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复议监督职能、追责问责机制等为抓手,不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迈上新台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相城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主管部门纵向监督职责,推动司法所承担横向监督作用,积极构建“镇(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督立体式履责模式。在全市率先出台《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建立行政执法共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专项督查、争议化解等方面,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联动机制。同时,在人大评议中引入对被评议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推动执法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高效。
强化复议监督职能,倒逼依法行政。深入践行“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对应该认定撤销、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错,以复议之利剑利民利企,倒逼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一季度,相城区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达31.6%。依托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完善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稳固政民信任纽带。推动复议监督效能向依法行政前端延伸,以复议案件为行政执法质量“把脉问诊”,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及时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通过以案释法,推进以案促改,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域、受益一片的效果。
强化追责问责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构建“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双通道协调联动协作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全区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定期开展追责案件会商会办,实现问题发现整改追责全链闭环。将各单位纠错率、败诉率及对《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履行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内容,做到依法行政与督察考核同频共振。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列入年终述职。近三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唐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