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相城区切实规范营商环境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把好政策衔接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起草部门需要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充分研究,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把好合法性审核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和区司法局双重审核机制。
把好文件清理关。对实施满一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吸收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参与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面和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对不符合营商环境改革要求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