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相城区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委发〔2014〕36号),设立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体负责在省招标平台上遴选、采购基本药物,并统一组织配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助区政府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创建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协同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工作及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相城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区第四次党代会、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以“健康相城”建设为主线,紧扣“两聚一高”,强化为民惠民,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大计划生育管理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强富美高”新相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医联体建设,推动区内医疗机构全方位合作 ,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争在本区内就诊率提高到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70%以上。加强基层医护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提高基层儿科、常见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落实好签约项目后续服务和管理。
2、推进健康“531”系列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建成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区域协同救治分中心各1个。大力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危妊娠三大高危筛查,为2万名50岁以上户籍居民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高危筛查和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完成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提升转型。启动实施健康城市“531”行动计划。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1个百分点。新增6家市级健康示范场所和5家省级健康场所。启动健康卫士“531”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加快智慧卫生建设步伐。推进信息化二期建设,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探索建立慢性病网络监控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提高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探索以患者为主索引的医院互联互通应用。构建区域协同救治体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4、规范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制定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模式和购销行为,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继续做好重点药品监控预警通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规范医联体用药管理,探索建立药品互联互通新模式。
二、扎实推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深化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常住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9%。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再生育审批管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情况监测制度,组织开展生育情况调查分析,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计生条线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6、提升家庭发展水平。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统筹实施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公益金等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继续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工作,将计生特扶对象诊疗“绿色通道”向区级医院延伸,创建市级连心家园项目示范点1个。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和预警制度,出生性别比低于“十二五”平均值。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充分发挥新家庭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7、深化流动人口管理。开展争创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工作,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生项目审核工作。大力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重点加强怀孕、生育等核心信息的采集、核对与录入工作。规范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深化成果应用。
三、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8、推进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区三院土建工程,启用度假区卫生院、区中医院二期、漕湖人民医院永昌分院,完成太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大力推动太平、元和、黄桥卫生院分别向二级专科医院转型升级,推进阳澄湖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工作。年内创建1家省级以上优秀中心或示范(满意)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优化功能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创建2家以上省级示范村卫生室。
9、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审批程序,严把人员注册、科室设置、诊疗项目关。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定期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督查,严禁违规开展未经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医疗技术项目。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和消毒供应管理。落实“三合理”规范,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控制门诊输液率。加强医疗投诉纠纷处理,继续做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10、实施科教强卫战略。制定出台《相城区“科教强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引进阳澄湖医卫人才,重视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努力形成一批机构合理、德才兼备、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卫生技术队伍和卫生管理队伍。加快实施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建成1家市级以上特色科室。加快区级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的支持力度。
11、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区中医院通过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复审,并争创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增2个国家和省中医综合诊疗区(中医馆)建设项目,加大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重点推进对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持续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
12、提升疾病防控能力。继续做好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的能力。落实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提升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能力,通过省消除血吸虫病评估。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安全工程,数字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全覆盖,确保全区第一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95%。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推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完成高血压、糖尿病年度筛查任务,认真实施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推进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监测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3.8‰以上,乡镇(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实现全覆盖。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和慢性病报告制度,辖区80%的医疗机构实现基于HIS系统的传染病监测报告。
13、提升妇幼保健能力。优化镇、村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现机构、人员和职能的全面融合。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确保完成1个省级示范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和四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母婴阳光工程、婴幼儿健康促进工程、妇幼健康工程等政府实事项目,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查率,重点提高唐氏综合征等疾病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质量,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级管理,提高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成功率。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杜绝违规发证。
14、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完善卫生应急体系,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争取年内1个乡镇(街道)达到苏州市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物资调拨机制。积极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做好区内各项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15、提升综合监督能力。整合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量,完善区、镇(街道)监督执法网络,探索实施区、镇(街道)两级综合监督一体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实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医托”诈骗活动等专项监督检查,实施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计划生育监管,严肃查处“两非”等重大违法行为。
16、提升爱卫红会服务能力。深化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设“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健康“五进”(进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工程,深入推进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教育场馆和阵地建设。巩固卫生镇村创建成果,继续开展省卫生村创建和复审工作,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省卫生村全覆盖。召开区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全年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6100人次。做好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年内完成无偿献血1600人、献血量46.4万毫升,完成造血干细胞报名采样50人,并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新建无偿献血文明小屋(点)1个。
五、不断提升卫生计生行业形象。
17、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创新教育方式,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公示六联审”制度,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党群关系,结合“五项互联”和“六个一”基层走访活动,组织开展“仁医”进万家活动。
1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相城仁医”主题活动年为平台,着力强化党风行风建设。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厘清各级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完善重大事项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优化监督程序和监督办法,把握关键环节,提高监督效果。构建相城区医疗卫生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系统,加强对“权、钱、人”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按上级对“放、管、服”工作的统一部署,实现行政审批的阳光、公开、透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9、加强卫计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卫计系统以“相城仁医”为主题,以微信公众号为推广平台,以书法大赛、摄影比赛等为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相城仁医”新风尚。积极参加全区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争创,在机关单位继续落实路长责任制的长效管理工作。弘扬卫计系统志愿服务精神,实行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将服务与“相城志愿服务云平台”对接,扩大卫计系统志愿服务的影响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点工作调研、目标任务考核、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报送、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报道、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工青妇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监督和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职称申报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做好本系统干部、人事、工资等统计年报。
(三)医政科(挂“中医管理科”牌子)
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实行全行业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责组织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技术规程;依法受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医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护理、急救、采供血、医疗设备等管理;负责组织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教育和执业 医师定期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负责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卫生科技攻关和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审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负责医疗广告的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方案,拟订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协助督查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的落实。指导医院药事工作、临床用药,参与药品监督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权限内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组织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民健康工程和卫生现代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队伍建设;配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配合协调城乡一体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
拟订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
(五)规划与信息科
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综合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的规划建设。
