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批转苏州市相城区残疾人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苏州市相城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苏州市委、市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相城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充分,收入增加;贫困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得到了政府特殊救助补贴,基本生活有保障;免费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免费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
(二)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在不断满足残疾人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千方百计满足残疾人康复医疗、庇护安养、文化体育等多方面的需求,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残疾人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康复实现了人人享有服务,初步建成了以区、镇(街道)两级残联康复中心为骨干、村(社区)康复室为基础、家庭康复为辅助的“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了康复救助制度、机构康复服务项目、社区康复服务组织和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四个全覆盖”;残疾人托养服务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发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全面发展,通过与区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
(四)残疾人事业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无障碍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取得较大进展,残疾人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加大了残疾人维权服务力度,建立了区级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站,加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意识,建立了区残疾人活动中心,成为各类残疾人活动的良好场所。
(五)残疾人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完善,体制健全,富有活力和工作效能。全区10个镇(街道、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选聘到位。镇(街道、区)残联,村(社区)残协全面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达标建设,达到了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综合协会人员队伍逐步壮大,制度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有独立办公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经常开展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但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相对薄弱,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残疾人充分就业有待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
二、“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新城区”建设目标,以实施“民生优先”发展战略为契机,以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启动建设残疾人幸福工程、残疾人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努力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保持与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残疾人与全区人民一道朝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城乡一体。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订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措施,将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实现残疾人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平等优先、共享发展。倡导现代文明风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坚持创新实践、争先率先。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把成功做法和经验转化为推进“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争先率先发展的举措,使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创新,成效明显。
(三)总体目标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趋于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平均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更加协调,使相城残疾人生活更自强、更幸福、更有尊严,社会更关爱,和全区人民一道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体目标要求: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实行优先安排,坚持重点帮扶的政策保障和重点倾斜的待遇保障的发展思路,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化就业保护制度、特惠化社会救助制度、专项化社会保险制度、多样化社会福利制度。在全区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中,加快实现城乡接轨。
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广泛。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按比例就业工作力度,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创业的残疾人比例明显提高。
残疾人教育培训更加普及。加快落实残疾人特教学校规划建设,全面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有就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加快发展残疾人职高技能教育,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注重培养高技能的残疾人人才,提升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深入。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康复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康复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0到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预防体系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取得新的突破。
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完善。以居家安养为基础、机构集中托养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更加巩固,继续打造“善爱之家”(阳光家园)服务品牌,加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升托养服务能力,健全托养护理补贴制度。
残疾人文体生活更加丰富。全面加强各级残疾人活动中心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活动圈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进一步建设好体育训练基地,力争残疾人竞技体育有所突破;健全优秀文艺人才培养机制,创作挖掘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
残疾人权益保护更加有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双轨制”维权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巩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障残疾人政治民主权利,不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良。残疾人事业宣传更加深入,社会影响更加广泛;继续打造“圆梦行动”活动品牌,社会助残扶残氛围更加浓厚。
三、“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普惠加特惠,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法规化的就业保护制度。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保护,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措施:
加大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力度。贯彻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带头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到“十二五”期末,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完善扶持残疾人创业政策。在现有扶持残疾人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残疾人创业扶持的政策力度。抓好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创业本领。
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投资购买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失业保障、社会救助为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2、健全特惠化的社会救助制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家庭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住房、上学等方面,实行救助特惠化的制度性保障。主要措施:
完善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无业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残补贴金制度。认真落实建立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制度。
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将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体系,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实行分类救助。
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广泛开展以康复指导、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康复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的康复,政府实行康复救助制度。实施重症精神残疾等专项康复救助工程。
完善残疾人住房保障政策。残疾人家庭危房旧房优先改造。城乡住房拆迁安置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满足无障碍要求,优先解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在拆迁过程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一套住房。
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对残疾学生接受公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实行免费教育。对接受各阶段教育、具有本区户籍的残疾学生,以及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待遇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助学金补贴;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给予助学奖励,并逐步提高补贴或奖励标准。
