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积极谋划布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落地。
精心统筹谋划,加强工作布局。开展全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暨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四张清单”等八个举措,对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部署。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工作,组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清理,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与服务保障的职责界限,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组织对4件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完成整改。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制定全区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及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为主,协同参与人大工作评议,完成对区人社局、城市管理局等8个部门的执法监督。确定相城区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1个、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执法监督活动,听取企业、群众和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方式,落实“季度评”机制,评查镇(街道)重点领域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案卷64卷,优秀率达90%。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通过日常检查、重点薄弱环节督察等方式持续提高工作质效。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确认本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注销因退休、工作调动等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证件45本,组织全区1024名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和新申领考试,对全区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区各执法机关深化落实“免罚轻罚”清单3.0版本,让涉企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