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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相城区政法委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3-29 10:42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相城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相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城政法委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各政法部门,为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公安工作、检察工作、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
2、带领全区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7、组织实施中央推荐一个买球app: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8、协调政法部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的报告;
9、承办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部署,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工作预见性,以理念思路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手段运用为支撑,以方法措施创新为手段,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持续推进平安相城、法治相城和过硬队伍建设,有效强化服务保障力、司法公信力、忠诚可靠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积极打造“苏州新门户、城市新家园、产业新高地”,全力助推相城经济社会后发崛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委政法委内设相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相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机构。
相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区委、区政府的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
5、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
6、组织开展平安相城建设;
7、办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1
、起草依法治区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3
、指导、协调、落实依法治理措施。做好信息收集、交流,搞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向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4
、负责依法治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法治学习; 
    5
、负责法治相城宣传工作,编发依法治理资料和简报; 
    6
、组织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7
、负责法治相城建设的检查、考核、验收和评比奖惩工作; 
    8
、负责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准备工作; 
    9
、完成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区委政法委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相城区委政法委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在编、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确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0911号)和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江苏省省级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130号),结合2017年区妇联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区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推荐一个买球app: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相财预〔20171号)填列。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59.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1.52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的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59.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59.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659.2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类)支出54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67.99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34.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59.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2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59.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34.27万元,占65.87%
项目支出225万元,占 34.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9.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2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的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5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52  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3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2.1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659.27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2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的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52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的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用于涉法涉诉信访救助。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6.48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140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3.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55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其他公安方面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7万元,增长146.58%,主要是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1万元,增长95.86%,主要是用于支付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万元,降低5.85%,主要是用于支付员工的提租补贴。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34.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租补贴、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奖励金、医疗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公用经费2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54万元,比2016年减少2.12万元,降低8.60%。主要原因是:相应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相应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安排,工作内容增加,会议量增多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安排,工作内容增加,培训量增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专项资金。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安排区级专项资金5项,具体内容是:
1依法治区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7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法治相城宣传、联络员培训、基层法治建设、关爱民生法治工作等
2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7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社会矛盾化解、综治平安宣传、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等
3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运作
4涉法涉诉信访救助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涉法涉诉信访救助
5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50万元,为新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救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区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式.pdf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委员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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