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部分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去年年底,苏州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6个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为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苏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5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
《实施方案》的起草出台主要立足四个有利于:一是要有利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二是要有利于服务能力的提升;三是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四是要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据此,《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打牢一个基础、坚持三项原则、实现五个目标、推进五项工作”等方面来开展改革试点。
(一)打牢一个基础。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队伍、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打牢居家和社区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二)坚持三项原则。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履行设施建设、标准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注重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为先的原则。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并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倾斜。三是要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的优势,统筹地区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发展,协调推进医养融合、长期护理保险等试点工作,形成叠加效应,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加大社区(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设施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服务清单。三是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三年内,各个市、区至少要培育2家以上品牌化、专业化、连锁5家以上日间照料中心的机构或组织,70%以上的服务设施由社会力量运营和管理。四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大幅提升。加大服务队伍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今年,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0%以上。五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跃上新台阶。积极引导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成为长期护理服务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得到全面落实。
(四)推进五项工作。一是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集聚发展。所有街道(镇)在今后三年内,重点发展嵌入式、小型化的社区养老机构,满足广大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离家不离村的养老需求。二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开放居家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研发,推动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三是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机构社区居家三方协同发展、养老与医疗融合发展、城乡区域之间联动发展,实现为老服务的常态化、可持续。四是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快人才培养、发挥引导基金作用等,为参与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今年,10%以上老年人都能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五是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通过开展需求评估、完善服务标准、强化服务监督、构建信用体系、注重安全管理等措施,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为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资金使用,上半年市财政将下拨50%的中央专项经费,下半年根据试点工作考核结果再进行结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