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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十二五”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相城区“十二五”国土
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城区总体发展目标及“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方针,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建设与环境关系,制订“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相城区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引导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平衡用地需求,促进相城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地方有关土地管理规章的要求。
统筹兼顾。全面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
上下结合。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与衔接,特别是与《苏州市相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
充分协调。与交通、水利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做好协调。
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编制依据
1.《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苏州市相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第三次代表大会报告》
4.相城区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2010年)
5.相城区社会经济统计数据(2005-2010年)
四、规划任务
1.根据“十二五”期间相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进行土地需求量预测与供给分析;
2.确定“十二五”期间土地利用的目标与调控指标;
3.确定“十二五”期间土地使用计划与布局;
4.提出规划实施的对策与措施。
五、规划范围
相城区全部行政区域。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一、基本概况
相城区位于苏州古城区北侧,是苏州市区对外交通枢纽地区,京沪铁路、312国道和沪宁高速公路横贯东西,绕城高速、苏嘉杭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205省道、苏虞张一级公路纵贯南北。
相城区属堆积平原,分为冲湖积高亢平原、湖沼积低洼平原2个亚区,存在两条地面沉降带。
全区总面积48996.3 公顷,其中陆地面积34668.9公顷,现下辖元和、太平、北桥、黄桥4个街道和渭塘、阳澄湖、黄埭、望亭4个建制镇及相城经济开发区和阳澄湖度假区。
2010年,全区总人口85.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7.50万人,城镇化水平43.81%。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06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02亿元。
二、土地利用情况
(一)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10年全区土地总面积48996.3公顷,其中农用地17203.6公顷,占总面积的35.11%;建设用地17117.4公顷,占34.94%;其他土地14675.3公顷,占29.95%。
农用地中,耕地8311.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8.31%;园地1875.2公顷,其他农用地7017.1公顷,分别占10.90%和40.79%。
建设用地中,城市3116.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21%;建制镇6213.8公顷,占36.30%;农村居民点用地5332.5公顷,占31.15%;采矿用地110.1公顷,占0.64%;交通水利用地2260.3公顷,占13.21%;其他建设用地84.3公顷,占0.49%。
其他土地中,水域14327.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7.63%;自然保留地347.8公顷,占其他土地的2.37%。
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见下表:
地 类 面积(公顷) 比重(%)
农用地 耕地 8311.3 16.96
园地 1875.2 3.83
林地 / /
牧草地 / /
其他农用地 7017.1 14.32
小计 17203.6 35.11
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 3116.4 6.36
建制镇 6213.8 12.68
农村居民点用地 5332.5 10.88
采矿用地 110.1 0.22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交通水利用地 2260.3 4.61
其他建设用地 84.3 0.17
小计 17117.4 34.94
其他土地 水域 14327.5 29.24
自然保留地 347.8 0.71
小计 14675.3 29.95
土地总面积 48996.3 100.00
(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根据实际统计数据,2006年—2010年间,相城区建设用地增加2650.6公顷,农用地减少2182.9公顷,其他土地减少467.7公顷。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005年,相城区被确定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试点区,并率先进行了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2006年—2009年,全区拆旧总规模134.0公顷,建新总规模124.3公顷,其中建新安置38.0公顷,建新留用86.3公顷。
三、土地利用形势与要求
“十二五”期间,是相城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工业化创新发展期、城市化提升跨越期和民生加速期,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实施“城市化提升、创新转型、人才强区、民生优先、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抢抓与工业园区合作共建经济开发区以及建设苏州高铁新城机遇,经济社会将快速、协调、良性发展,土地利用面临着新的形势与要求:
现代制造业、商贸物流的发展,市域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以及合作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的规划建设,要求制定顺应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与方针;
