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相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利、水务(以下均简称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范围内的河流、湖泊的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负责编制城乡供水和排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城市防洪等专业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写工作,组织有关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重大建设项目中涉水事务的论证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水资源调度。参与城市建设竖向标高控制;编制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调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监督实施,监测河道、湖泊和地下水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组织实施蓝藻打捞;组织编制全区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大)。
6、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征收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有关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全区供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排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工程建设和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负责城区排水设施的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负责镇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区供水排水特许经营管理。
8、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和验收,组织实施用水审计及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
9、指导全区水环境治理,组织实施城区水环境治理。
10、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区沿河、沿湖滩涂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河道管理工作。
11、组织编制、审核、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
12、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13、拟订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组织实施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14、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及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区水利水务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弘扬水文化”新时期“五位一体”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水利水务重点工作向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抓好防汛防台和水环境保障工作。
重点抓好各类闸站、排涝站的管理,全力做好可能出现的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应对工作,仍将重点做好城区立交、地下空间、低洼小区及地段的防汛应对工作。进一步修编完善相城区防洪规划、水系规划,完善和细化基层防汛预案,加强区镇两级防汛日常管理体制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抓好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指挥决策能力,整合现有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增强整体应急抢险救灾服务能力。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认定的27条城乡黑臭水体全面开工,确保2018年底全面消灭城乡黑臭水体。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做好河道水草、蓝藻打捞清理日常工作,及时开展调水引流,确保总体水环境稳定并有所好转。
(二)抓好水利项目建设。
一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按计划抓紧推进望虞河除险加固和西岸控制工程,完成黄埭西片水系连通项目;抓紧实施望亭防洪大包围工程,提高运河沿线防洪标准。扎实推进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城区防洪及河道畅流一期工程和朝阳河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城区防洪及河道畅流二期工程。完成苏州市公共医疗中心河道整治工程。二是农村水利基础建设,计划投资2.09亿元。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市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土方131.9万方,河道疏浚56条、56公里;建设生态河道23.2公里;圩堤加高加固21.5公里;新改建圩区三闸23座、排灌站24座、护岸8.1公里;衬砌沟渠1.1公里;拆坝7处,建桥、涵5座。三是落实好水利水务建设管理经费。继续加大对上政策、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研究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尽早做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管理。
一是继续实施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受益19个小区,约20000户。完成全区供水收费系统,实现全区自来水用户统一、多元的缴费模式。二是继续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完善工作,以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为建设目标,2017年计划投资2亿元,治理98个农村一般村、22个城镇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新建污水管网20公里。三是强化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季度考核已建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完善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式,强化污水处理费使用监督管理。
(四)强化水资源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大水法宣传力度,提高水法规意识,积极营造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创建各类节水型载体11个,开展6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工作,重点用水户开展用水审计,推进开展水效领跑者工作。
(五)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在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田灌溉水利工程水量计量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从源头掌握农田灌溉用水量,测算农业用水成本。在“十三五”时期,逐步建立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统筹安排区级财政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维修养护效果好的地区加大补助力度。构建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晰、管护到位、责任落实、经费保障、良性运行、效益发挥”的长效管护机制。
(六)强化各项涉水安全管理。
抓好“防汛、供排水和工程建设”三大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类防汛预案,加强险工险段建设和动态管理,全面强化防汛防旱事务日常化管理;加强对供排水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管和考核考评,建立河道、闸站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大水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确保正常的水事秩序。
(七)完善水利系统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局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局机关及各水务站行政效能考核考评;加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竞赛、培训等多种形式,营造自觉学习氛围,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贯彻依法治水理念,加强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强化“水润民生”服务名牌建设,着力提升水利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史志年鉴、信访、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人民武装、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督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
负责党建、纪检、工会、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和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局直属单位及乡镇基层站的离退休工作。
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的预算、使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利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的维护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
2、水利建设管理科
负责水利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中长期规划和水利专项规划。综合平衡水利各类专业规划,组织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业务的论证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及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全区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组织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区水环境治理;编制全区水环境治理和河道整治规划。
