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8月2日印发了《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苏州市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影响深远。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已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五位,千人汽车拥有率处于全国城市前列,日益增长的便捷停车需求越来越成为民生诉求的热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17〕48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实施计划》(苏委办发〔2018〕53号)、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苏州市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府办〔2018〕232号)。
二、制定过程
经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苏州实际,形成本《意见》。《意见》形成过程中,征求了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该《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群众关切,服务民生。按照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的要求,切实解决百姓反映停车不便捷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
——基本原则:
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规划先行、绿色发展;问题导向、突破难点;强化管理、智慧服务。
——工作目标:《意见》提出到2019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县级市、区全面完成停车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全市市区每年年均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四个县级市各5000-10000个以上,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的目标任务。
(二)政策措施
该《意见》针对停车便利工程中的难点与痛点,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加强规划引导、强化政策调控、加快设施“补短板”、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提高智能管理水平等五大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出了18项具体工作内容。
《意见》提出,大力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各县级市、区结合“城市双修”、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整治,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扩容停车泊位数量;已经改造完成的居住区,应充分利用周边的非交通性街巷划设夜间停车的基本泊位,并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增加重点区域公共停车供应。各县级市、区通过制定停车改善行动计划,增加商业中心、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的公共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地区停车配套,增建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
《意见》要求,健全停车管理机构。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停车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统筹管理,规范停车经营服务,推动停车设施向产业化发展。各市、区也要建立统一的停车管理协调机构。完善经营服务制度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
《意见》要求,各地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立具备“动态感知”“精细管控”“全程服务”等特征的市级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等有机衔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充分挖掘全社会停车资源,开发智慧停车APP,利用停车位分时租赁、泊位信息发布技术,实现停车泊位在线分享,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并与公共停车经营单位签订协议,纳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利用停车资源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实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决策。推动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各县级市、区针对重点区域,依托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停车诱导设计。基于停车智能化改造,推动停车场电子收费、智能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我市停车便利化工程工作的开展,《意见》从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工作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考核四个方面,强化工作推进力度,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创新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四、补充说明事项
关键词诠释:停车泊位主要包括配建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泊位,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五、惠民利民举措
该《意见》从强化政策、增加设施、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等方面,通过实施优先公交发展、实施差别化停车供给、增加重点区域公共停车供应、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等举措,努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创新、停车便捷的现代化城市,并进一步改善我市停车难、行车难的现状,为市民出行提供便捷,从而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