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布局;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形成城乡协调的国土开发格局;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土地资源的缺乏,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资源环境的限制,要求协调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切实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第三章 规划基础
相城区“十二五”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是根据上位规划进行编制并与专项规划、报告等力求协调。
上位规划包括《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苏州市相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报告为《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第三次代表大会报告》。
根据《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第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十二五”期间,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三区三城”建设目标,坚持和丰富以生态为特色的“水相城、绿相城”和“四城”建设理念,大力实施“城市化提升、创新转型、人才强区、民生优先、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抢抓高铁机遇,增创后发优势,乘势快速崛起,全力推进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新城区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主要发展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工业总产值均年均增长1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2.5万元。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95分以上。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为相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一)主要调控指标
耕地保有任务量: 14069.5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3238.3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在3945.8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534.8公顷以内。
(二)基本农田保护
全区共划定731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320.1公顷,多预留面积81.8公顷。
(三)建设用地管制
全区划定
允许建设区: 11379.2公顷;
有条件建设区:268.4公顷;
限制建设区: 34973.5公顷;
禁止建设区: 668.1公顷。
(四)土地整治
整理农用地2904.5公顷,新增耕地360.3公顷;土地复垦新增农用地837.5公顷,新增耕地19.9公顷;开发其他土地115.3公顷,新增耕地82.8公顷。
第四章 土地利用供需预测
一、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土地需求预测和供给分析分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个方面,最终制定平衡方案。根据相城区的定位、功能和发展目标、方向,土地利用的重点是建设用地,因而规划期内土地需求预测和供给分析主要是建设用地。
根据历年建设用地供地预测法和经济发展需求法,建设用地需求为1997.2公顷,年均建设用地需求量为399.4公顷。
二、建设用地供给能力
《苏州市相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2010年—2020年相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实际上图面积为2388.6公顷,2010年已使用建设用地调控指标212.5公顷,即2011年—2020年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为2176.1公顷。
遵循“前紧后松”、“保证近期土地供应量”的原则,2011—2020年可用规划指标中,“十二五”期间使用65%的规划指标,即至2015年使用建设用地指标为1414.5公顷。按预测值1997.2公顷计,建设用地需求量缺口面积为582.7公顷。
三、农用地矛盾分析
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耕地减少是一个必然的代价性损失。建区以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空间规模急剧扩张,同样是以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为载体和代价。
1.耕地利用现状
201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17203.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11%,其中耕地面积831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6%、农用地面积的48.31%。
2.耕地指标情况
《总体规划》确定相城区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任务量指标分别为16034.2公顷、14069.5公顷,与2010年现状耕地相比,分别增加耕地7722.9公顷、5758.2公顷,保护形势严峻。
3.矛盾及难点
“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对发展仍然需要占用一定量的土地,但相城区是土地后备资源短缺的地区,其他土地均为生态环境、水利设施必须保护、不可占用的水面,建设用地由于近几年开发建设,可整理、复垦、开发的资源非常有限,不足以补充足够多的耕地满足耕地保有任务量,面临着严格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占地双重刚性要求的压力。
第五章 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相城区城市化提升、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又一次机遇期,土地利用规划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土地利用的规划目标是:
一、保障建设需求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满足合理的科学发展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中心城区等建设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企业进入投资强度、产出效率标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经济发展由空间发展为主逐步转向内涵挖潜。
