9份,排除安全隐患车27辆。
    (六)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农业信息化实现新提升。贯彻落实全市农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全区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区人大、区政协先后调研指导我局农业信息化工作。区级农业信息综合平台系统初建成效。“智慧农业”建设领先领跑。御亭现代农业产业园、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二大园区被认定为首批苏州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占全市三分之一。御亭现代农业产业园被认定为首批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信息化服务深入推进。网上信息传送、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信息发布等信息服务便捷、高效,全年累计发布技术服务等信息1万余条。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网络销售引领消费新潮流。大闸蟹网络销售异常火爆。“渭塘珍珠”网络销售开拓新路。QQ群、微信等农业消费异常活跃。苏州市阳澄湖苏渔水产有限公司、布瑞克(苏州)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耀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农产品电商企业加快成长。消泾村、旺巷村被认定为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首批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全区现有阳澄湖镇消泾村等江苏省淘宝村3个。农产品电子商务走在了全市、全省前列。
    (七)质量建设取得突破,品牌建设实现新提升。新增“三品”11个、省著名商标3个。“阳澄湖”大闸蟹、“虞河”蔬菜、“金香溢”大米申报“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全区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涉农乡镇农产品快检室实现全覆盖,检测数据全部实现网上传送和监管。全力做好世乒赛期间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供与监管、检查、检测工作,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定量检测农产品15批次,定性检测农产品49批次,“金香溢”大米、“漕湖滩”蔬菜、“叽嘟嘟”活鸡3个品牌农产品顺利完成第53届世乒赛农产品保供任务,扩大了相城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了市场竞争力,为相城区赢定了荣誉。农产品上央视。3月3日央视七套《农广天地》播出了《从农田到餐桌—走进相城》系列专题片,全景扫描了我区阳澄湖大闸蟹、“漕湖滩”蔬菜等绿色优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重点突出了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反响热烈。
    (八)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监管水平实现新提升。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保障了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发展营造了规范、有序、健康的法制环境。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率先在全市建成首个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深化畜牧体制改革,成立畜禽屠宰管理科。建立健全渔政执法网络,乡镇渔政监督中队实现全覆盖。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培训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查找可能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隐患,筑牢农业安全防线,确保了全区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动物疫情和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90余次,检查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25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测蔬菜瓜果4720余批次,瘦肉精15136份,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查处非法电力捕鱼案515起,行政拘留8人,查获电瓶、逆变器515套,年检渔业船舶800艘;关闭畜禽屠宰场3个,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48头;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100%,免疫合格率达80%以上。
    (九)人才工作务实创新,支撑能力实现新提升。制定出台《阳澄湖农业人才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相城区农业园区实用技术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并实施。组织开展阳澄湖农业人才计划、农业园区实用技术人才申报工作。抓好农业系统编制内人员公开招录和“5+3”现代农业园区(基地)人才引进、招聘、培养等工作。召开阳澄湖农业人才工作座谈会。做好2015苏州创业周相城分会场项目对接各项工作,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共签约农业项目7个,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度假区现代农业旅游峰会、阳澄湖现代渔业峰会、望亭现代农业峰会成功举办。御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众创空间启动。今年以来,局机关和乡镇农业职能部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共招录工作人员16名。北桥漕湖生物农业产业园招录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栽培等方面的技术能手2名。开发区特色农业基地招录农业专业毕业生2名。基层农业服务部门工作力量有较大提升。
    (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作风效能实现新提升。区政协民主评议获得历史性好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学、思、践、悟大家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工作目标管理“双责”责任书。成立纪检监察办公室,强化纪检监察。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推进农业项目清理。召开党建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大会。开展干部轮岗。轮岗中层正、副职14人。实施清风行动。开展自查自纠。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荐一个买球app: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创新活动形式。举办“喜迎五四 诵读经典”青年联欢会,增强青年一代服务农业、奉献农业、扎根农业、勇挑重担的信念和决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咨询、“三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流作风,推动农业跨越发展”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活动。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2509余万元。全年共办理完成行政许可项目267件,上交财政非税收入380.4万元。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今年以来,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先进集体,连续第五年被授予“全省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绩效管理考核先进奖。一年来,全局获各级各类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9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务实推进的结果。面对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目标任务,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区“5+3”现代农业园区(基地)发展基础还不够厚实,转型的步伐还不够坚实,融合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加快提升,优化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缓解“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压力依然很大;农业环境综合治理还有待加速推进,畜牧业有待加快转型,阳澄湖围网拆迁有待务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业产业化等整体水平还有待加速提升;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明年的工作中创新举措,全力推进。

第二部分 相城区农业局2015年度决算表

表一至表十一详见附件《相城区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相城区农业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相城区农业局2015 年度收入决算2126.31万元,比上年减少283.29万元,减少11.76%。主要原因是绿化相关职能转移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也相应下达至其单位,不再下达至农业局。其中:
    1.财政拨款2007.9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118.3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本单位 “非本级财政拨款”。
    (二)2015 年度支出决算2126.31 万元,比上年减少283.29万元,减少11.76%。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文化设施的支出,为下达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2014年度相城区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178.9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3.农林水支出1926.7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务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技术引进支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动植物检疫、检测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农业执法监管支出;防灾救灾支出;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及其他农业支出等。
    4.交通运输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支出。
    二、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7.93万元,占94.43%;其他收入118.38 万元,占5.57 %。
    三、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2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78万元,占75.85%;项目支出513.53万元,占24.15%。
    四、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07.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7.17万元,减少15.1%。主要原因是:绿化相关职能转移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也相应下达至其单位,不再下达至农业局。
    五、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83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72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发展,支出有所增加,同时本单位2015年新录用5名工作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1.1%;城乡社区支出3.04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1808.38万元,占98.71%;交通运输支出0.6万元,占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2.7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45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公用经费15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15.11万元,完成预算的5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7%;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30.4%。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5年出国计划未能成行;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8.62%;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办理出国签证。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有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31万元,减少14.71%,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减少使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万元。主要为接待外地前来参观学习现代农业的单位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批25次,260人次。国内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67.66%,主要原因严为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5.91万元,本年支出175.9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74.39万元,主要是用于现代农业建设;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52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绿化以奖代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44万元,比上年增加15.34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导致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计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相城区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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