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

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推荐一个买球app: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财政审计

2016年相城区残联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8-04 14:00 访问量: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配合上级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培训残疾人工作者。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及社区有关业务进行指导。
7、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8、负责相城区残疾人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管理。
10、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相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如下: 办公室、教育就业科、康复科,均为正股级建制。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全力做好“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编制“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全年一项重大任务,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按步骤开展研究、提报、征集和撰写等相关工作。二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贯穿“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全过程,通过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的倾听基层残疾人的心声,反应基层残疾人的意愿。三是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围绕残疾人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及重点工作,深入研究,制定出台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发展规划,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
2)开拓渠道,用好资源,扎实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区内残疾人就业创业,让广大残疾人自食其力,实现自我价值。二是着力丰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形式。紧密联系市场需要,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三是重视抓好残疾人各阶段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区特殊学校教学服务工作,重视扶持残疾人教育,全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四是认真做好企业残疾人保障金征缴,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资金,促进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3)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全面增强残疾人康复水平
一是做好区级康复中心开办前期筹备及正式营业后的管理维护工作,计划建设康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指导中心、辅具适配中心等,开展好辅助器具供应,让推荐一个买球app:残疾人享受到康复服务。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通过政府购买引入社会组织提供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等服务。三是大力实施残疾预防工程。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四是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提标扩面,不断完善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政策,减轻困难残疾家庭经济负担。
4)创新形式,活跃氛围,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一是开展救助帮扶,解决残疾人困难。扎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贫困残疾人受到帮助、得到实惠,做到应享尽享、不遗不漏,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为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力的场地、经费、专业指导。同时重视残疾人竞技性文体人才的发掘与培养,确保残疾人竞技性文体活动取得好成绩。三是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多途径,多角度,广泛利用网站、电视、报纸及其他新媒体,宣传残疾人工作成果以及自强自立、扶助助残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抓好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实现残疾人工作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5)注重培养,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一是组织召开区内残联系统换届选举大会,进一步增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规范镇(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基层基础。三是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联系、凝聚和服务残疾人作用,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四是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推动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区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残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622.7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4.5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622.7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22.73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84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  622.73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22.73  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行政支出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84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本年收入合计 622.7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22.73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本年支出合计 622.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3.93  万元,占  60 %;项目支出  248.8  万元,占 4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22.7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84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残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622.7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4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区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21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3.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经费减少。
2.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年初预算为  17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经费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73.9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5.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51万元、津贴补贴132.5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84万元、伙食补助费0.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9万元、退休费20.7万元、医疗费2.55万元、住房公积金45.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
    (二)公用经费 38.7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4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93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2.13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费0.58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0.5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22.7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区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21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2.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22.73  万元,其中:
(二)   人员经费  335.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51万元、津贴补贴132.5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84万元、伙食补助费0.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9万元、退休费20.7万元、医疗费2.55万元、住房公积金45.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
    (二)公用经费 38.7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4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93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2.13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费0.58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0.5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8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0.0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66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招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招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市残联领导前来调研讨论工作,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批次,  10 人次。主要为接待市残联领导前来调研讨论工作。
4.区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78 万元,完成预算的  47.25  %,比上年决算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与基层联系沟通的的民主会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安排。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8 个,参加会议 110  人次。主要为召开向乡镇残疾人理事长和专职委员部署工作事宜。
5.区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4.86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19  %,比上年决算减少 2.29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不必要的培训安排;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不必要的培训安排。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0 个,组织培训 125  人次。主要为培训乡镇残疾人理事长和专职委员以及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79 万元,比2015年减少 8 万元,降低17 %。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残疾人专项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