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订背景与原因
2015年10月12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苏州市人民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下达 2016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苏府〔2016〕23号)中要求“健全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及时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省内其他城市陆续修订了当地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情况,有必要对苏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2016年12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苏府办〔2017〕6号)。
二、主要结构与内容
修订后的《苏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的主要由8个部分构成,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舆论宣传引导、后期处置和附则。
总则部分主要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异动定义、风险因素、异动分级等。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明确了市价格异动应急的组织领导、协调应对工作主要职责。监测预警部分主要明确了预警网络、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终止等内容。信息报告部分对信息报告主体、报告时限与程序、报告内容等予以明确。应急处置部分主要包括先期处置、指挥与协调、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应急终止等内容。舆论宣传引导部分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两项内容。后期处置部分主要包括善后处置和总结评估两部分。附则部分主要对预案制定与更新、实施时间等进行说明。
三、修订后的几点变化
(一)调整了价格异动应对组织体系。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明确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物价局局长担任。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成员单位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情况、相关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和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需要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细化了价格异动的分级。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将价格异动定义为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因素造成市场供求关系、公众消费心理突然发生明显变化,进而引起全市性或区域性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在一定期限内过快上涨现象,并将原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三个级别的价格异动细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三)增加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不仅细化了异动级别,还从价格异动幅度、持续时间、品种数量等方面对不同价格异动级别进行了定量和定性规定。同时,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舆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应对措施等,使得《应急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