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街道司法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重点着力,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创新调解对接机制。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窗口,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职能,提前掌握、协调处置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把“枫桥经验”学活、用活,进一步完善“公调”“交调”“劳调”“访调”等调解对接机制。目前,已调处社会矛盾65件,成功率达90%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90%以上。
筑牢基层维稳防线。在已设的13个街道和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室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员进综治网格,实行矛盾纠纷“格长”制。在设立的13个二级网格,65个三级网格上,任命调解主任、副主任为网格长。结合以全国模范调解员张进才同志命名的“老张个人调解室”,深挖各村(社区)“群众中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社会资源,以点带面推广个人调解室,并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点”,推动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力量下沉”,筑牢基层一线维稳阀。
坚持“调防”治理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借助“老书记讲习所”“三官一律进网格”“红色蜂巢?党员联户联企”等宣传法规政策、搜集社情民意。设立“专项治理”“实事工程”社会矛盾风险评判、防范联席会议制,研究部署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方案。实行重大矛盾快报、社会矛盾分析研判和日常社会矛盾排查制度,把矛盾遏制在源头。(沈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