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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相城区科技发展局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3-28 16:13 访问量:字体:

 2017年度科技局预算公开模板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
(二)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本区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及有关科技基金等费用,开展科技经费的内部审计。
(四)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五)负责全区农村科技管理,指导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各镇(街道、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产业化工作。
(六)落实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区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重点新产品认定及申报相关工作;指导各类科技创业园的科技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区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金融计划;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归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区知识产权(不含商标、版权,下同)有关工作,建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体系;牵头协调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及专利管理、专利纠纷调处和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有关专利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镇(街道、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牵头协调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建立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
(十三)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区科普联席会议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的科技工作,负责镇(街道、区)科技条线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支出有财政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科技经费的支出按照上级各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政策文件,结合本部门的项目落实情况,主要有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科普经费、专利经费、自主创新科技振兴经费、相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经费、科技镇长团匹配经费、科技金融专项经费、北京化工大学苏州研究院和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相城)专项经费、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专项经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力争全年完成各类科技项目(含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品、民营科技企业等)350项,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家,新增研发机构10家,新增专利申请量300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50件;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全年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扣除额超3亿元;发挥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效应,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15个。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科技发展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家,分别为:苏州市相城区科技发展局本级机关、相城区科技服务中心。相城区科技服务中心是相城区科技发展局下属的基层预算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都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收入总计8656.4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支出总计8656.46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537.06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3.2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第二部分 区科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1:2017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区科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推荐一个买球app: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相财预〔2017〕1号)填列。
区科发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6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6018.95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总计8656.4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656.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8656.46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8656.46   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8537.0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6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831.4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7825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8656.4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656.46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8656.4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31.46           万元,占  9.6     %;
项目支出  7825           万元,占   90.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56.4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18.95    万元,减少4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8656.4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18.95    万元,减少4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区科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31.4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8.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97   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1.17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区科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8656.46  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6018.95  万元,减少4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56.4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18.95    万元,减少4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一)科学技术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 692.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7.5  万元,减少8.9   %。主要是用于机关日常工作运行。
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  万元,增加4.6   %。主要是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  提租补贴1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4 万元,增加 50  %。主要是老职工住房提租补贴。
4  住房公积金8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1.65 万元,增加 163  %。主要是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科普活动支出200万元,与上年不变,主要用于科普工作的支出。
6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    万元,增加 27  %,主要用于促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7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25万元,比上年增加比上年增加10万,增加 1.6  %,主要用于科技招商及创客年会分会场活动经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31.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47.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10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184.4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10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1.97  万元,比2016年减少 61.74  万元,降低22.6    %。主要原因是:各科室软件系统研发投入减少。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8.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4   万元,比上年增加4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际有人员因公需要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4  万元,比上年减少0.29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细微出入不可避免。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1万元,与上年基本不变。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0万元,与上年基本不变。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专项资金。
2017年度安排区级专项资金 5   项,具体内容是:
(1) 科普经费         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200   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科普科协工作。
(2)  科技及创新发展经费        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7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    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3)  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经费        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400   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采莲大厦的相关支出。
(4)  科技镇长团匹配经费        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75   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第十批科技镇长团的工作开支。
(5)  招商引资经费        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150  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主要用于科技招商及创客年会分会场活动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科发局2017预算公开表格.pdf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方案-科发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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