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林木结构,提升林木效益,推动我市国土绿化转型升级,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3月1日印发《苏州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年)》(苏府办〔2017〕4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李强书记推荐一个买球app:国土绿化要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的指示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江苏省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21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市国土绿化结构调优、质量提升、效益提高,市政府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订并印发了《苏州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年)》,具体包括: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总体要求、任务分工、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四方面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断为指导,以坚持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和效益化(以下简称“三化”)相结合为目标,以发展材质优良、效益显著、前景广阔的珍贵乡土树种资源为重点,结合全省绿化“三化”示范创建和我市“四个百万亩”战略决策,科学规划,深挖造林绿化潜力,推动全社会参与建设美丽宜居人间新天堂,为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谱写好伟大中国梦的苏州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营建珍贵用材树种成片林2.3万亩,栽植珍贵用材树种583万株,建成“三化”示范县(市、区)1个、示范片5个、示范村40个、示范单位500个,加快修复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三、主要内容
《方案》阐明了珍贵用材树种并非是“奇花异草”、华而不实的所谓“名贵”树种,而是经过多年生长可产出有较高价值木材的树种。《方案》明确以科学制定规划、突出示范引领、发动社会参与、强化种苗保障、加强技术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四工程一行动”:
(一)珍贵用材树种成片林基地建设工程。结合全市沿江河湖防护林体系、丘陵地区植被恢复、绿色通道等工程建设,以绿化“三化”示范创建为抓手,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的珍贵用材树种成片林基地。至2020年,全市建设珍贵用材树种成片林基地2.3万亩。
(二)珍贵用材树种进村(单位、社区)入城(镇)工程。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镇村建设,实施珍贵用材树种“进村庄”行动,大幅度提高珍贵用材树种在村庄造林绿化中的应用比例。
市区新种珍贵用材树种主要以新增绿地实事项目为载体;4市(县)新种珍贵用材树种主要加大城镇绿化建设力度,结合公园绿地改造提升、新建绿地等项目。同时,发动珍贵用材树种进单位、进社区,加强新改扩建单位、居住区项目珍贵用材树种应用指导,大幅度提高珍贵用材树种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比例。
(三)丘陵山区珍贵用材树种补植培育工程。结合全市森林抚育、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等工程及高效林果、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发展,以林农复合经营和材果兼用林经营模式推进丘陵山区珍贵用材树种补植造林和林相改造。
(四)生态廊道与绿色通道补植提升工程。结合森林抚育工程,推进沿江、河、湖等重要水系生态廊道和骨干公路、铁路绿色通道树种结构调整与质量提升。对因树种选择不当,林木生长势差或景观效果不佳的林带逐步进行改造。
(五)绿化“三化”示范创建行动。根据《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推荐一个买球app: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苏绿委〔2016〕8号)要求,建成一批林分色彩配置合理,森林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绿化“三化”示范典型,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工作的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建成高标准珍贵树种示范森林2万亩以上;示范片:连片建成高标准珍贵树种示范森林200亩以上;示范村:栽有珍贵树种不少于3000株或人均不少于10株,村庄内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中珍贵树种的比例不低于60%;示范单位:栽有珍贵树种不少于500株,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中珍贵树种的比例不低于60%。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的贯彻落实,文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政策支持、监督考核等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落实任务责任,各有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职,做好本部门(单位)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策支持,统筹使用好国家、省有关生态建设工程等造林绿化资金,对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发展予以重点支持,完善市级财政扶持和奖补政策;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