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城市化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重大规划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负责区域性规划、村镇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景观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负责经营性用地上市计划的制定与协调及地块拍卖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参与重大规划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招标组织及研究工作;负责规划编制的实施、动态跟踪及调整工作,组织规划任务编制、规划方案评选(包括合同拟定、招标、评标等),开展规划编制后期成果评估,协助规划成果验收;开展规划(信息化)的社会服务工作,包括规划咨询、规划公示等。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继续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规划展示馆装修、布展工作;开展相城区规划地理信息数据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规划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单位性质: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建制,具体由苏州市规划局相城分局负责管理。
经费管理方式:经费渠道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区财政局单独设立相城区城乡规划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账套,编研中心经费由规划分局负责使用;规划编研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报告由规划分局上报区政府。
人员情况: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有人员由规划分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1:2017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402.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814.3万元,增长17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402.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40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0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4402.45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类)支出4368.67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3.78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7.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18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40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45万元,占34.13%;政府性预算收入2900万元,占65.87%。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40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5万元,占4.94%;项目支出4185万元,占95.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4.3万元,增长17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4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14.3万元,增长17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1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0万元,增长728.5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项)支出2900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城规划展示馆布展及各类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1502.45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264.3万元,增长17.59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3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5.7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行。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1432.91万元,主要是用于各类规划编制项目的开展。
(二)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改革(项)支出33.78万元,主要是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7.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48.49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8.49万元,比2016年增加6.57万元,增长15.67%。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力行节俭。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促进单位人员工作能力的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