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复议渠道、推进争议化解、加强府院联动等工作举措为抓手,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践新法,工作机制再完善。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编制流程指引、申请须知、便民指南,坚持开门办案,加强听证、调查询问、实地勘察力度,做到当事人意见每案必听取、凡听必记录、听后必反馈,充分回应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季度梳理上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类案规范。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力促“简案快办”。今年以来,全区行政复议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约20%。
创新举,复议渠道再拓展。搭建“1+1+11”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在区司法局单独设立咨询接待室,统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置受理咨询窗口,在1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基层联系点,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受理便民服务。与区烟草局联合拍摄“行政复议在身边”专题宣传片,推广行政复议网上申请便民方式,有效提升行政复议便捷度和首选率。上半年,相城区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量同比上升90.5%,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显著。
破新题,争议化解再推进。针对新领域行政复议疑难复杂案件逐年上升趋势,积极组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业务培训、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旁听庭审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专家智库作用,邀请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开启不同领域专业视角拓宽办案思路,抽丝剥茧探清案件实情,护航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开新局,府院联动再深化。不断完善全区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互相支持、共同促进的良好工作局面。依托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会同法院、检察院,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区)对涉案纠纷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推动行政争议解在诉前、化于案外。今年以来,全区以和解、调解等方式促成35件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唐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