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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0-08 16:32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任务,针对突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做好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工作,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并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处理和评估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2.负责制定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情处理及统计报告工作;进行传染病疫情监测,突发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处理,对急性传染病暴发等重大疫情、重大灾害进行紧急处置和控制。
3.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环境相关疾病、学生常见病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检测,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预防、减少和减轻疾病对人群和社会的危害。
4.根据本地区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制定出科学、有效、经济的免疫规划和免疫策略,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生物制品、冷链和规范化接种门诊管理。负责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的监测工作,确保接种率指标达到上级要求。
5.构建公共卫生和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分析、预测、报告、评价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预防控制疾病和保障国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信息服务。
6.围绕疾病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健康咨询、针对性的调查和干预活动。在自然灾害、疾病爆发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配合救灾防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进行行为干预,减少疾病流行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通过检测和评价,为制定重点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预防控制规划、预案和工作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对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引进、利用和开发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应用性调查和研究。
(二)卫生监督所
1.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实施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送达处罚文书,执行处罚决定。
2.承担区卫计局委托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场所、学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健康相关产品、传染病、消毒、医疗卫生机构等卫生监督任务;组织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3.受理、审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办公共场所卫生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复核工作。
4.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评价和竣工验收。
5.受理辖区范围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卫生监督工作稽查。
6.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7.根据上级部署和社会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突击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分子。
8.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9.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稽查工作。
(三)妇幼保健所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内容包括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爱婴医院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等。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进行考核与评价。
4、负责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业务人员进行助产技术、妇女病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产前筛查等妇幼保健知识培训。
5、负责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对影响和危害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干预措施。
6、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7、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的社会宣传、健康宣传、健康咨询等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检验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血吸虫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免疫规划6个内设机构,均为副股级建制。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疾病预防控制
 1.扎实做好政府实事工程。
 2015年,全区8个乡镇、街道累计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1万份;成人乙肝疫苗免费接种6.6万人,15万针次。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
一是开展春季查螺灭螺工作。全面完成查螺174万平方米,未发现螺情;对十年内有螺环境进行药物巩固性灭螺,攻灭环境80个,攻灭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启动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全年新报感染者和病人44例,比去年同期上升69.2%。三是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推进社区可疑患者推介转诊和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加强结核病人发现和督导治疗管理,登记管理267例,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追踪到位率100%。四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区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为110.49/10万、0.33/10万;与2014年同期相比,报告发病率下降12.55%。及时审核处理聚集性疫情239起。重症手足口发病率较2014年降低91.11%,无重大传染病聚集性疫情。
 3.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慢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相城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全区35家单位和部门获得达标单位称号。全年高血压新登记6238例,管理率100%,糖尿病新登记1301例,管理率99.6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册检出率2.95‰,管理率93.1%。 二是预防接种工作。全区11种基础免疫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区规范化门诊建设达标率100%,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62.5%。三是卫生监测工作。全年共采食品、水质、公共场所、餐饮具消毒等样品2339件,检测7855项次。选择黄桥、北桥等4个镇(街道)为监测点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完成本年度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四种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4.有序开展基地科研新项目。一是成功启动相城区科技计划项目《苏州市相城区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特征分析及相关危险因素调查》(项目编号:XJ201453)。今年已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并撰写学术论文《苏州市相城区2011-2013年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分析》,已刊登于《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15年11期。二是和美国疾控中心、香港大学、中国疾控中心合作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病毒感染发病率和流行病学观察性研究项目》。相城区和高新区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单位,至12月底,我区共招募379名观察对象开展为期一年的观察性研究。
(二)卫生监督
1.实现公共场所监管全面覆盖。
对全区1740户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其中A级单位3户, B级和C级单位分别占到30%和70%左右。
2.开展供水、游泳沐浴场所监管
在8-9月游泳高峰期,对辖区内5家游泳场所每周二次监督检查并采样监测池水卫生状况,经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PH抽合格率100%;尿素抽检合格率60%;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抽合格率50%;浸脚池水余氯抽检数合格率12.5%。
对城区内的8家浴室进行专项检查,经查这8家浴室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8家公共浴室的水质经检测均合格。