3、健全专项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城乡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力度,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措施:
完善残疾人养老保险制度。将城乡残疾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对城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给予社保补贴,对无业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保保险给予补贴。
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险制度。将城乡所有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农村“五保”残疾人、城乡残疾学生和儿童、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当地政府全额承担。
执行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残疾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助视助听及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具适配、精神病人住院及长期服药、中风瘫痪、肢体残疾和麻风畸残矫治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报标准。
完善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男18到60周岁,女18到50周岁的残疾人,免费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4、健全多样化的社会福利制度。根据残疾人差别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提高福利水平。主要措施:
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费补贴制度。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全面发放护理补贴。
完善0到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贴制度。0到6岁残疾儿童在定点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以外的康复费用,贫困家庭由政府全额承担,其他家庭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比例。
完善残疾人日常生活福利制度。对残疾人乘坐区内公交车,进入政府投资的公共场馆等给予免费。免费向盲人赠送盲杖、向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实施聋人手机短信费补贴,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发放助残慰问金。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基本生活开支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以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维权和日常生活社区服务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城乡均等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
1、构建更高起点人人享有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按照机构建设专业化、人才培养优质化、行业管理规范化、康复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立覆盖城乡、更为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提高“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主要措施:
完善“三位一体”康复服务网络。一是加快推进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专业康复机构建设。依托卫生医疗机构发展专业医疗康复服务。三是加快完善社区康复室建设。开展好康复知识、辅助器具、训练指导和无障碍设施“四进”家庭服务。
大力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着力构筑残疾预防体系,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
继续抓好重点康复服务项目。一是实施视力康复服务。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二是实施听力康复服务。全面开展聋儿语训康复,继续为18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为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提供救助。三是实施肢体残疾康复服务。四是实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五是实施精神病康复和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继续为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药物,为精神病人职业康复提供救助。
大力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积极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为重点,完善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
加强康复行业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各类社会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康复项目收费标准。三是开发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康复项目服务。
实施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战略。一是以培养专业康复机构人才为重点,鼓励专业康复机构重视人才培养。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康复服务人才培养制度。
2、构建均衡化、融合化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按照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均衡发展,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融合教育的要求,加强特教布局更加合理、“两头延伸”教育更加普及、融合教育更加到位的残疾人现代化教育服务建设。主要措施:
加快落实区级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建设。按照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市(区)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加快落实规划建设区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
积极推进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工程。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向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延伸,把义务教育延长至15年。继续做好普通学校残疾儿童学前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工作。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加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管理,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班)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新途径。
3、构建以提高就业质量为核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按照残疾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竞赛“三合一”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的要求,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服务。主要措施:
坚持多渠道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服务。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二是坚持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专场。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三是鼓励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给予补贴等扶持政策。
坚持多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每年举办残疾人基本技能培训。二是组织针对性定向型实用技能培训。三是增加特色技能培训。鼓励和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残联举办的各类技能资格培训,到“十二五”期末,建成残疾人就业岗位实训基地2家以上。
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强化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个性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信息系统。
4、构建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规范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按照多形式发展托养服务的要求,实现托养服务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升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主要措施:
完善托养服务组织网络。抓紧完善全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建立镇(街道)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实现残疾人居家菜单式托养服务全覆盖。以镇(街道)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主要管理单位,对符合托养服务条件愿意留在家中的残疾人,全面开展菜单式托养服务,满足个性化居家托养服务需求。
增强机构托养服务功能。托养服务的机构要按照托养服务生活区、劳作区、康复区、活动区和室外休闲区五大功能分设的要求,改善服务条件,健全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鼓励和支持企业举办庇护工场(车间)。各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设庇护工场,开展庇护性就业托养服务。
加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阳光家园”(善爱之家)星级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按“阳光家园”(善爱之家)星级服务标准建设托养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机构托养服务水平。
5、构建权益充分保障的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按照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抓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发挥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机制的作用。主要措施: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纳入“十二五”期间普法宣传内容,增强残疾人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
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规范化建设。各级残联切实履行好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区残联维权服务律师团、镇(街道、区)维权服务示范岗和村(社区)维权服务联络员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升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委员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处理残疾人的信访诉求,及时发现和化解信访矛盾。提高信访接待能力。畅通信访联系渠道,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6、构建快捷便利的残疾人日常生活社区服务平台。按照就近、就地、就便服务残疾人的方针,加强残疾人社区服务建设,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主要措施:
