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狠抓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决策事项“目录化”。经过前期广泛征集、积极动员,共征集28个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建设、重大措施、创新举措、专项规划等。经过区司法局初步筛选、跨部门会商等程序,将“编制《相城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等5个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目录化管理。
制度建设“规范化”。在总结历年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经验基础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前,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和组织网络。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倒查机制,聘请专业第三方随机开展网站巡查,将应报未报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机制运行“信息化”。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以“目录管理”“法定环节规范运行”“全程监管”为抓手,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深化《相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网上运行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体制机制信息化运行。
队伍建设“专业化”。依托区级部门法治人才,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律师等力量,建立跨部门跨行业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体系。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拆迁安置、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生物医药等方面的“智囊”作用,建立“责任部门前置审核、专业律师外部审核、司法局全流程审核”的三级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程序“于法有据、运行有序”。(王灼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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