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为依托,统筹推进相城区法治建设,着力打造“思想”“制度”“权利”三位一体的立体法治环境。
绷紧“一根弦”。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印发《推荐一个买球app: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从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宣传解读、强化系统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规范学习及培训标准。依托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知名高校法学教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班。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领域、全覆盖培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生动实践。
把好“一道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以“决策项目规范化”“实施项目精细化”“项目运行目录化”等体制机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范围完备,加快推进相城区重大行政决策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运行。同时,打造部门(板块)自查+司法局双轨运行的“双重把关”模式,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法治审核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筑牢“一堵墙”。各部门板块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过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部门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并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审议公开发布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不得限制或者剥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王灼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