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买球app:批转相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
《相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相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苏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07—2020年)》,结合《苏州市相城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作为全区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全区地域面积496平方公里。至2010年底,全区常住人口69.36万人(按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下同),其中户籍人口37.56万人。辖4个中心镇(黄埭、渭塘、阳澄湖、望亭)、4个街道(元和、黄桥、北桥、太平)、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澄阳产业园、漕湖产业园)和1个度假区(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其中:元和街道、黄桥街道、澄阳产业园规划为中心城区。201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万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
医疗机构:至2010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6个,其中:医院4个(区医院1个、民营医院1个、其他医院1个、护理院1个),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门诊部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1个,卫生所(室)、诊所43个。另外,有院前急救站3个,储血点1个。
住院床位:2010年底,全区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1315张,按全区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拥有床位数1.90张,与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存在较大差距(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4.18张)。
卫技人员:2010年底,全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666人,其中,医生665人,护士603人。注册乡村医生210人。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拥有医生数0.96人,护士数0.87人。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2.89人,护士数2.26人)。
医疗服务:2010年全区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2775768人,住院33785人,平均病床使用率63.6%,平均住院天数7.90天。
(三)居民健康与疾病状况
全区2010年人口出生率9.20‰,自然增长率为2.42‰,婴儿死亡率3.0‰,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21.20/10万,平均期望寿命80.65岁。
2010年全区居民死亡疾病顺位及所占比重依次为:恶性肿瘤占32.22%,脑血管病占24.49%,呼吸系统疾病占11.20%,损伤和中毒占9.04%,心脏病占7.56%,精神身心性疾病、老年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死亡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资源整体实力不强,结构配置不够完善;二是以公有体制占主导地位的医疗机构,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内部运行机制不活;三是民营医疗机构层次较低,人员素质不高,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四是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尤其社区医生、社区护士及预防保健人员紧缺等。
二、设置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从我区医疗供需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中心城区、中心镇为重点,加强城镇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以社区为基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保障全体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有制为主体原则
坚持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其他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
(三)整体效益原则
在“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医疗卫生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素质。
(四)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方针,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三、总体目标
2015年底前,医疗机构设置达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定位明确、资源利用优化、内部运行高效的目标,夯实15分钟健康服务圈,以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健康保障需求。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相城人民医院,打造其成为全区医疗、急救和科教研中心;推进四中心镇和区副中心的卫生院向综合性医院发展,引进高起点、有特色、上水平的民营医院,提高全区医疗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前急救站、护理院和诊所等建设,使全区人民群众切实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渐趋合理
2015年底,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为4.2张,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师数为2.5人、护士数为2.2人,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全区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岁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户籍人口3‰、常住人口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户籍人口4/10万、常住人口10/10万以下;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的较低水平。
四、机构设置
(一)设置框架
1、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
(1)中心城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开发区澄阳产业园):
相城人民医院设置1000张床位,规划期内完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并开展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
元和街道设置l所皮肤病医院;
黄桥街道设置1所康复医疗机构。
按照每3-5万服务人口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元和街道设置4所、黄桥街道、澄阳产业园各设置1所。
(2)开发区漕湖产业园(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合作经济开发区、北桥街道):
按二级医院要求设置1所150张床位左右的综合医院,由原北桥街道卫生院(现为二级医院建设单位)改、扩建,规划期内完成二级医院创建。
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中心镇:
黄埭、渭塘镇分别设置1所150张床位左右的综合性医院(现为二级医院建设单位),望亭镇设置1所150张床位左右的中医医院(现为二级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分别由原镇卫生院分别迁建或扩建,规划期内完成二级医院及二级中医医院创建并通过评审。阳澄湖镇所在片区设置1所中心镇卫生院,由原镇卫生院易地迁建,设置床位150张左右。
(4)街道、度假区区域:
在太平街道设置l所100张床位左右的糖尿病专科医院。
各街道、度假区分别设置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0.3—0.5万居民设置一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5)其他:
新建和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居民小区,要按一定标准由建设单位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网点。
完善原3个院前急救站(相城人民医院站、黄埭站、渭塘站)建设,规划期内增设1-2个院前急救站。
原卫生院下设的11个诊所、1个门诊部,按现有数量严格控制,规划期内逐步取消。
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一览表
综合
医院 中医
医院 专科
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院前
急救站
中心
城区 元和街道 1 1 4 1
黄桥街道 1 1
开发区(澄阳) 1
开发区(漕湖产业园) 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合作经济开发区 1 1
北桥街道 1
黄埭片区 1 2 1
渭塘片区 1 1 1
望亭片区 1 1 1
阳 澄 湖
片区 阳澄湖镇 1 1
度假区 1
太平街道 1 1
合 计 5 1 3 15 4
