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妤同志兼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潘春华同志任区政府党组成员;
马利忠同志任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永东同志任区纪委常委,免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邓维华同志任区纪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孙佳同志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1年;
张静怡同志任区纪委信访室主任,免去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一室主任职务;
周德喜同志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太平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陈一峰同志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1年;
徐根泉同志任区纪委副主任科员,免去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阳澄湖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谢群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刚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1年;
刘洪印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区环保局主任科员职务;
丁萧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李雪萍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傅菊珍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免去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徐兴昌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免去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陆永良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科员,免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职务;
朱建鸣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科员,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职务;
王欣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科员,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职务;
丁俭同志兼任区金融办主任;
矫雯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马恒同志任区政协研究室主任,免去区政协文史委主任职务;
尚向科同志任区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葛志兴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免去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吴根虎同志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免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人武部部长职务;
黄晓渊同志任区政协文史委主任,免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委办主任职务;
翁世祥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提案委主任职务;
杨黎明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职务;
吕磊同志任区委非公经济工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徐健敏同志任区文明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陆正平同志任区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免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职务;
沈洪祥同志任区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黄埭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钦祺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周秋英同志任区妇联党组书记;
朱颖同志任区妇联党组成员;
梅芳同志任区妇联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妇联副主席职务;
许雯同志任区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免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陈建明同志任区经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经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潘永明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静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望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李连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阳澄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武部部长职务;
吴岗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区财政局渭塘分局局长(二级局)职务;
王子青同志任区财政局渭塘分局局长(二级局),试用期1年;
吾晓伟同志任区财政局阳澄湖分局局长(二级局),试用期1年;
丰红梅同志任区财政局太平分局局长(二级局),试用期1年;
吴小年同志任区财政局黄桥分局局长(二级局),试用期1年;
邹利忠同志任区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黄慎同志任区城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新华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免去渭塘镇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查全福同志任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区水务局局长;
高春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黄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钱凤娟同志任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尤巧生同志任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海旗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分局局长(二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分局局长(二级局);
杜龙兴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局长(二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局长(二级局);
陆文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分局局长(二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分局局长(二级局);
冷尧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李廷宽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分局局长(二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分局局长(二级局)职务;
丁震华同志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严建荣同志任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陈敬峰同志任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秦宏同志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免去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陆建林同志任区国资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政府国资局局长职务;
陈守东同志任区国资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区编委办副主任职务;
李瑛同志任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免去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金建明同志任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党委委员;
顾全兴同志兼任开发区人武部部长;
苏长荣同志兼任开发区科技和环保局局长;
董亚琦同志兼任开发区科技和环保局副局长;
戴华平同志任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科技和环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胡恒同志任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科技和环保局副局长,免去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金国强同志兼任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海冠同志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职务;
殷志峰同志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阙春燕同志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薛明同志任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北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正科级)职务;
杨振同志兼任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建东同志任开发区监察室主任,免去开发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黄锦东同志任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晓宏同志任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储菊妹同志任度假区总工会主席;
王志强同志任元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雨来同志任北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望亭镇党委副书记、委员、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王志琦同志任北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濮梅英同志任北桥街道主任科员,免去兼任的北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吴麟同志任太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区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杨阳同志任太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姚志强同志任太平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免去区纪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波同志任太平街道总工会主席;
何金英同志任太平街道主任科员,免去太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钱辰同志任黄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宋建春同志兼任北河泾街道纪工委书记;
胡国荣同志任北河泾街道主任科员;
潘建民同志兼任北河泾街道工会主席;
仇晓兰同志任北河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陆建民同志兼任漕湖街道纪工委书记;
游洋同志兼任漕湖街道工会主席;
顾桂花同志任渭塘镇人大主席,免去渭塘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刘云涛同志任渭塘镇党委副书记、招商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志卿同志任渭塘镇纪委副书记;
徐华明同志任渭塘镇总工会主席;
徐金凤同志任渭塘镇主任科员,免去渭塘镇人大主席职务;
王林兴同志任渭塘镇副主任科员;
查建刚同志任阳澄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列陆建国同志之后),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周明峰同志兼任阳澄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部长;
周利春同志任阳澄湖镇党委委员;
郭俊同志任阳澄湖镇总工会主席;
钱林方同志任黄埭镇党委副书记(正科职);
侯静秀同志任黄埭镇党委委员,免去区妇联副主席职务;
张建伟同志任黄埭镇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试用期1年;
顾云男同志任黄埭镇副主任科员,免去黄埭镇工会主席职务;
王红马、浦小弟、钱耿娣同志任黄埭镇副主任科员;
陆文表任望亭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免去渭塘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招商中心主任职务;
沈泂同志任望亭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区住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邱鲁宁同志任望亭镇党委委员;
王彬同志任望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晓飞同志任望亭镇纪委副书记;
王海候同志任区科发局副局长、望亭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郭开波同志任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挂职);
潘飞同志任高铁新城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