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立足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相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加强统筹谋划,第一责任人履职探索“优路径”。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压实各地各部门建设责任,提升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力和运行效能。推进党政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持续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彰显“硬担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推动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确保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复议案件办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庭前会商、庭中发声、庭后总结”的行政应诉工作体系,进一步压降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
赋能企业发展,法治营商环境呈现“新亮点”。印发《相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企业敢干”的十五项举措》,拓宽企业参与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渠道,各类涉企立法项目充分吸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邀请企业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增大企业话语权。指导推动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公证产权保护机制,不断发挥制度改革“叠加效应”。
打造善治良局,法治惠民服务提升“满意度”。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丰富“援法议事”活动载体,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法治小区”试点创建,推动构建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选聘基层法治观察员,“点”“员”结合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系列活动,拓宽群众参与公共治理的渠道。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讲法活动”“减证便民”等惠民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立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持续推进“有事好商量”非诉服务平台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杨梅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