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组织编制、审核和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文件等。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区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指导全区流域性和区域性河道、湖泊、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沿河、沿湖滩地资源的治理和开发管理;负责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批;负责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水利工程水费。指导、协调城区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批河道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3、水政水资源科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政策、意见、办法,承办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负责本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发证、送达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提出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控制水域排污;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指导监测河湖水量、水质;组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蓝藻打捞工作;拟订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指导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拟订用水定额,组织用水审计。
4、供排水科
负责全区供排水行业管理。编制全区供水、排水专业规划,开展全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排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负责城区供水、排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承担供排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组织城市建设中涉水管线建设的协调督查工作。负责镇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排水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综合协调和便民服务工作;指导供水排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承担全区排水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投诉受理、排水许可管理、污水接纳审批、污水处理厂监管、排水管网建设运行监管、排水监察等职能。
相城区水利局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水利局本级),5个下属区级事业单位和8个水务站。本系统共有170,其中:行政在编9人,行政退休4人;区级事业在编28人、退休10人和水务站在编45人、退休74人。单位名称:(相城区水利局、相城区河道管理处、相城区水政监察大队、相城区水费管理所、相城区堤闸管理所、相城区排水管理处和八个水务站)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预算法》和区财政部门的通知要求,依据上年度的数据,对照当年度各项工作的安排,进行预算的编报,以增加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基础。
第二部分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218.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5589.1万元,增长163.7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度增加27090万元,增长267.95%。其中:
(一) 收入预算总计41218.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121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018.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7200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41218.2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200万元,农林水支出381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2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813.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840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1218.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8.27万元,占9.75%;
政府性预算收入37200万元,占90.2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218.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13.27万元,占6.83%;
项目支出38405万元,占93.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218.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89.1万元,增长163.7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度增加27090万元,增长267.95%。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21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89.1万元,增长163.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7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90万元,增长267.95%。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3.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7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90万元,增长267.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开发支出预算357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5590万元,增长253.12%;本年度污水处理运行经费15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5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4018.27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1500.9万元,减少27.1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由2016年的4330 万元减至2017年的120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了3125万元,减少72.17%。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8.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0.9万元,减少27.19%。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2.4万元,减少36.29%;2017年农林水支出3814.7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23.09万元,减少28.53%。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3.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4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18万元、津贴补贴616.1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16万元、绩效工资1541.02万元(镇级水务站人员经费支出)、退休费39.33万元、医疗费9.76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38万元、提租补贴39.82万元。
(二)公用经费2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4万元、印刷费7.89万元、咨询费10.85万元、邮电费2.57万元、物业管理费4.65万元、差旅费5.78万元、维修(护)费6.58万元、租赁费5.75万元、会议费8.23万元、培训费13.56万元、公务接待费9.52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2.73万元、委托业务费20.83万元、工会经费5.25万元、福利费3.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4万元(包含各水务站公用经费85.4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1.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1万元,增长69.3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相比上年度增加138.4万,增长104.06%。商品和服务支出中,2017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4万元,比2016年增加75万元,其中2017年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85.4万元为各水务站公用经费,2016年度并未列支在此款中。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占“三公”经费34.44%;公务接待费9.52万元,占“三公”经费65.5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52万元,比上年增加3.8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工程项目增多,上级加大工程监管力度。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23万元,比上年增加4.0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项目验收工作增加,预计会议安排次数和经费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3.56万元,比上年增加9.8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7年度会增加污水项目培训和水政监察员培训等专项培训。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计划集中采购共计6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物类。防汛应急电源泵车4台、12吋移动泵10台、8吋移动泵10台、6吋移动泵10台用于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及维修维护河道,预计金额分别为320万元、35万元、5万元、3万元。
(二)服务类。相城区水利、水务专项规划中望亭镇排水达标区、阳澄湖镇及度假区排水达标区、水务多规融合项目的预计金额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相城区水利局2017年度水利工程第三方监管预计50万元用于水利建设工程。河湖保护与管理中河湖建康服务评估预计2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区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