(注:1、综合医院5所,其中:元和街道l所即相城人民医院,阳澄湖片区
l所为中心镇卫生院,其他3所为二级医院建设单位。2、中医医院:望亭为二级中医医院建设单位;3、专科医院3所,其中:元和街道1所为皮肤病专科医院,黄桥街道1所为康复诊疗机构,太平街道1所为糖尿病专科医院。)
2、学校、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
(1)学生600人以上的建制学校和一定规模的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应设置内部卫生所(医务室);企事业单位可按600以上职工设置1所内部服务的卫生所(医务室)。
(2)本辖区苏州监狱医院、苏州市戒毒所医院和羁押场所内医务室,按卫生、司法和公安部门要求设置。
3、民营医疗机构设置
(1)民营医院:在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高铁站区域,可适度发展高起点、有特色、上水平的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100张床位以上,综合性医院300张床位以上)。全区新增相同类别的医院总数不超过2所,且直线间距保持在2000米以上。
(2)门诊部:规划期内不新增设营利性门诊部。
(3)诊所:规划期内增设诊所12个左右,新设诊所以专科为主,设1个诊疗科目。鼓励有资质的中医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新设诊所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外来民工聚居地,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直线距离保持在500米以上(不同科目除外)。诊所因用房因素需变更地址,移址范围控制在原社区、村,在原址周围500米之内。诊所设置人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中医除外),有苏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具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在中心城区,设置人原执业医疗机构须二级以上;中心城区外,设置人原执业医疗机构须一级以上)。
个体诊所设置计划表
所在地 原设置数(个) 拟增设数(个) 拟增设地段
元和街道 9 3 市民活动中心附近、娄北地段、家具城地段
开发区(澄阳) 1 1 依福园路东段
黄桥街道 1 1 永方路北段
渭塘镇 2 2 商苑南街地段
黄埭镇 0 1 埭渔村
望亭镇 0 1 华阳村钢材市场区域
阳澄湖镇 1 1 相田路地段
度假区 0 0
北桥街道 1 1 庄基村泗塘
太平街道 1 1 花倪村
合 计 16 12
(4)护理院(站)、康复等医疗机构:规划期内设置3-4个,其中,在元和街道唐家社区设置1所二级康复医院。
在中心城区主干道(相城大道、阳澄湖路、华元路、春申湖路)附近不增设医疗、护理机构。
(二)功能定位及大型设备配置
1、特定科目(室)的设置及其功能
二级综合性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单独设置至少4张床位的传染病隔离病房。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呼吸道发热和肠道门诊)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隔离病室(留置室)。承担区内突发性传染病的初筛诊疗和应急处置。
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开展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民营医疗机构不设置传染病诊疗科目,其中门诊部、诊所不设妇科(原己设妇科除外)、产科、计划生育、性病、医疗美容等诊疗科目。
2、医疗机构设置功能定位
(1)相城人民医院:为全区医疗、急救、科教研中心,主要承担全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急危重病的医疗服务、院前和院内急救、公惠医疗(血液透析治疗等),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对基层卫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承担全区中高考学生体检、征兵体检、职业卫生体检等法定体检及区级以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在规划期内建设3—4个市级重点专科。
(2)二级医院建设单位和中心镇卫生院:分别承担所在片区的医疗服务、急诊急救服务;承担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并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中:设于望亭镇的“相城区中医院”定位发展成为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基地及科教研中心。
(3)专科医院:设于太平街道的糖尿病医院、元和街道的皮肤病医院和黄桥街道的康复医疗机构分别发展成为全区糖尿病、皮肤病和康复诊疗中心。
(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中医中药特色诊疗、一般急诊急救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指导。
(5)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下实行以社区健康为目标,承担所在社区居民普通疾病的医疗、急危重病例的初步急救、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服务。
(6)其他医疗机构:
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承担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
社会民办医疗机构承担其执业登记注册范围的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3、大型和特殊医疗设备配置:根据各医院、卫生院发展情况,原则上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
(三)投资结构
1、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相城人民医院(含区公惠医院)及其120院前急救站由区政府投资举办。
(2)二级医院建设单位、中心镇卫生院、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及其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由所在地政府投资举办。
2、具有法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可以投资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水平的营利性医院、诊所和中间性医疗服务机构(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等)。
五、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配套政策
强化政府职能,由政府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改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加大对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入,引导医疗服务向公平、优质、高效方向健康发展;规划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全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部门根据本规划,合理配置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卫技人员数;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对优秀医学人才引进给予政策支持,并在医疗保险定点方面予以支持;区卫生主管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负责本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实行对区域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
(二)强化监管,坚持依法执业
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依法做好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执业校验等工作。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严禁非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行为,卫生、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强化监督执法职能,坚决打击非法行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三)加大投入,深化医疗机构体制改革
要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步伐,增加政府经费投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围绕质量和效率开展竞争,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评定标准,通过外在竞争压力和内部的激励机制,激发运行活力。
(四)科技兴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
实行科技兴医战略,调整人才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对重点建设学科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妥善解决住房、人员编制、报酬待遇、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
六、规划的调整与修订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对不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必要时予以合理调整。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区划调整和医疗需求等,对本规划适时修订。
本规划自区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区卫生局负责对本规划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