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全区各有关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统计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的下达与考核;参与全区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社会事业和科技发展等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较大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3、依法监督全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相关要求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安全生产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与规范有关行业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4、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的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5、负责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牵头或协调全区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事故责任人员。
6、依法开展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关材料的接收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规范与指导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资质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职工安全教育情况。
8、监督和指导全区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协会、学会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依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领域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
9、指导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组织安全生产学习交流活动。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根据《2017年相城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治理隐患、强化基础,打非治违、严格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板块、企业,定期通报安全事故控制、重点工作实施等情况,督促各地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配齐网格专职监管员、协管员。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及约谈机制,督促各地建立对安全生产网格监管员、协管员绩效管理考核制度。
(二)强化综合治理,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整改
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把整改难度大、涉及影响广、示范作用强的重大隐患列为挂牌项目,杜绝“滥竽充数”现象。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根据文件要求,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切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1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回头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查、反复查,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取缔和查处,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三)强化执法检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制度,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化运用,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告知企业,督促企业利用“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范围。坚决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通报,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联动惩戒措施。推行企业安全责任保险和安全总监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法,做到始终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四)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安全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正确的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班组长和一线员工的专题业务培训,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注重加强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注重打造“学习型”机关,重点强化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组织赴高校参加专业能力素质教育,从安全发展理念、理论素质、业务技能等多方面进行培训,强化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树立廉洁价值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教育和引导全体人员以服务促监管工作,寓安全监管于服务之中,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任劳任怨、廉洁奉公,奋发向上、勇于担当,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相城区安监局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管科。
下属一个事业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所有经费由区安监局统一管理,不单独设账)。
现共有工作人员30名: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6人,编外公益性岗位1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围绕2017年工作目标计划,结合以前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合理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017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29.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30. 51万元,增长19.22 %。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力度,全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实现“三降一杜绝”,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提高了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29.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2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2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1429.58万元。包括: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429.58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49.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8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29.5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9.5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29.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49.58万元,占 59.43 %;
项目支出580万元,占40.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9.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30.51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力度,全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实现“三降一杜绝”,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提高了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2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51万元,增长 19.22%。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力度,全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实现“三降一杜绝”,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提高了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49.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6.4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1429.58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230.51万元,增长19.22 %。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力度,全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实现“三降一杜绝”,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提高了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2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0.51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力度,全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实现“三降一杜绝”,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提高了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其中: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429.58万元,包括:
1.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 84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51万元,增长18.98 %。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奖励金、其他交通费用)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 16.28 %。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检验检测、专家咨询、安监队伍规范化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
3. 应急救援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50%。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4.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万元,增长20 %。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考核奖励。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49.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8.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97万元、津贴补贴441.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92万元、退休费33.89万元、医疗费8.79万元、住房公积金103.02万元、提租补贴30.68万元、福利费3.13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奖励金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97万元。
(二)公用经费5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1.46万元,比2016年减少5.26万元,降低9.27 %。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降低公务接待支出等。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92 %;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0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比上年增加 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长,维修(护)费增加;执法任务增量,车辆使用率高,能源消耗多。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参照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按2017年工作计划压降接待费支出预算。
4、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5、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职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督管理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