3.切实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
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黑诊所45家,处罚无资质的非法行医人员8名,罚没金额2.26万元,没收各类药品345公斤,移送公安部门2人。与相城区英才小学联合开展主题为“小手牵大手”的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就医安全进行了宣传教育。
4.全面处理各类投诉举报
全年收到投诉共计55起,其中10起为公共场所的投诉,医政类的投诉为45起,处理、答复率100%。
5.认真实施卫生行政许可
全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0件,复核156件,换证186件,变更8件,及时办结率100%。完成了38928张健康合格证制作。
6.保证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全年共对8家非法行医进行了立案处罚,共处罚2.26万元人民币。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率和上网及时率全部符合《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三)妇幼保健
1.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项目运行质量。
全年共发放孕产妇免费服务券1046份,其中流动人口孕产妇发放66份。全年活产数10185人,孕产妇数10120人,孕产妇保健管理9902人,保健管理率97.22%,产后访视9936人,产后访视率97.56%。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44615人,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71%。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44290人,儿童系统管理率97.99%。新生儿访视人数9960,新生儿访视率97.79%。
2.推进和启动政府实事工程。
2015年继续推进母婴阳光工程政府实事项目,全年累计发放母婴阳光工程免费券3710套,共计205万元专项支出。为6213名孕妇进行了产前筛查,发现高危孕妇354人,确诊2例21三体、1例18三体、1例性染色体和1例其他染色体异常患儿。
启动婴幼儿健康筛查的政府实事工程,全区高危儿筛查4924人,筛查出异常382人,建立高危儿健康档案382人,开展干预训练191人次。
3.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5年,全区住院分娩补助金共补助776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473)的164%。增补叶酸1865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1043)的179%,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100%,知晓人数100%。全年共对24329名妇女进行两癌检查,CINⅡ级、Ⅲ级病人78例,确诊宫颈癌5例,乳腺癌8例。全区婚前保健HIV检测2088人,未发现艾滋病患者,发现1例梅毒患者,并对其提出相应婚育意见。孕期及产时接受HIV、梅毒和乙肝检测孕产妇12524人次,未发现HIV阳性,梅毒阳性2人,乙肝阳性250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孕期检测率达93.56%。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100%。
4.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
2015年,全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13例,抢救成功率100%,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加强剖宫产管理,全年剖宫产率30.34%,比上一年降低2.2个百分点。辖区8家分娩机构出生活产数6721人,出生缺陷21人,出生缺陷率3.12‰;围产儿死亡13人,围产儿死亡率为1.93‰;5岁以下儿童死亡42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72‰, 婴儿死亡27人,婴儿死亡率2.39‰,新生儿死亡率1.86‰。
5.贯彻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全区共有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33所,其中“省优质幼儿园”13所,“市优质幼儿园”12所,“合格幼儿园”8所。萌芽保健室建成率100%,其中A级20所,B级9所,C级4所。全区卫生保健合格率100%;保健老师、保育员持证上岗率100%;儿童入园体检率和工作人员体检率达100%。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5 年度收入决算1913.36万元,比上年减少91.48 万元,减少4.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38.8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3.42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43.42万元。
1.财政拨款1907.84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  5.52 万元,为当年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二)2015 年度支出决算 1913.36万元,比上年减少91.48万元,减少4.56%。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0.23 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0.2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13.13 万元,主要用于几个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2.3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890.79万元。
二、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1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84万元,占99.71 %,上级补助收入 5.52 万元,占0.29  %。
三、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3.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5 万元,占52.29 %;项目支出 912.81万元,占47.71 %。
四、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07.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06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38.8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39万元。
五、推荐一个买球app: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90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06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38.8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3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技术支出0.23 万元,占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07.61 万元,占99.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3.2 万元,支出决算为1907.84万元,减少13.01%,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6.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3.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2.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55 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 93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公用经费6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  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42.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57.57%;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节约57.4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7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9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2.09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保险、汽油和维修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3.69万元,增长43.93%,主要原因增加的汽油费和维修费。
2.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万元。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支出费用,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 50人次。国内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3.21万元,减少74.65%,主要原因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支出费用的减少。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7.38 万元,比上年增加13.36万元,增长30.3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加9.11万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4.2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专用车2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1 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区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区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5年度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5年度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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