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行政诉讼“两降一升”工作目标,不断深化行政争议专项治理,着力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巩固”三篇文章,有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关口前移,做好行政争议“预防”文章。突出源头预防,针对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区)定期排查存在涉诉和败诉风险的案件,逐一制定争议化解举措。完善政府与法院、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三层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涉诉案件的分析研判。建立先行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通过执法培训、法治宣讲、案例评析、技能比拼等活动,引导行政机关增强对法治审核、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争议预防和化解手段的认识,促使行政机关加强自我监督,完善多元解纷前端化解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针对辖区内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推动“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机制,做好行政争议“化解”文章。积极构建协同化解机制,依托相城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诉中、诉讼化解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善用“释法+说理+普法”组合,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完善败诉预警通报机制,对拟出现败诉判决的案件,在判决前通报相关责任单位,由行政机关“一把手”高位推动纠纷再化解。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基础上,推动负责人出声,将出声率作为2023年法治建设考核的新增项,促使负责人参与涉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引导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及时自我纠错,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害依法合理补偿。
加强督导,做好行政争议“巩固”文章。建立“法院抄告、分管领导批办、工作站协调化解、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行政争议闭环化解机制。推动重大行政争议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予以化解,并将化解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处理的案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通过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发布典型案例,出台法律指引等形式反馈问题短板。将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范围,倒逼责任落实,促进行政机关提升解决争议能力。制发《推荐一个买球app:做好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工作的提醒清单》,督促落实整改。(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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