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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09:09 访问量:字体:

2023年12月18日,相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相城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相政规字〔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构建更趋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孵化服务水平,特研究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文件依据如下:(一)《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1号);(二)《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相政办〔2020〕59号)等有关精神与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部分内容:

第一章为适用对象,明确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相城登记、注册并经区级及以上备案认定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

第二章为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对参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在当年的运营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突出人才引育、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在孵科技型企业等高质量指标。

第三章为绩效评价流程,绩效评价流程分为专家审核、现场考察、综合计分三个环节。

第四章为奖励政策,明确了参加绩效评价的对象可享受的认定奖励、高企认定奖励、人才培育奖励以及绩效考核奖励。

第五章为其他事项,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加分项,绩效评价与安全生产、人才培育情况相挂钩。明确了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科技孵化器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区级科技孵化器备案资格,两年内不再进行区级备案。涉及不同条线的孵化载体相关绩效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拨付。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4年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区政府办2020年4月17日印发的《推荐一个买球app: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相政办〔2020〕5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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