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四步走”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加强机构建设,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基层延伸。健全镇级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在11个司法所(办)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牌子,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全覆盖。发挥司法所(办)、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智囊”力量,助力基层合法性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合同64件。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和工作实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今年以来,已培训1094人次。
健全协作体系,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协同高效。将法治督察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在监察监督纪律责任追究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面的协作,落实错案线索移送机制。同时,健全与区人大办的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参与区人大办对交通运输、文体和旅游局等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
强化监督实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进行公告。开展网上公开专项检查,以网络巡查方式检查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等公开情况。同时积极开展2022年度重点领域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监督,实地开展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大力推动各执法单位提升执法效能。
深化多元参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提升。加强与区委巡察联动协作,以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为抓手,推行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联动协作,今年已实地对各部门板块进行督察巡察。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企业联系点建设,适当提高企业、律师等行业从业人员的选聘比例,优化队伍结构,共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意识。(王灼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