三、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永久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守住耕地保有量红线,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用地使用效益。
四、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划定的生态保障空间得到稳定保护,生态用地的数量与质量、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根据保障相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规划期内土地需求的原则,参照土地利用供需预测,结合近几年土地供应量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因素,对《总体规划》中规划期末(2020年)的相关目标分解至“十二五”、“十三五”。
“十二五”主要调控指标如下: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在1414.5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48.7公顷以内;
区内耕地保有任务量: 15051.9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3238.3公顷。
第六章 主要用地安排
一、建设用地安排
(一)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分解及实施时序
按照城镇化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向城镇集聚。首先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及合作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的建设;其次向北桥街道、渭塘镇、阳澄湖镇、黄埭镇、望亭镇等集中布局。
“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约占总体规划指标的60%。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大体保持“十一五”期间年均供地水平(530.1公顷),随后几年随着土地利用水平提高,逐年递减。
规划期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6%,即单位亿元GDP增加值占用土地面积节约6%取比率值。
“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分解及实施时序见下表。
单位:公顷
所在镇(街道、区)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小计
元和街道 81.5 76.6 72.0 67.7 63.6 361.5
太平街道 43.9 41.3 38.8 36.5 34.3 194.6
经济开发区 23.3 21.9 20.6 19.3 18.2 103.2
渭塘镇 29.6 27.8 26.2 24.6 23.1 131.3
北桥街道 27.2 25.6 24.0 22.6 21.2 120.6
阳澄湖镇 18.5 17.3 16.3 15.3 14.4 81.8
阳澄湖度假区 6.2 5.8 5.4 5.1 4.8 27.3
黄桥街道 23.5 22.1 20.8 19.5 18.3 104.2
黄埭镇 37.7 35.4 33.3 31.3 29.4 167.1
望亭镇 27.7 26.1 24.5 23.0 21.6 122.9
合计 318.9 299.8 281.8 264.9 249.0 1414.5
(二)应对策略
“十二五”期内,相城区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量为1997.2公顷,其中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为1414.5公顷,约占预测需求量的70%。新增建设用地供需存在较大矛盾,采取的应对策略是加强城乡建设用地调控,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布局,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和耕地质量,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达相城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流量指标为1033.9公顷,相城区农村居民点等整理方案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1382.9公顷。
“十二五”期间共安排流量指标827.1公顷,建新规模为827.1公顷,其中30%的用于建新安置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70%的用于建新留用,作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579.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解安排见下表。
镇(街道、区)名称 拆旧规模(公顷) 建新规模(公顷)
其中城镇建设
元和街道 42.3 42.3 29.6
太平街道 75.2 75.2 52.6
经济开发区 71.9 71.9 50.3
渭塘镇 92.1 92.1 64.4
北桥街道 167.7 167.7 117.3
阳澄湖镇 71.3 71.3 49.9
阳澄湖度假区 30.5 30.5 21.4
黄桥街道 32.5 32.5 22.7
黄埭镇 119.8 119.8 83.9
望亭镇 123.9 123.9 86.7
总计 827.1 827.1 579.0
(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
综合“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可达1993.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调控指标141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579.0公顷。
建设用地需求为1997.2公顷,建设用地预测指标与新增建设用地可使用指标差额不大(3.7公顷),说明新增建设用地可使用指标基本符合相城区的实际情况,即新增建设用地实际使用指标控制在1993.5公顷以内。
用地安排及实施时序见下表。
单位:公顷
年费 元和
街道 太平
街道 经济
开发
区 渭塘
镇 北桥
街道 阳澄
湖镇 阳澄
湖度
假区 黄桥
街道 黄埭
镇 望亭
镇 全区
合计
2011 调控指标 81.5 43.6 23.3 29.6 27.2 18.5 6.2 23.5 37.7 27.7 318.8
挂钩建新 7.4 12.8 12.3 15.7 28.6 12.2 5.2 5.6 20.4 21.2 141.4
小计 88.9 56.4 35.6 45.3 55.8 30.7 11.4 29.1 58.1 48.9 460.2
2012 调控指标 76.6 41.3 21.9 27.8 25.6 17.3 5.8 22.1 35.4 26.1 299.9
挂钩建新 6.5 11.6 11.0 14.1 25.8 10.9 4.7 5.0 18.5 19.0 127.1
小计 83.1 52.9 32.9 41.9 51.4 28.2 10.5 27.1 53.9 45.1 427.0
2013 调控指标 72.0 38.8 20.6 26.2 24.0 16.3 5.4 20.8 33.3 24.5 281.9
挂钩建新 5.8 10.4 10.0 12.7 23.2 9.9 4.2 4.5 16.6 17.2 114.5
小计 77.8 49.2 30.6 38.9 47.2 26.2 9.6 25.3 49.9 41.7 396.4