设立残疾人日常生活社区服务窗口。把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纳入村和社区一站式服务范围,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落实专门服务人员,实现残疾人日常生活不走出社区的服务目标。
设立残疾人社区康复室。本着“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宗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残疾人社区康复室,配备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
设立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按照“五有”要求,打造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一是有活动组织。二是有活动计划。三是有活动阵地。四是有无障碍建设环境。五是有残疾人社区文化的活动品牌。
全面设立社区助残志愿者队伍。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助残志愿服务。
(三)立足高起点,城乡同步化的残疾人其他各项事业
围绕“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新城区”建设目标,推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率先争先发展、城乡同步协调发展。
1、加大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将残疾人人才建设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提升建设水平。主要措施:
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镇(街道、区)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明确“六有六上墙”的规范化标准:“六有”即有残联机构牌子、有专职工作人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工作规章制度、有台帐资料、有经费保障,“六上墙”即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基础信息、申领残疾人证程序上墙。
以做好社区服务为重点,加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明确村(社区)残疾人综合协会主席由村(社区)主任担任,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村(社区)工作站相关服务人员和助残志愿者代表担任残疾人综合协会委员。
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明确在镇(街道、区)残联必须有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残联理事长开展工作,并落实好相关经济待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有热心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担任,协助村(社区)残协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切实履行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地方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专门协会工作制度,在抓好盲、聋、肢体、智力和精神亲友五个专门协会的基础上,重视残疾人其它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各专门协会有办公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有活动场地、有经费来源保障。按照“三个活跃”的要求开展协会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贯彻落实苏州市《推荐一个买球app: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执行代表列席、评议和联系残联工作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增强代表性。
促进助残志愿者队伍健康发展。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助残服务章程》、《志愿者助残活动规则》、《志愿者助残管理规定》等助残服务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建立志愿者助残服务档案,稳定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
抓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将学历层次较高、有专业技术特长、在各种岗位贡献突出的残疾人列入重点培养和服务对象,为其今后发展创造条件。区级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数量在“十二五”期末达到50人以上。
2、加大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更加优良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形成更加浓厚的尊重、理解、关爱、帮扶残疾人的社会氛围。主要措施:
突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党和政府推荐一个买球app: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抓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果和残疾人得到的实惠的宣传;抓好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风貌的宣传;抓好社会助残扶残良好风尚的宣传。加强残联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宣传作用。
继续发挥在主流媒体开辟“三专”宣传的作用。继续配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事业的专栏、专版和专题“三专”宣传,扩大宣传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
继续抓好全国助残日期间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全国助残日期间集中组织“5+X”系列宣传活动,“5”指组织好五项规定的宣传活动,包括组织一台宣传助残主题的文艺晚会、开展一场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举办一届残疾人才艺展示、走访一批困难残疾人家庭、搞好一次残健双向服务活动;“X”指在做好五项规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增加X项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继续组织“双十佳”评选等特色宣传。积极推荐优秀代表参加苏州市每两年举办一届感动苏州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双十佳”评选活动。同时积极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领域,在保持传统媒体宣传特色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媒体、路灯广告、大型LED电子屏幕等新兴宣传媒体的应用,使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更广泛、影响更深入。
3、加大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力度。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目标,丰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培养残疾人优秀艺术人才。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均衡发展,力争我区残疾人竞技体育有所突破,在省、市残运会和全国残运会上取得好成绩。主要措施:
以建立各类基地,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建立残疾人文艺戏曲基地、建立残疾人文学创作基地,创作一批残疾人文艺、文学作品;建立一支残疾人文艺爱好者队伍,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艺活动。
全面提升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相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相城区体育事业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在下一届农民运动会举办期间,要专门设立残疾人组的参赛项目比赛。
加强残疾人文体活动载体建设。完善健全区残疾人活动中心设施建设,把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建设成为全区残疾人开展各类活动组织联络的场所,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政策的窗口,展示残疾人才艺、鼓励残疾人创业、激励残疾人斗志的舞台和平台。
4、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力度。巩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成果,加强无障碍建设常态维护和长效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建设水平。主要措施:
保持无障碍建设与城市发展建设相同步。针对我区“十二五”期间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轻轨及地面道路建设快速发展的情况,强化无障碍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新建公共设施全面无障碍。
全力推进无障碍建设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巩固创建无障碍市(区)建设成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延伸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残疾人家庭出行无障碍、参加社区活动无障碍。
继续推进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以国家信息无障碍建设标准为依据,对残联系统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实现残疾人网络交流无障碍,建设“信息无障碍区”。
实现城区公共交通无障碍化。加快配置无障碍公交车、无障碍专用服务车。城区公共停车区设立方便残疾人停车的专用停车泊位。
5、加大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力度。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实现残疾人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措施:
建立覆盖全区人口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资源库。利用省、市残联基础信息化公共平台,构建全区统一的虚拟专网,实现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生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统一的业务软件应用平台,实现市、区、镇(街道、区)残联互联互通。加快残疾人工作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信息服务社会化运营。
大力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加强统计和监测数据分析。
抓好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区、镇(街道、区)有专人负责残疾人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做好对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6、加大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力度。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关爱帮助残疾人群体,发挥好有效作用,鼎力支持残疾人事业。主要措施:
继续打造“圆梦行动”社会助残活动品牌。区慈善会、区残联牵线搭桥,向社会发布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需求信息,由社会力量直接帮扶困难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的“圆梦行动”,形成长效、常态的活动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慈善事业。动员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通过慈善义举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扩大残疾人慈善公益活动的影响力。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好善款和物资,大幅提升残疾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继续开展好“爱心助残”募捐活动。每年助残日期间,继续向全社会发出“爱心助残”募捐倡议,争取全社会支持,积极开展爱心助残募捐活动,募集专项善款,本着“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的原则,帮助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