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络和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协调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软件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力度;负责中心机房数据的安全和运行保障;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安全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汇总、评估和上报。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加强对镇、村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业务指导及对统计员的业务培训;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六)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指导工作,参与涉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做好全区医疗机构和医、护职业资格的发放,接受市局委托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许可证。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科
统筹协调全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计划、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卫生镇(村)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环境整洁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会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拟订全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城乡除“四害”工作,组织实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八)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科(挂 “科技服务科”牌子)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以及技术服务规范、专项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妇幼重大、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生服务项目;依法指导开展妇幼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性残疾工作,负责全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
(九)综合监督科(挂“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拟订卫生应急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医药应急活动。对突发性传染病组织实施防控、落实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规范、制度;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一)财务审计科
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负责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追踪管理和卫生事业费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财务和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督查管理;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管理。
另按规定设:纪检监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我区当前卫生工作目标,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和卫生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1.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落实区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3.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
4.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6.逐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三)预算的编报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二部分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相城区卫计局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974.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64.6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6967.0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8808.00万元,增加了1841.0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1043.23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166.89万元,增加了123.66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974.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97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974.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9974.8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75万元,用于局本级退休人员退休金及红十字会事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32.56万元,用于局本级在编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本年卫生计生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52.58万元,用于局本级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66.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8808.0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974.8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74.89 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974.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66.89万元,占11.7%;
项目支出8808.00万元,占 8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74.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4.66万元,增长24.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6967.0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8808.00万元,增加了1841.0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1043.23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166.89万元,增加了123.66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97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4.6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两个专项:1、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相城区健康市民“531”行动专项资金280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科教兴卫专项资金712万元。有三个专项增加支出: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计划生育奖励及家庭特别扶持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850万元。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14万元。3、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15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66.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76万元、津贴补贴593.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劳务费7.00万元、工会经费4.80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6.0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79.75万元、医疗费10.61万元、奖励金0.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3.55万元、提租补贴49.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9974.89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964.66万元,增长(减少)24.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6967.0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8808.00万元,增加了1841.0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从2016年的1043.23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166.89万元,增加了123.6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97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64.6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两个专项:1、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相城区健康市民“531”行动专项资金280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科教兴卫专项资金712万元。有三个专项增加支出: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计划生育奖励及家庭特别扶持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850万元。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14万元。3、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15万元。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7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局本级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
2.红十字事业支出(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是用于区红十字会日常办公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3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1万元,减少 0.5 %。主要是用于局本级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支出,局本级日常办公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77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2.00万元,增长20.1%。主要是用于卫生项目支出及对相城人民医院的人员补助。
3.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22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9.00万元,增长129.5%。主要是用于全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2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00.00万元,减少1350%。主要是用于计生事业费项目支出。
5.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00万元,减少360%。主要是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专业人员技能培训。
6.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35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5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2700.00万元,持独生子女证父母一次性奖励300.00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持金500.00万元,补助困难计划生育家庭50.0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6万元,增长70.6%。主要是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万元,增长13.6 %。主要是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补助的住房补贴。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6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76万元、津贴补贴593.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退休费79.75万元、医疗费10.61万元、奖励金0.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3.55万元、提租补贴49.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万元。
(二)公用经费17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劳务费7.00万元、工会经费4.80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1.29万元,比2016年增加52.65万元,增长48.5 %。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其他交通费用中用于公车改革交通费补助的50.76万元,2016年归类在工资福利支出的津补贴项目中。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劳务费7.00万元、工会经费4.80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7万元。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0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6.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5.0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人员及标准,降低接待费用。
相城区卫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相城区卫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了解国家政策,提高业务水平,本年计划增加培训内容,扩大受训人员。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专项资金。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度安排区级专项资金14项,具体内容是:
(1)相城区健康市民“531”行动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80万元,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4个医疗分中心建设200万元,3项筛查和干预60万元,1个信息平台建设20万元。
(2)科教兴卫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712万元,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卫生骨干人才引进专项补助及医卫人员规范化培训经费152万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100万元,预防接种安全工程200万元,抗免疫规范化210万元,重点专科建设及科研项目奖励50万元。
(3)区人民医院补助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5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用于相城人民医院人员经费补助。
(4)红十字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1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区红十字会日常办公经费。
(5)干部健康委员会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区处级干部体检专项支出。
(6)计划生育奖励及家庭特别扶持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3500万元,比上年增加8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2700万元,持独生子女证父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持金500万元。
(7)计划生育公益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困难计划生育家庭。
(8)计生事业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项的考核、培训及经费补助。
(9)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孕前优生优育检查设备及免费检查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50万元,比上年减少 150万元,主要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专业人员技能培训。
(10)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卫生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
(11)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5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常住人口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2)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36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300万元,婴幼儿健康筛查30万元,儿童口腔健康工程20万元,培训宣传15万元。
(13)爱卫办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镇、省卫生村、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以奖代补经费。
(14)120急救中心年度运营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支出 3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区属三个120急救站的日常运营。
2.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相城区卫计局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