2014 调控指标 67.7 36.5 19.3 24.6 22.6 15.3 5.1 19.5 31.3 23.0 264.9
挂钩建新 5.3 9.3 9.0 11.5 20.9 8.9 3.8 4.1 14.9 15.5 103.2
小计 73.0 45.8 28.3 36.1 43.5 24.2 8.9 23.6 46.2 38.5 368.1
2015 调控指标 63.6 34.3 18.2 23.1 21.2 14.4 4.8 18.3 29.4 21.6 248.9
挂钩建新 4.7 8.4 8.1 10.4 18.8 8.0 3.4 3.7 13.5 13.9 92.9
小计 68.3 42.7 26.3 33.5 40.0 22.4 8.2 22.0 42.9 35.5 341.8
合计 调控指标 361.5 194.6 103.2 131.3 120.6 81.8 27.3 104.2 167.1 122.9 1414.5
挂钩建新 29.6 52.6 50.3 64.4 117.3 49.9 21.4 22.7 83.9 86.7 579.0
总计 391.1 247.2 153.2 195.7 237.9 131.7 48.7 126.9 251.0 209.6 1993.5
(四)空间布局
空间布局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布局。
1.城镇用地
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内,并达到集聚发展,逐步形成紧凑完整的空间布局。
2.农村居民点用地
根据《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划期末城市化率将达到70%,因此,规划期间将对村镇建设控制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或转换为城镇用地。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13320.1公顷,比规划目标多预留81.8公顷。各镇(街道、区)预留基本农田面积见下表。
单位:公顷
镇(街道、区)名称 分解目标 实际划定面积 预留面积
元和街道 519.0 528.4 9.4
太平街道 1056.5 1062.8 6.3
经济开发区 1991.7 1991.7 0.0
渭塘镇 965.6 972.5 6.9
北桥街道 1141.2 1155.7 14.5
阳澄湖镇 2726.4 2740.0 13.6
阳澄湖度假区 1043.5 1043.5 0.0
黄桥街道 705.3 714.7 9.4
黄埭镇 1543.8 1552.3 8.5
望亭镇 1545.4 1558.6 13.2
总计 13238.3 13320.1 81.8
区内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为保证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对因建设占用减少的耕地采取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及异地调剂对策解决,同时核减区内耕地保有量。
1.土地综合整治
规划期内,全区土地整治面积为964.3公顷,共新增耕地115.8公顷。其中整理农用地726.1公顷,新增耕地90.1公顷,主要分布在北桥街道和望亭镇;土地复垦新增农用地209.4公顷,新增耕地5.0公顷,主要集中在阳澄湖镇及望亭镇;土地开发其他土地28.8公顷,新增耕地20.7公顷,主要集中在北桥街道和黄埭镇。
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总体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内耕地占农用地的65%左右。
“十二五”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面积827.1公顷,按65%计占用耕地;根据相城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验,拆旧地块复垦后可新增耕地785.7公顷(占95.0%),补充建新占用耕地面积外,则实施挂钩后可补充耕地248.1公顷。
3.耕地异地调剂政策
为保持耕地动态平衡,建设占用耕地不足部分必须采取异地调剂的方式。规划期内需异地调剂484.8公顷耕地,同时相应核减相城区区内耕地保有量指标。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土地资源控制机制
土地资源政策是一个战略性政策,针对日益紧张的土地资源,应制订相应的土地资源供应政策,明确土地供应的基本原则和指标体系,形成有效的土地供应机制。
二、保障各类用地需求
有序安排指标投放顺序,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助推相城区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大耕地指标争取力度
积极向上争取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并创造条件,用足用好省厅点供及单独选址政策。采取异地调剂和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综合模式,多渠道争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
(1)供地规模严格按投资强度确定。土地投资强度严格参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并有所提高。
(2)建筑容积率按省国土资源厅对各产业类型规定的标准执行。
(3)控制工业用地非建设生产性用房。
(4)对工业项目用地明确规定产业类型,停产停业企业用地由区人民政府按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和财务费用收回。
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加强投资项目的筛选,对工业用地实行差别化出让,重点向“三高三低”(高技术、高投入、高产出,低能耗、低材耗、低污染)项目倾斜。对发展前景好、无环境污染、占地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项目,可以按现行方式和最低保护价出让;对一般工业项目,适当提高入门槛,适度提高土地出让价格,扩大竞争范围等。
(2)实施工业用地回购办法,有序推进主城区“退二进三”。有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推动低层次产业市场退出和梯度转移。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科技密集度和经济贡献额。对闲置的土地、厂房以及商贸设施等进行排查,实行分类指导,切实盘活存量,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3)严格按照集约利用原则,加强低效、闲置土地利用。根据用途最佳、效率最高、效益最大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4)加强土地价格管理,根据不同用途确定地价。建立完善的现代土地市场,充分发挥价格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并形成用地者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自我约束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
六、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加大全社会的参与力度,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提高实施工作的技术水平,制定相应的行政、经济、技术措施,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